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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聯網金融細分市場范文

        時間:2023-07-07 16:10:47

        序論:在您撰寫互聯網金融細分市場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互聯網金融細分市場

        第1篇

        一、引 言

        國內最早的貨幣市場基金是2003年由景順長城基金公司發行的景順貨幣和由華安基金設立的華安現金富利,但隨后發展速度一直緩慢,到2012年3月底貨幣型基金產品數量僅50只,總份額不足3 000億份。然而在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間我國月度CPI數據顯著高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背景下,高通貨膨脹率和相對寬松的貨幣政策環境催生了貨幣市場基金的主動性創新,比如為應付銀行理財產品競爭推出的贖回受限的短期理財型貨基;為盤活投資者證券賬戶中的閑置資金,推出的現金寶業務及交易更加便利的貨幣型EFT基金;為突破銀行理財產品和貨幣型基金高申購門檻限制,互聯網巨頭聯合基金公司推出了互聯網平臺貨基等,自此我國的貨幣市場基金規模開始出現快速增長。特別是2013年6月余額寶上線后,貨幣市場基金的規模更是出現井噴式增長,截止2015年3月底,我國貨幣型基金的市場份額已超過2萬億份,資產凈值約占所有公募基金的46.18%,這表明貨幣型基金已經成為我國金融市場上一只不可忽視的力量(圖1描述了我國貨幣型基金近年來的發展變化趨勢)。特別是以余額寶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產品,集高流動性、高收益、高便利性及低門檻等優勢于一體,極大的加速了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利率管制下形成的貨幣市場正面臨著一場顛覆性的變革。從理論上分析,這些以互聯網為平臺,依托嵌入的貨幣型基金為載體的金融產品,正在對傳統的金融行業造成持久性沖擊,迫使商業銀行積極調整戰略模式和盈利結構,這對我國金融體系的變革和完善具有極大的助推作用。

        但這些互聯網金融產品對貨幣市場產生影響的運作機理如何?是否具備獲取低風險、高收益的持續性?是否對我國貨幣市場的定價效率產生了實質的顯著影響?本文將系統性的展開相關分析。

        二、互聯網金融產品對貨幣市場沖擊的分析

        收益性、風險性和流動性是金融產品的三大基本屬性,金融產品的流動性越差,風險就相對越高,投資者所要求的期望收益率就越高。通常貨幣市場上交易的金融產品具有期限短、風險低和流動性強的特征,但在利率管制環境下,大額存單和活期儲蓄存款之間的利差較大,這種因資金規模而引致的參與限制不僅是貨幣市場定價效率不高的表現,也意味著貨幣市場存在著無風險套利的機會,這也為貨幣型基金通過產品創新突破利率管制培育了土壤。特別是借助于互聯網平臺的創新型貨幣基金更是突破金融機構實體運營下金融監管的壁壘,通過匯集小額分散賬戶的資金、積少成多,形成較大的資產池,從而具備參與貨幣市場定價的能力,且由于該類基金資金來源的集中度低,規模相對穩定,呈現出明顯的長尾效應?;ヂ摼W貨幣基金現階段的運作成功不僅助推了貨幣型基金產品的進一步創新,而且對傳統的貨幣型基金經營理念及貨幣市場定價效率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一)互聯網金融產品影響貨幣市場的運作機理

        以余額寶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產品,繞開了現有金融體制框架的約束,打破了傳統以銀行為主體的現金管理格局,成為推動我國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鯰魚”和攪局者,迫使商業銀行改變以往以存貸差為主的盈利模式,極大的盤活了經濟體系中不同用途的閑置資金。就現階段而言:對于投資者,購買互聯網現金理財產品,相當于每天可獲得額外收入;對于基金管理人,創新開設不同細分市場的互聯網現金理財產品,滿足不同客戶群體的需求,在參與貨幣市場投資的同時,隨著基金規模的擴大和議價能力的增強,能形成基金運作的良性正循環效應,從而獲得較高的管理費用。這意味著,互聯網金融產品對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而言能夠實現“雙贏”,但對于占據金融體系主導地位以經營貨幣為主的商業銀行而言,互聯網金融產品極大的分割了以往由商業銀行因特許權經營獲得的壟斷利潤。事實上,在余額寶等互聯網產品推出前,在2011年就有證券公司推出客戶保證金現金管理產品,如信達證券推出的現金寶業務,就是利用客戶的證券賬戶中的閑置資金來進行的一種現金理財產品。而余額寶借助互聯網平臺,卻顛覆性的突破了資金來源渠道的約束,正因為如此,以余額寶為主體的天弘基金增利寶基金產品的資產規模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迅速超越8 000億份,使得天弘基金一舉成為國內管理資金規模最大的公司。

        然而貨幣市場上交易的金融產品類型決定了依托貨幣市場所創新的基金產品必然受到貨幣市場自身的約束。以金融市場發展比較成熟的美國市場為例,美國自20世紀70年代推出貨幣型基金后,在80年代末實現利率的市場化,但同期美國的貨幣市場基金一直高速發展,在2008年最高達到3.8萬億美元的峰值,受次貸危機和美國近年持續低利率政策的影響,貨幣型基金的規模出現了大幅縮水。而在1997年,Ebay公司旗下的全球最大的網上支付公司Paypal于1999年推出了一款與電子商務平臺深度融合的貨幣型基金“PAPXX”,將在線支付和金融業務有機結合,目前的余額寶運作模式與其極為類似,該基金在1999~2008年間深受投資者喜愛,但伴隨著次貸危機后的持續低利率,該基金也最終于2011年6月宣布中止。美國的經驗啟發我們,貨幣市場基金的發展并不會像股票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一樣呈線性增長的態勢,貨幣市場基金的收益率及規模均與存款的利差正相關,而且即使在利率市場化的貨幣市場上,貨幣型基金的成長空間仍然很大。然而,互聯網金融產品依托互聯網平臺,具備不受空間,時間及客戶群體的限制、參與便捷、進入細分子行業的壁壘較低等天然優勢,但這也決定了互聯網金融產品子市場的市場結構從寡頭壟斷到完全競爭的速度會較快,未來不同互聯網產品競爭的關鍵可能主要在于客戶資源擁有量之間的競爭,盡管目前余額寶的份額一枝獨秀,但騰訊、東方財富網、百度等相關細分互聯網巨頭或平臺推出的金融理財產品也在快速發展,市場競爭格局進一步加劇。表1梳理了我國目前的貨幣型基金類型及不同產品類型的特點及比較分析,以幫助理解不同貨幣型基金的比較優勢及劣勢。

        由表1可知,我國貨幣市場的金融創新比較多樣化,但由于這些創新型的現金管理工具最終都需要在銀行托管,對于商業銀行而言,資金并未有本質的流出,即從市場整體看,存量的貨幣供求之間不存在著動態的缺口,但這些創新型貨幣基金大大加速貨幣的流通效率,同時存款的搬家及存款流轉后使用成本的增加極大削弱了商業銀行低成本使用活期存款的傳統優勢,一方面商業銀行在利率非市場化階段本身就面臨著盈利結構調整下的短期盈利能力下滑的壓力,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產品的負面沖擊又加速了盈利能力下滑,特別是在宏觀經濟持續下滑、企業整體盈利能力下降償付風險增加、資金加速外流背景下,對商業銀行的影響是持久的,雖然商業銀行也發行基于銀行端的現金理財產品,但相對于起步較早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其整體在資金的靈活性、客戶資源擁有量、收益率方面短期可能還存在著短板,這也迫使商業銀行限制客戶每日往理財通、余額寶等支付工具的轉賬額度以降低運營風險。

        (二)互聯網金融產品的盈利來源

        互聯網金融產品的低成本和易復制性會加劇貨幣市場基金的競爭,同樣也受貨幣市場整體產品收益率的影響,與股票、債券等市場不同,貨幣市場的收益率更多由外部流動性供求不平衡性和內部的流動性在不同金融機構和不同類型金融產品之間分配的集中度或分配的平衡性來共同決定。其中,外部的流動性供求一般與國家的經濟發展環境、經濟周期、執行的相關貨幣政策有關,屬外部變量,并通過價格渠道在金融產品之間傳導和市場渠道在不同金融機構和參與主體之間產生作用,最終以貨幣市場利率的形式反映出來,就是我們通??吹降腟hibor利率,反映了貨幣市場整體的資金供求狀況。而Shibor利率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貨幣市場整體的的資金供求,但由于是通過大商業銀行報價形成的,且Shibor利率的確定過程中大的金融機構擁有更多的發言權和定價權,因此每日的Shibor利率并不一定是有效的。而互聯網金融產品的靈活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小的金融機構的短期流動性需求,在參與同業拆借的活動中,只要其拆借利率低于大商業銀行的拆出利率,市場一定有需求,因此其有提高同業拆借利率的市場化合理定價的作用。因此互聯網金融產品依托背后的貨幣基金載體,從理論上講有助于形成較為合理的Shibor市場基準利率。事實上,創新型的貨幣基金以高回報率吸引投資者的同時,自身也隱含著風險,因為金融市場上高收益與高風險相依是不變的定價原則,正是互聯網金融突破了傳統監管的約束限制,利用諸如“協議存款”、“質押回購”杠桿交易等方式,在我國高儲蓄率、缺乏投資渠道、年輕人消費觀念轉變、利率管制等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基于市場非有效而“創造”出來的較高回報率,一旦遭遇系統性金融危機或利率步入下行通道,貨幣型基金也往往不能保本,美國次貸危機后就存在著很多貨幣型基金的價值低于面值而不得不面臨強制贖回的結局。

        三、文獻評述

        以互聯網為代表的現代信息科技,在社交網絡、移動支付、云計算等諸多方面的滲透應用徹底改變了人們的思維模式和傳統的經濟金融運營模式。謝平、鄒傳偉(2012)在國內相對較早的對互聯網金融模式進行了研究,他們認為互聯網金融可能是既不同于商業銀行間接融資、也不同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第三種金融融資模式,并從互聯網金融模式的支付方式、信息處理和資源配置方面進行了探討;黃海龍(2013)認為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和金融相結合的新型金融模式,其中電商金融是所有互聯網金融模式中對經濟和金融的影響力最大的,他探討了電商金融的乘數效應和對金融脫媒的影響;賈甫、馮科(2014)認為金融互聯網是傳統金融技術的升級,互聯網金融是基于互聯網技術的金融創新和金融重塑的新金融范式,他們從交易成本和風險分散的角度分析了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內生性差異,并從風險控制角度,探討了金融互聯網與互聯網金融之間的替代和融合模式;戴國強、方鵬飛(2014)從影子銀行、互聯網金融的視角,利用模型分析和數值模擬研究了利率市場化進程中商業銀行的風險演變,研究結果表明:互聯網金融增加銀行風險,而影子銀行對銀行風險的影響隨影子銀行的規模增加由正向變為負向,在存款利率管制下影響銀行降低經濟中的融資成本,而互聯網金融增加了融資成本;孫一銘(2014)則相對較系統的介紹了美國利率市場與貨幣市場基金的發展歷史,對我國互聯網金融和利率市場化的發展提出了相關的借鑒建議;曹鳳岐(2015)認為以互聯網支付、P2P網絡借貸、第三方支付和眾籌融資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是金融模式、金融理念、金融運營方法的創新,與謝平、鄒傳偉(2012)的觀點類似,他也認為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未來將出現一種不同于傳統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的具有革命性的新型金融,并對傳統金融帶來新的挑戰、競爭和合作,還建議商業銀行要利用自身的客戶、網絡、信息及征信體系完善的比較優勢,大力發展互聯網金融,盡快轉型,此舉也將極大促進金融機構的綜合發展,推動傳統金融企業的市場化。杜昕諾等(2014)也從互聯網金融的收益來源,相對傳統金融行業的比較優勢等角度出發,闡釋了余額寶“低門檻、高收益、平民化”的特點以及對傳統金融行業的巨大沖擊。以上這些學者的研究,均透射出互聯網金融將會對傳統金融業產生深遠的影響,但互聯網金融對利率的市場化形成真的產生影響嗎?本文擬對我國貨幣型基金與市場化利率之間的影響作用進行實證分析,以正確認識互聯網金融對利率市場化的實際影響。

        四、實證分析

        (一)實證分析思路

        本文主要從貨幣型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與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hibor)的隔夜利率作為分析對象,考察兩者之間的關系。其中貨幣型基金拆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互聯網貨幣型基金(Internet Money Fund,簡記IF);一類為非互聯網金融的貨幣型基金,我們簡稱為普通貨幣型基金(Common Money Fund,簡記CF),嚴格意義上講,該類基金已不再單單是傳統的貨幣型基金,也包括了表1中一些創新的貨幣型基金,隨著互聯網金融的滲透,這兩類基金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由于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普遍被認為是以余額寶的推出(2013年6月7日)作為分界嶺的,但后來一些互聯網平臺的現金理財工具也委托傳統的貨幣型基金進行現金管理,在最后分類時我們也將其劃歸為互聯網貨幣型基金,因此2013年6月7日之前的互聯網貨幣基金實質上也應屬于普通貨幣型基金,但這些貨幣型基金能在后來受托管理互聯網平臺的現金理財工具而轉型為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應該與其歷史的收益率表現有一定關系。由于貨幣型基金主要投資于貨幣市場工具,目前國內貨幣市場基準利率一般認為是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①,Shibor的高低反映了報價行對貨幣市場利率變化的預期及對不同期限貨幣工具收益性的判斷,貨幣型基金的投資收益率理論上應受到Shibor的影響。本文首先考察互聯網貨基和普通貨基的收益率差異,分析判斷互聯網貨基是否能獲得比普通貨基顯著的高收益;其次考察互聯網貨基與Shibor之間的相關性,初步判斷互聯網金融產品推出后是否對Shibor產生了影響作用;最后利用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和脈沖響應分析考察互聯網貨基、普通貨基及Shibor之間的信息流傳遞效應。

        (二)假設

        基于對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運作機理和投資策略的認識,結合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反映市場短期流動性需求的原理,我們做出兩個假設:

        假設1: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顯著高于普通貨幣型基金,且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普通貨幣型基金的投資戰略和資產配置策略。由于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相對于普通貨幣型基金,投資更加靈活,在議價能力方面相對較強,更善于獲取套利機會,因此其回報率相對于普通貨幣型基金的收益一般偏高。同時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有機融合了在線支付、網絡交互和金融業務等功能,在擴大用戶數量的同時更增強了客戶黏性,且由于單個客戶的金額較小且相對分散而使得該類基金流動性管理的風險相對較低,其持續相對較高的回報率會引導普通貨幣型基金改變投資策略以縮小兩者的收益率差距。

        假設2: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及其變化與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之間短期可能不存在相互信息流傳遞效應。主要原因在于,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反映的是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供求信息,作為貨幣市場的準基準利率,同業拆借利率越高,表明流動性的需求越大,貨幣市場整體提供給投資者的回報率應當越高,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也越高,因此從理論上講,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與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之間應當是正相關的。同時,當同業拆借利率較高時,表明銀行間資金緊張,由于大的商業銀行在同業拆借市場上具有的信息優勢和規模優勢在互聯網貨幣型基金出現后極大削弱,這使得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受短期同業拆借利率的影響不大。而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的決定機制及互聯網貨幣型基金較小的規模也使得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信息流對同業拆借利率可能不產生影響作用。

        (三)實證分析

        1.樣本的選取和描述性統計

        本文選取2012年1月2日至2014年12月31日為研究樣本區間,并以互聯網貨幣型基金代表“余額寶”的推出時間2013年6月7日為界劃分為兩個區間,分別考察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推出前后貨幣型基金與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之間的關系。

        首先,我們利用配對樣本T檢驗比較在整體樣本區間和兩個子區間內互聯網貨幣型基金與普通貨幣型基金同期7日年化收益率的差異。分別用RIF、RCF表示互聯網貨幣型基金和普通貨幣型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數據來源于wind資訊數據庫)。在計算時,我們對不同的互聯網貨幣型基金(共94只)和不同的普通貨幣型基金(共345只)的每個交易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進行簡均,計算得到互聯網貨幣型基金和普通貨幣型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并利用SPSS軟件,樣本均值配對T檢驗,對兩組序列的均值進行比較,比較結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互聯網貨幣型基金與普通貨幣型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無論在整個區間還是分區間,都存在著顯著的差異,前者要高于后者0.144%且比較穩定,這意味購入互聯網貨幣型基金長期能獲得高于普通貨幣型基金的收益。從收益率的配對檢驗結果看,在區間Ⅰ,無論是互聯網概念的貨幣型基金還是普通貨幣型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均低于區間Ⅱ的7日年化收益率水平,且兩者的相關系數在樣本區間Ⅰ的水平要高于區間Ⅱ,這意味著以余額寶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基金推出前,這些未作為互聯網貨幣型基金載體的傳統貨幣型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與普通貨幣型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之間高度相關,但差異顯著存在,且其與普通貨幣型基金的同步變化性下降,這可能與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靈活投資操作風格有關,但事實上,從統計結果分析,互聯網貨幣型基金并未取得顯著的收益率提升,相反兩個區間的年化收益率均值差從0.1443%下降到0.1438%,有縮減的趨勢。這表明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這些對接傳統貨幣型基金的互聯網概念基金,在選擇貨幣型基金時可能就是基于歷史的收益率數據;二是即使對接了互聯網概念,這些互聯網概念的貨幣型基金并未獲得相對普通貨幣型基金的明顯優勢。導致這種結果的原因可能在于:一是互聯網概念的貨幣基金引導了傳統貨幣基金的投資行為和策略;二是互聯網概念的貨幣型基金只是一個概念,并不會對市場產生真正實質性的沖擊影響,只是貨幣型基金的一個投資策略替代而已,這就檢驗了假設1的合理性。

        既然貨幣型基金的主要投資品種集中于貨幣市場,那么其7日年化收益率水平就與貨幣市場的基準利率之間有著某種內在的天然聯系??紤]到互聯網貨幣型基金與普通貨幣型基金的高相關性,本文僅顯示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與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之間在樣本區間內的變化趨勢及兩者的相關系數變化,結果如圖2所示,其中兩者的相關系數采用50個交易日的移動窗口進行計算得到。

        由圖2可知,在2013年6月7日前,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呈現著周期性的高低替換,盡管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高于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但并不穩定,同業拆借利率波動幅度比較大,在某些時點甚至高于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甚至在余額寶推出后的較短一段時期內,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一度高達10%以上,可見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推出之初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流動性沖擊影響較大。但隨后金融創新的滲透和市場對互聯網概念貨基認識的普及,兩者之間的價差保持相對穩定,同時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的波動幅度也大幅減少。產生這種結果的原因可能在于互聯網概念的貨幣型基金以其充裕的流動性參與了貨幣市場上的定價,即互聯網金融的推出弱化了大銀行在同業拆借市場上的規模和信息優勢,因為這些互聯網金融產品的高流動性可以滿足在同業拆借市場有拆入資金需求的金融機構,這也促成了報價銀行的報價時的理性行為。同時從兩者的相關系數分析,相關性正負交替,呈現一定的弱周期性,這可能與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制度有一定的關系,也預示可以利用相關性的交替來構建貨幣市場的套利組合,本文不對該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

        2.貨幣型基金與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之間信息流動性實證分析

        我們主要采用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來分析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普通貨幣型基金和同業拆借利率之間的信息流相互作用情況。

        首先,我們對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RIF)、普通貨幣型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RCF)和同業拆借利率(Shibor)三組時間序列在整體區間和不同子區間的平穩性進行檢驗。利用ADF單位根檢驗的結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在整個樣本區間及兩個子區間,c都是平穩序列。但RIF、RCF的原序列在整個區間和區間Ⅰ均存在單位根,一階差分后均為平穩序列;在區間Ⅱ,RIF、RCF的原序列及一階差分?駐RIF、?駐RCF均為平穩序列。這意味著,作為貨幣市場基準的Shibor,在樣本區間內并未呈現明顯的趨勢性的變化,即Shibor的變化相對比較穩定。而貨幣型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率在2013年6月7日后,變化也相對比較穩定,這意味著序列的變化不具有可預期性,即互聯網基金推出后強化了貨幣市場上的定價效率。

        其次,我們利用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考慮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普通貨幣型基金和同業拆借利率之間的信息流傳遞效應,由于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要求序列均為平穩序列,因此,我們在整樣本區間及兩個分區間主要考慮貨幣型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的變化?駐RIF、?駐RCF與Shibor的變化之間的關系;而在區間Ⅱ,考慮到三組原序列均不存在單位根,則對原序列RIF、RCF、Shibor直接進行Granger關系檢驗,檢驗結果如表4所示。

        由表4的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結果可知,RIF、RCF、?駐RIF、?駐RCF的歷史信息不會對產生影響作用,但Shibor會對貨幣市場的收益率或收益率的變化產生作用。產生這種結果的原因在于一定程度上Shibor利率的外生性,即Shibor利率是由大的商業銀行根據流動性需求給出的報價,盡管貨幣市場上不同金融產品的收益率發生變化,但對Shibor利率或基準利率并不會產生影響,這意味著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或普通貨幣型基金對貨幣市場的定價效率影響還十分有效。但從統計意義上看,互聯網貨幣型基金和普通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對貨幣市場基準利率Shibor沒有顯著的信息流傳導效應,但Shibor會影響到普通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也比較容易解釋,普通貨幣型基金投資的品種主要基于貨幣市場的金融工具,這些金融工具的定價不可避免的受到貨幣市場基準利率的影響,進而影響到普通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而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投資的品種往往是具有一定議價能力的協議存款或質押式回購,受貨幣市場基準利率的影響相對較小。但從統計的結果看,普通貨幣型基金與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及其變化之間存在著雙向的Granger因果關系,這個也相對容易解釋,因為同樣的貨幣型基金均立足于貨幣市場,只是投資策略和投資的品種可能存在差異,信息流相互影響是合理的,且貨幣型基金的相對高流動性及不同貨幣型基金界限之間的逐漸模糊,使得兩者之間的信息傳遞效率相對較高。這也驗證了假設2的合理性。

        進一步的,我們考察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對普通貨幣型基金和的沖擊效應??紤]到互聯網金融在2013年6月13日實質性推出,我們選取區間II作為研究區間。圖3所示的為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收益率及其變化(RIF、?駐RIF)對普通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及其變化(RCF、?駐RCF)、Shibor及其變化(Shibor、?駐Shibor)的響應函數分布。

        由圖3可知,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收益率的一個正的方差新息(Innovation)對普通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作用呈正的倒“V”型(圖3a-1),表明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收益率的提高短期會帶來普通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上升而后趨于下降至平緩,產生這種結果的原因可能在于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短期逐利的投資行為更易捕捉貨幣市場的套利機會,這可能會吸引原本以長期資產配置為策略的普通貨幣型基金的投資行為,進而產生貨幣市場產品前的供求失衡而達以動態定價的再平衡;而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收益率的一個正的方差新息對的作用呈負向作用,且長期趨于穩定(圖3a-2),這表明當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收益率增加時,往往意味著貨幣市場定價效率的失衡,大商業銀行對通過調整報價來降低利率的水平,以引導貨幣市場定價效率的提高。而互聯網貨幣型基金收益率的變化值的變化對普通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變化呈下降趨勢(圖3b-1)、對Shibor的變化則沒有明顯的影響(圖3b-2),這也從側面說明了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的收益率對Shibor利率影響有限的事實。

        五、結論及建議

        互聯網在金融領域的滲透,極大的顛覆了傳統的金融市場運作模式和商業銀行的盈利結構,提高了金融市場的定價效率,也將有助于推進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本文以互聯網貨幣型基金作為研究的切入點,考慮了互聯網貨幣型基金和普通貨幣型基金及市場準基準利率Shibor之間的相關性及信息流傳遞效應,研究結果表明:

        第一,互聯網貨幣型基金相對于普通貨幣型基金具有顯著的正收益。這意味著我國貨幣市場整體還未達到有效市場,盡管存在著價差空間,但不一定能獲得套利的機會,原因在于無論是在整體區間、還是互聯網金融產品推出前后的子區間②,該價差相對穩定在0.144%的水平,而產生這種價差的原因可能不是運作模式的原因,而可能是源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差異,因此互聯網平臺本身所具備的高收益率可能并不存在,因此我們不易夸大互聯網金融高收益率的神話。

        第二,在互聯網金融沖擊下,貨幣市場準基準利率Shibor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獨立性?;ヂ摼W金融的確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流目前商業銀行的部分存款和理財產品,但僅限于直接影響商業銀行的盈利結構和盈利模式,而這種利存貸差的客觀存在是以我國的利率管制為前提的,我國早就在銀行間市場推出的Shibor作為準基準利率還是能在一定程度上衡量并調整基準利率的。在以余額寶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基推出后,Shibor利率基本與互聯網金融貨基的收益率之間保持在一個穩定的利差水平,而產生這種價差的原因主要就是緣于互聯網貨基的期限與隔夜Shibor之間期限的不匹配,因此Shibor利率基本上受到互聯網貨基的沖擊較少,這也保證了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有序推進。

        第三,互聯網貨基的出現會加速利率的市場化,但對貨幣市場基準利率的定價沖擊較少。換言之,互聯網貨基仍然是貨幣市場的從屬品,其之所以能獲得較高收益主要根源在于在無形交易的貨幣市場上,且由于利率管制而導致的貨幣市場利率定價不高所產生的結果,很難具有持續性。事實上,如果將互聯網貨基的規模與銀行業內的個人存款相比仍然比例較小,銀行通過創新開發出新的現金管理工具,與這些互聯網貨基相比,商業銀行的高信用和積累的渠道資源仍然是其他金融機構或準金融機構所不具備的優勢,而且互聯網貨基主要吸引的是小額的、分散的活期資金,對于商業銀行的定期存款影響相對有限,但對于銀行而言,互聯網貨基協議存款給商業銀行帶來的成本顯然遠高于活期存款的成本,這將瓜分商業銀行的制度紅利。

        國外的經驗表明,即使在利率市場化的背景下,貨幣市場基金仍然具有比較好的發展空間,互聯網貨基的出現,是金融業的經營理念是一種顛覆性創新,其依托于互聯網支付終端的分散的客戶資源,將海量的用戶作為潛在的客戶資源,使得開展金融業務時的長尾效應達到極致,倒逼利率市場化和存貸款“價格雙軌制”的改革,也對我國長期依靠政策紅利運營的商業銀行帶來了挑戰,從長期來看是利于貨幣市場發展的,但互聯網貨基根植于貨幣市場,其未來的發展規模和盈利能力仍然會受到存款利率差的影響,并不會對貨幣市場的基準利率起到決定性作用。在未來我國貨幣市場發展的過程中,監管部門應積極應對互聯網金融給貨幣市場帶來的沖擊,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多樣化貨幣市場的參與主體,推動我國貨幣市場的國際化和開放性,創新多樣化的貨幣市場工具,滿足不同參與主體的交易需求;同時,也要強化對互聯網貨基的監管,在投資組合的資產質量方面、分散化方面及到期時間方面給予一定的窗口指導,以規范互聯網貨基的運作,增強互聯網貨基的風險管理意識。

        [注 釋]

        第2篇

        關鍵詞:P2P網貸;互聯網金融;SWOT分析

        中圖分類號:F832.5 文獻標識碼:A

        一、基于互聯網金融的P2P網貸市場概況

        (一)P2P簡介及業務介紹

        P2P是Peer to Peer的縮寫,是互聯網金融(ITFIN)的一種。P2P金融指個人與個人間的小額借貸交易,一般需要借助電子商務專業網絡平臺幫助借貸雙方確立借貸關系并完成相關交易手續。P2P網絡借貸模式起源于英國,2005年3月理查德、詹姆斯、薩拉和大衛4人共同創辦了全球首家P2P網絡借貸平臺Zopa。2006年這種網絡借貸模式傳入美國,2007年傳入中國,并在近年來開始快速發展擴張。目前,我國P2P網貸平臺運營數量已超過2000家,P2P投資人突破百萬。

        簡單地說,借款人通過在第三方中介提供的互聯網平臺上借款信息,包括金額、利息、還款方式、還款期限等,招標一個或多個資金借出者提供資金(見圖1)。網絡借貸平臺(如萬惠投融)的特點是可將社會中非常小的資金聚集起來,提高了社會閑散資金的利用率。

        (二)P2P網貸市場主要產品

        1.按照標的的實際用途可分為基礎借款標、高級借款標和非常規借款標。

        (三)國內主要的P2P網貸平臺模式

        P2P 1.0模式:類似拍拍貸這樣提供P2P全流程服務,但不對出借人的收款提供保障的模式。

        P2P 2.0模式:同樣參與P2P全流程,但在“2”這端的交易平臺上引入墊付機制,由平臺的風險準備金或擔保公司提供本金保障。目前國內P2P網貸平臺95%以上是這種模式。

        P2P 3.0模式:對借款業務及擔保均來源于非關聯的擔保及小貸公司的,整個流程為P2N的(“N”是多家機構,不是直接個人對個人)稱為P2P3.0模式

        (四)國內部分P2P網貸平臺的盈利來源

        從國內的情況來看,參考人人貸、陸金所、紅嶺創投等主流P2P平臺官網資料,其盈利來源主要包括VIP會員費,面向借款人的賬戶管理費,面向投資者收取的投資收益金以及理財產品的利差收益。

        在競爭的情況下,手續費的收取可能相對受限,利差收益是國內眾多P2P主要的盈利來源,但這部分可能涉及的資金池問題,不排除有非法集資等政策風險。

        二、P2P網貸市場經營模式的SWOT分析

        (一)優勢(Strengths)

        1.收益率高。據央行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7月理財產品平均收益率為3.76%,其中保證收益類理財產品平均收益率僅為3.12%左右,而投資理財的收益率在7%左右,也就是說近3.3%的收益被銀行以管理費名義拿走。網貸P2P投資收益明碼實價,普遍在10%以上。

        2.P2P有抵押擔保。銀行理財實際是投資者借給銀行的一種信用貸款,除了銀行信用之外,沒有任何風險抵補措施和手段,出現理財損失時投資者往往只能忍氣吞聲。網貸P2P普遍都有借款人足值資產或高質量債權作抵押,并履行抵押登記手續,同時引入第三方擔保公司履行逾期代償業務,可以說為理財資金安全加上了雙保險。

        3.P2P真實項目掛鉤清楚?,F實中大部分客戶購買理財產品不清楚資金用途、收益與何掛鉤、產品風險等。網貸P2P理財需要資金需求方面提供真實的借款用途和項目信息,投資者可自主甄別和選擇借款項目。

        4.資金門檻低。信托理財不為大多數投資者所熟悉,主要原因就在于高門檻,信托公司推出的各款信托產品的資金門檻大多在100萬元以上,普通投資者就只能是望“檻”興嘆。網貸P2P通過互聯網歸集資金,成本小、效率高,并且普遍未設置資金門檻,是理想的投資理財渠道。

        5.P2P流動性好。目前,市場上能夠推出的信托產品投資期限以1-2年的居多,投資期間信托產品變現能力較差,若投資者信托自查配置較多,容易導致流動性緊張。網貸P2P有多種期限可供投資者選擇,尤其是短期理財產品,流動性較好,可以滿足投資者短期理財需求。

        (二)劣勢(Weaknesses)

        1.存在信用風險。網貸平臺固有資本較小無法承擔大額的擔保,一旦出現大額的擔保問題很難得到解決。而且不乏一些借款者出于行騙的目的進行貸款,而有些貸款平臺的創建者目的也不純,攜款逃跑的案例也屢有發生。

        2.缺乏有效監管手段。由于網貸是一種新型的融資手段,央行和銀監會尚無明確的法律和法規指導網貸。對于網貸監管會持中性態度,不違規也不認可。

        3.資金期限無法錯配。銀監會明確P2P機構不能建立資金池,客戶的每一筆投資必須有相應的貸款需求,10%以上的沉淀資金成本P2P企業無法承擔。P2P行業由于資金成本高無法實現期限錯配,P2P的貸款只能停留在小額小貸上,因此P2P行業做大很難,并且運營成本更高。

        4.壞賬率高。P2P行業較高的壞賬率眾所周知,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借出去的貸款用于小微企業經營。最近幾年宏觀經濟環境較差,小企業經營艱難,導致小微企業壞賬率較高。大多數P2P企業不停地進行融資,其根本原因就是壞賬準備率較高,不得不靠出售一些股份來進行經營。

        (三)機會(Opportunities)

        1.市場需求較大。P2P企業能快速發展,是由于無論資金的借入端還是借出端,都滿足了普通老百姓的需求。比如資金的借出端有理財需求。如寧夏領先的P2P網貸塞上貸將門檻設置得很低,50元就可以起投。而信托對資金要求太高,存款則利息太低。對于借入端,比如小微企業,需要的資金也就在幾十萬元左右,去銀行借款需要擔保,無法滿足銀行要求。如此,市場就出現了傳統金融體系沒有覆蓋到的空白地帶,而監管又沒有管到,P2P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滿足這些人的需求,取得了較快的發展。金融行業的本質是資金投到更有效率的地方,P2P行業符合了這一發展本質。

        2.有創新空間。一是目前的金融制度有待更多的創新。如渠道創新,比如第三方支付,讓我們的生活更加便捷;成本創新,在每個細分點上有自身特色;用戶體驗創新,怎么樣讓我們的生活方式變得越來越便捷,越來越愜意。二是未來互聯網金融必然會是金融生態圈的爆發點。

        (四)威脅(Threats)

        1.組織結構存在天然缺陷。風控部門是P2P平臺的核心部門,不同的風險理念會導致不同的風險意識。一些P2P平臺只擅長營銷,不擅長風險管理,會給投資人帶來很大的風險。一些P2P平臺員工職業素養良莠不齊,也是目前P2P平臺的普遍現象。

        2.IT系統存在漏洞。當前許多網貸平臺都受到了黑客的攻擊,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平臺的技術存在不足。黑客攻擊輕則導致網站癱瘓,平臺的客戶資料被竊取,重則危及投資人的投資安全。目前許多平臺對于黑客的攻擊還缺乏有效的應對措施。

        3.征信體系不健全。目前我國的個人征信體系還處于建設的初級階段,沒有一個統一的信息查詢和審核系統,P2P網貸平臺無法進入征信系統,這使得P2P平臺的貸款質量和效率存在問題。比如借款人拿抵押物重復抵押,在不同平臺申請貸款。

        4.法律體系不完善。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P2P理財平臺的法律法規,P2P行業的法律標準只能依據現有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若干意見》。

        三、P2P網貸模式存在的風險分析

        (一)操作風險

        目前普遍的情況是P2P平臺、專業放貸人賬戶、信用審核及評級機構、投資者(理財)服務機構都為同一控制人,具有極高關聯性,難以保證公正性和對客戶的利益負責。P2P平臺通常不核實借款人提供的信息,而這些信息可能反映不了借款人的信用可信度。由于P2P平臺掌握的貸款歷史數據有限,他們的信用評級系統可能無法正確預測貸款的實際損失。一旦借款人違約,放款人只能依靠P2P平臺預先委托的第三方收款機構來取回款項,無法親自追償。P2P平臺破產,收益權憑證的支付可能會被限制、暫?;蚪K止。

        (二)流動性風險

        每個P2P平臺都為其成員提供了交易收益權憑證,但是并不保證每個放款人都可以找到收益權憑證的買家。我國采取債權轉讓模式的P2P公司,借貸雙方不直接簽訂債權債務合同,而采用第三方個人(專業放貸人)現行放款給需求者,再由該第三方個人將債權轉讓給投資者(P2P平臺為該交易過程提供服務)形式。專業放貸人在經營過程中存在錯配,相應存在流動性風險。如憑證無法流通,僅限于本平臺上的放款人之間流轉。

        (三)信用風險

        P2P信貸業務主要針對小微型客戶的小額信貸,其中較大比例的業務是純信用貸款,違約風險相對較高。為促進業務開展,很多P2P公司都承擔了擔保責任,但是,P2P所承擔的部分信用風險可能無法覆蓋P2P平臺大量壞賬的出現。

        四、P2P網貸模式風險控制措施

        (一)界定平臺概念,明確平臺規范

        平臺作為一種新型的互聯網形態,其內涵和外延尚不明確,不利于監管部門開展有效監管,也容易造成投資人對平臺的誤解,不利于平臺的規范健康發展。應根據我國平臺的運營模式和基本功能等,對平臺進行明確界定,設定統計范圍及信息采集標準,為進一步規范和促進平臺發展打好基礎。

        (二)建立協同監管機制

        目前融資網絡平臺的監管涉及網監、工商、金融等多個部門,在分業監管體制下各監管部門間的協調機制尚不完善,導致對平臺的監管不力。同時,由于信息不透明,監管部門難以評估其風險狀況,并實施有效監管。因此,一方面應加強各部門間的協調,對平臺制定相對統一的監管原則;另一方面積極推動建立信息披露機制,明確平臺披露標準,并將其納入證信系統,降低信息不對稱,讓投資人充分了解平臺運作及投資的具體內容,促進融資平臺規范健康發展。

        (三)引導平臺支持實體經濟和小企業的發展

        融資平臺是現階段的一種金融創新,具有積極作用。應出臺相關的政策法規,使其相對于傳統銀行差異化發展,重點引導平臺支持實體經濟和小企業發展。

        【參考文獻】

        [1]于寒.互聯網理財投資者權益保護問題研究[J],南方金融,2014(8).

        [2]武小娟.互聯網金融背景下P2P市場借貸研究[D].西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14.

        [3]王會娟.P2P網絡借貸中出借人的投資策略[J].金融論壇,2014(10).

        第3篇

        汽車后市場發展到今天,從洗車、保養、美容,到二手車交易、維修……每個領域都涌現出了無數的O2O創業者,但大量創業者一股熱血涌入市場,失敗者甚眾。當然,在這股“互聯網+”東風的吹拂下,還是涌現了不少優秀的汽車后市場創業團隊,并且不斷有新的游戲參與者加入。

        1 C2C綜合服務平臺模式

        與很多二手車交易平臺一樣,汽車后市場的C2C平臺模式因直指用戶痛點而廣受歡迎。前不久,估值過億且完成A輪融資的C2C汽車綜合服務平臺“我是車主”就得到了投資人與很多用戶的認可,并逐漸受到業內外人士的關注。8月,“我是車主”迎來A+輪融資。這種C2C平臺的模式憑什么能取得如此成績?

        首先,作為汽車綜合服務平臺,“我是車主”鏈接了車主和汽車服務人員(如車險從業人員、汽修技術員等),打破了傳統的車主與商家模式,從車主――商家(老板)――技術服務人員,到車主――技術人員,整個過程更加開放透明,同時能讓車主和技術服務人員雙雙受益:前者獲得價格優惠,服務加倍的享受,后者工作自由收入更多。而“我是車主”采取的是競價機制,車主可以在心儀價格自助選擇購買車險,省去了車險購買中介環節,并節省了一定成本,同時還能通過平臺代辦服務功能享受更多的快捷便利服務。畢竟,對于車主來說,車險理賠、車輛年審等業務太過繁瑣,交由代辦服務專職人員代辦服務也是一個不錯的考慮。

        其次,“我是車主”提供了新的“索賠”解決方法,尤其是很多車主面對保險公司的種種刁難,總會被懷疑騙保,受到各種條款的限制,甚至要默認定損金額與當初承諾的金額相差甚遠的結果。

        最后,車主直面保險公司的最大缺陷,在于即便已經確定可以獲得賠償,賠款到賬也將遙遙無期。當“我是車主”把車主和專業的技術服務人員鏈接在一起之后,面對保險公司的不再是非專業的車主本人,而是專業的技術服務人員。受雇于車主之后,他們不僅能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持,也不用兼顧保險公司的利益,而且在很多時候能利用自身豐富的從業經驗,為車主爭取合理、合法、合情的利益。

        如此一來,“我是車主”將促進保險公司業務人員轉型,把過去大量的展業時間和人力成本轉化為為客戶提供專職服務,徹底改變以往傳統保險公司“重業務,輕服務”的經營方式,大大提升了客戶滿意度。且這些服務人員能夠得到一份額外的收入,何樂而不為?可以預見的是,未來將誕生一大批專職為車主提供車險和車輛一體化服務的龐大服務群體。

        不可否認,C2C的模式對于提升汽車保險業的服務水平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但是,“我是車主”作為第三方服務平臺,其未來的發展道路也面臨著一定的挑戰。

        第一,服務的標準化問題。每個上門服務的保險人員所提供的服務水平不可避免地存在參差不齊的情況,給用戶的體驗也會千差萬別,這其實也是很多上門服務平臺共同面臨的一個問題,作為第三方,想要為用戶提供統一標準化的服務的確是一項挑戰。

        第二,如何加強平臺對服務人員的監控問題?!拔沂擒囍鳌蔽磥肀仨氁獙μ峁┸囯U服務的第三方人員有更合理的監控,而這不僅僅是通過客戶對服務的評價就能做到的,只有對上門服務人員具備更合理的監管,才能更好地提升用戶體驗。C2C模式的優勢和挑戰如圖1所示。

        2 汽車電商模式

        以汽車之家、易車網為代表的媒體汽車電商平臺紛紛通過與汽車金融公司合作率先推出了各種金融服務。汽車之家推出了分期購車,易車網則推出了買新車貸款、汽車保險、理財產品等。與此同時,各類二手車交易平臺也開始布局互聯網金融,比如通過金融切入二手車電商的平安好車、優信;人人車、車貓網剛完成融資,很快就會推出金融服務。

        從用戶需求的角度來看,作為新車和二手車的交易平臺,通過線上購車的用戶當中有相當一部分用戶會有貸款的需求。尤其是一些經濟實力并不是很強的年輕人,汽車貸款和分期付款對于他們來說需求性相當強。通過貸款、分期付,一方面能夠拉動汽車的銷售;另一方面也能夠借此搶占整個汽車金融市場,推出各種汽車理財產品。此外,與保險公司合作推出汽車保險也是順其自然,還能提升用戶購車體驗。

        從流量入口的角度來看,易車網、汽車之家作為國內兩大汽車媒體平臺,聚集了大量的汽車愛好者,具有明顯的入口優勢。這些平臺憑借著電商運營積累了大量忠實用戶和有效數據,其中新車用戶數據占比非常大,與他們合作的金融公司能夠憑借專業的數據分析及線上風險評估工具,有效地將專車購車群體從平臺龐大的數據庫中篩選出來,為這類用戶群體提供更便捷的購車服務。

        從申請汽車貸款的速度和審核條件來看,這類平臺往往都不會受到戶籍限制,也無須不動產抵押,從申請到放款的速度會比較快,而且分期還款的時間也會比較長。過去,汽車金融在國內的發展速度一直比較緩慢,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汽車貸款的審核速度慢,而且獲準的門檻比較低、銀行辦理時間長。而這類平臺所推出的互聯網汽車金融對于很多消費者來說,大大提升了用戶體驗。

        但是汽車電商推出汽車金融服務同樣存在一定的不足:

        第一,汽車電商平臺雖然是采取跟其他汽車金融公司合作的方式,但仍然是一種B2C的方式,消費者的選擇余地較小。而且電商平臺的立場仍然會更傾向于金融公司,而不是消費者,這免不了會造成用戶服務體驗的不足。

        第二,汽車放貸的壞賬率相對來說比較高,電商平臺自身并不具備風險掌控能力,完全依賴于與其合作的公司,一旦壞賬率過高,對于電商平臺而言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汽車電商模式的優勢和挑戰可以用圖2來簡單歸納。

        3 汽車廠商模式

        其實汽車廠商推出金融服務由來已久,其目的和電商平臺一致,意圖通過金融房貸來吸引消費者購車,豐田、大眾、上海通用等汽車廠商紛紛投推出了汽車貸款、分期付款、保險等,如今他們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來推廣自己的金融服務,汽車廠商直接進軍互聯網金融也是優勢明顯。

        第一,對于汽車金融公司來說,消費者不僅可以通過4S店直接申請辦理,在廠商的線上官網也能夠辦理申請。對于汽車廠商來說,最終消費者的交易是要到線下。通過4S店,消費者能夠直接面對面接觸到汽車銷售人員,這時,選擇保險、貸款服務往往會直接發生在店里,也就是說汽車廠家所推出的金融服務更容易人消費者認可和接受。

        第二,相對銀行貸款而言,汽車廠商推出的金融貸款對于戶口、房產等硬性條件都沒有過多要求,房貸方式也相對比較靈活,買車用戶可以通過分期來付款。此外,汽車廠商的金融公司相對更容易申請到較長還款期,通常為3年左右,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人車主的還款壓力。

        第三,汽車廠家通過多年的運作,已經積累了大量的忠實品牌客戶,有了這個龐大的用戶基礎,他們進一步向這些用戶推出各種金融理財服務也更容易被車主所接受。而汽車廠家推出分期付款、貸款等各種金融服務同樣也能拉動廠家汽車的消費。

        目前,汽車廠家所推出的金融服務在體量上僅次于傳統銀行,但是在互聯網時代下,他們卻很難成為主流。

        困難一:傳統汽車廠商在線上的運作能力是他們比較薄弱的地方,目前他們大都采取與各大電商平臺合作的方式來線上銷售汽車。但是這些線上平臺并不像4S店一樣,汽車廠商具有直接掌控的能力,因此汽車廠商要想在線上推出各種金融服務難度相對比較大,只能通過自家的官網,但是卻缺乏入口流量優勢。

        困難二:過去在線下從事汽車金融,汽車廠商們相比銀行會有比較明顯的優勢,但是如今線上眾多互聯網汽車金融平臺的靈活性甚至更勝于汽車廠商金融,如何迎接這類平臺帶來的挑戰是汽車廠家金融公司所面臨的一大困難。汽車廠商模式的優勢和挑戰可以用圖3來簡單歸納。

        4 汽車金融P2P模式

        說到汽車金融的P2P模式,可謂熱鬧非凡。這類平臺非常之多,有綜合類的人人貸、陸金所、拍拍貸等,也有眾多垂直于汽車金融的P2P平臺,諸如微貸網、利聚網、理財范等。P2P汽車金融的興起對于過去傳統的汽車金融具有比較大的沖擊力,尤其是對于傳統銀行。

        其一,相比過去傳統的銀行汽車放款,互聯網金融完全可以打破銀行在制度上、市場推廣上的障礙。眼下,P2P金融已經得到了央行的認可,洗牌雖然不可避免,但是對于整個行業的發展而言有著極大的規范作用。80后、90后正在成為汽車消費的主力大軍,而這部分人腦海中往往都有著互聯網金融概念,他們接受P2P的過程也會比較容易。

        其二,無論是從貸款的申請、放款的周期還是還款的時間上來看,P2P平臺相對更加靈活,尤其是對于一些金額不是特別大的汽車貸款來說,P2P理財充分的靈活性是其最大的優勢,這對于很多崇尚簡潔的年輕人來說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同時P2P的放貸方式也大大節省了消費者購車的時間成本。

        其三,不僅僅是在汽車放貸上,P2P在汽車金融理財上也具有比較明顯的優勢。進入門檻相對較低,門檻最低的甚至1元就可以購買汽車金融理財產品,而且收益率相對來說較高,這對于投資者來說具有十足的吸引力。尤其是在股市不景氣的態勢下,很多人都把資金轉移到了各種P2P理財平臺上。

        當然,P2P汽車金融理財也存在非常大的風險,過去就出現了不少平臺跑路、倒閉的現象,主要存在以下兩方面風險。

        第一,高收益與高風險往往成正比。目前國內P2P平臺所提供的產品收益率大都在8%~20%,如此高的收益率一旦出現大規模用戶套現或者到期兌付的情況,平臺就難以在短時間內支付大量的利息,導致用戶流失,情況嚴重時平臺很可能會支撐不下去。

        風險二:很多P2P平臺對于汽車貸款的用戶沒有任何抵押要求,為了吸引用戶,他們的申請條件非常寬松,加上風控能力較差,這將導致平臺的壞賬率比較高。盡管一些平臺設立了逾期壞賬墊付資金的措施來保證投資人的資金安全與收益,但這并非長久之計,一旦壞賬率超過風控能力范圍,平臺必將面臨倒閉風險。汽車金融P2P模式的優勢和挑戰可以用圖4來簡單歸納。

        5 巨頭綜合模式

        對于汽車金融這個后市場最大的肥肉,互聯網巨頭們不可能會輕易放過。阿里通過與50多家汽車企業達成合作,為雪鐵龍、日產、別克、力帆等車型提供貸款服務。百度則通過推出百度汽車平臺,與各大銀行、P2P理財平臺等達成了貸款保險等業務方面的合作。而騰訊、京東入股易車網,也開始了汽車金融的布局,騰訊理財通此前就與一汽大眾奧迪展開過品牌跨界合作,推出“奧迪A3,購車即理財”的活動。巨頭們切入到整個汽車金融市場,具有比較明顯的優勢。

        首先,從流量和入口的角度來看,阿里巴巴有天貓、淘寶、支付寶,百度PC端有百度搜索、移動端有手機百度,騰訊則利用微信這個強大入口,京東也有京東商城。不得不承認,巨頭們的優勢是其他任何平臺都無法比擬的,一方面,巨頭們布局新車和二手車交易;另一方面,巨頭們也通過各種合作來推出相關汽車金融服務,相比其他平臺而言,巨頭更容易獲取銀行、汽車廠商的直接合作。

        其次,不管是從品牌影響力,還是從資金實力上來說,巨頭們都更容易獲得用戶的信任,他們的風控能力也更強。金融畢竟不同于其他理財產品,用戶自然更愿意選擇更加可靠信任的平臺來為自己服務。隨著監管細則的出臺,央行對于金融理財平臺的注冊資金也會有一定的要求,未來很多實力較弱的平臺將面臨倒閉風險。

        最后,巨頭們在大數據挖掘上具有非常明顯的優勢,通過對用戶的金融數據挖掘進而對該用戶進行深入分析,能夠很好地預估出該理財用戶的資金實力、個人信用度,這個對于金融平臺的發展來說至關重要。與此同時,對于資金和數據安全的保護能力,也是巨頭們相對于傳統企業和其他平臺的優勢。

        但是對于巨頭們來說,他們把自己的觸角伸到任何一個角落,都會具有其他平臺不具備的優勢,但是并不是說巨頭們就一定能夠把這件事情做好,對于汽車金融也同樣,主要存在以下兩個難點。

        第一,巨頭們的綜合實力的確更強,但是他們的業務范疇較廣,因此每個領域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資金相對有限,這就導致他們在某些垂直細分領域不一定能夠戰勝創業平臺。

        第二,巨頭們布局汽車金融才剛剛開始,眼下對于整個汽車金融業務的沖擊力并不大,最重要的是巨頭們也面臨著來自其他平臺的競爭,這些平臺在布局汽車金融的過程中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用戶基礎并建立起了自身的競爭壁壘,要打破這個壁壘對于巨頭來說難度不小。巨頭綜合模式的優勢和挑戰可以用圖5來簡單歸納。

        6 經銷商模式

        說到汽車經銷商,可能很多人并不是非常理解。4S店都是汽車廠商的直接商,一般在一個城市只有一家4S店或者幾家4S店,4S店往往由廠商直接掌控。而汽車經銷商大多作為4S店的二級商,可以多個品牌,也可以銷售二手車。一些實力比較強的連鎖汽車經銷商就會針對消費者推出自己的分期付款業務、保險業務等,有的也推出自己的線上電商金融平臺。

        第一,相比傳統銀行而言,汽車廠商推出的金融公司甚至還可以靈活地采取舊車置換抵首付款的方式,這種方式對于很多想要以舊換新的車主來說省了不少力氣。二手車車主只需要把舊車置換給新車經銷商,就可以沖抵首付款換取新車,免除了對二手車市場不能及時過戶的一些擔憂。

        第二,盡管目前很多消費者都會選擇線上交易平臺進行預訂車,但是最終的交易還是要通過線下來完成。在店里購車,從而選擇在該店里直接選擇保險、分期付款等汽車金融服務也是非常自然的,這一點和汽車廠家在4S店推出的金融服務具有同等的優勢。

        第三,相比銀行的汽車貸款來說,汽車經銷商的分期付款的申請條件相對比較簡單,這對于前來購車的用戶吸引力比較大。同時汽車經銷商也會通過與其他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達成合作來為消費者提供汽車金融服務,并進行分成,獲取更多的利潤來源。

        但是經銷商作為傳統的線下汽車零售商,在未來的互聯網時代要想在汽車金融領域有一番較大的作為也具有一定的難度,畢竟他們做汽車金融的劣勢是比較明顯的。

        劣勢一:從資金實力上來說,即便是實力比較大的汽車經銷商在資金實力上也會相對比較弱小,更何況他們有相當大一部分資金要用于店面的資金周轉,所以過去經銷商在進行汽車金融運作時往往都需要借助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力量。

        劣勢二:在互聯網時代下,缺乏足夠線上入口和資本實力的汽車經銷商,只能通過與其他互聯網平臺進行合作來銷售汽車,而這類平臺往往都會推出自己的汽車金融服務,這是這類平臺最大的盈利來源,他們不可能將其交給汽車經銷商。汽車經銷商模式的優勢和挑戰可以用圖6來簡單歸納。

        第4篇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傳統銀行 機遇 挑戰

        1、互聯網金融的概述

        1.1、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特點

        其中第一個特點,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客戶基礎。2013年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在第32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指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國網民規模達到5.91億,較2012年增長0.73億人?;ヂ摼W普及率為44.1%,較2012年提升2%??梢钥闯鑫覈木W絡金融發展存在客觀基礎,且該基礎將不斷穩固、發展。

        第二個特點,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時空便利?;ヂ摼W金融突破了傳統銀行業務在時間上的限制,實行24小時全天候運營,使金融服務更加人性化,更貼近客戶,更能滿足客戶需求。

        第三個特點,是互聯網金融的不斷創新?;ヂ摼W金融以客戶為中心的性質決定了它的創新性特征。我們可以發現,無論是互聯網還是互聯網金融,自從他們出生的哪一天起,就是通過不斷創新、為人們生活提供便利而不斷向前推進的?;ヂ摼W金融作為金融業的新興事物,互聯網金融只有時刻記住客戶的需求,才能使他在金融市場上獲得一席之地。

        2、互聯網金融的影響

        2.1、美國的案例分析

        互聯網金融的爆發式增長對我國金融市場的影響不言而喻,作為金融市場主體的商業銀行自然受到不小的沖擊,那么互聯網金融對我國商業銀行產生哪些影響呢。我們可以先從美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情況來了解。

        根據相關的研究著作,我們得到這么一條結論,從美國的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狀況來看,并沒有對傳統金融業務進行很大挑戰?!皬膫鹘y金融業務信息化看,整體而言,互聯網金融在沖擊傳統金融業務的同時,也是在鞏固傳統金融的地位。美國移動信用卡、手機銀行等發展較為快速,2012年增速分別達到24%和20%,但是這沒有弱化信用卡、銀行的金融功能,反而提高了傳統業務的信息化水平?!蔽覀兛梢钥吹?,美國的傳統金融業在互聯網絡的支持下變得更加便捷,信息化水平得到提高。

        2.2、我國商行的案例分析

        那么對于我國是不是影響也是一樣呢?事實上,我們可以從各大商行的年報中窺探互聯網金融對其業務發展狀況的影響。

        2.2.1、工商銀行

        在這里我們選取工商銀行A股市場2013年年報進行摘錄。

        “電子銀行渠道建設:以信息化銀行建設為重點,緊跟移動化、個性化、智能化發展潮流,加強電子銀行產品和服務創新應用,加快構建綜合性、開放性的電子銀行平臺。2013年,本行個人網上銀行客戶突破1.6億戶,移動銀行、個人電話銀行客戶相繼突破1億戶。開電子銀行交易額比上年增長14.8%,電子銀行業務筆數占全行業務筆數比上年提高5.1個百分點至80.2%?!?/p>

        從財報中我們可以看到,“電子銀行業務筆數占全行80.2%”,超過五分之四的業務是基于網絡進行,且這一數字還在逐年上升??梢园l現工商銀行在互聯網金融方向上保持著強勁的增長勢頭,銀行信息化建設在工商銀行企業戰略中起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2.2.2、建設銀行

        同樣選取建設銀行在A股市場2013年年報進行解讀:

        “2013年,電子銀行和自助渠道賬務易量占比達85.40%,較上年提高3.68個百分點?!蓖瑯拥?,建設銀行也把網上業務放在重點位置。

        與此同時,建設銀行的網絡業務也有他自己的特點,“本行個人網銀推出跨行資金歸集、家庭現金管理、快捷轉賬、百易安、賬戶貴金屬雙向交易等功能;新增歡迎頁及精準營銷欄位;整合對公電子渠道,推出新企業網銀;完成海外版企業網銀二期優化和紐約、新加坡、法蘭克福等5家海外分行上線推廣;在支付寶、銀聯、鐵路客運等領域的電子支付份額同業領先?!蓖瓿闪撕M馐袌鰳I務的上線管理運營。

        所以我們不難得到結論,我國商行從沒有停止進軍互聯網金融,在重視程度上也沒有像一些研究文章中說的“不足夠重視”。

        在各大商行進軍互聯網金融的前提情況下,互聯網金融戶無疑問的提高了我國傳統金融業的服務水平,同時也提高了服務的信息化水平。

        但總的來說,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大潮從沒有把任何一家銀行拒之門外,商業銀行又有著頂尖的人力、智力資源,至于能不能拿到互聯網中的一張門票,則要看各商業銀行的發展策略,“面對挑戰,可能最大的風險就是墨守成規?!?/p>

        3、建議與結論

        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使得商業銀行越來越重視其帶來的新挑戰,并由此重新調整自身的業務結構,加快渠道轉型,并且取得了不菲的成效,商業銀行已經在理念創新、業務創新等方面積極的面對新變化?;ヂ摼W金融的快速發展,也使得互聯網金融與商業銀行的關系變得更加復雜,同樣的,也使得兩者的合作成為重大可能。

        事實上,我國的商業銀行體系中,擁有者最廣泛的資源,擁有者優勢的政策地位,最重要的是擁有者極為廣泛的智力資源,這一切,在互聯網日趨重要的今天,都給予了傳統銀行極大的先發優勢,商業銀行面對沖擊和機遇,應該充分利用自身資源,努力利用在互聯網金融時代的先發優勢,商業銀行與互聯網金融的合作也將朝著更深層次、更緊密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1]鄭聯盛.美國互聯網金融為什么沒有產生“顛覆性”[N].證券日報,pp.1-2,2712014.

        [2]香曲尖措.中外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對比及啟示[J].時代金融,2013.

        [3]郭暢.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趨勢與展望[J].產業與經濟論壇,2013.

        [4]李海霞.利用網絡銀行優勢打造銀行眾籌平臺[N].河北經濟日報,pp.1-2,1332014.

        第5篇

        國家一系列的工作安排都強調了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這一要求。對于如何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長效機制的問題,一種觀點主張建立批制度,即在互聯網金融入口處提高準入門檻,通過先期制定的一系列規范和標準,將互聯網金融納入合適的監管體系;一中觀點認為應當以堅持市場化方向,尊重互聯網金融的特點和模式,引導互聯網金融健康有序發展。我們認為,應當堅持市場化思維,探索符合互聯網金融發展特點和實際的監管長效機制,實現互聯網金融監管市場化。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互聯網金融的特點決定了互聯網金融監管市場化

        互聯網金融結合了互聯互網和金融,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互聯網兼具開放性、包容性、普惠性和公平性?;ヂ摼W是一個開放、包容、公平的平臺,聯網為形形的人們提供了一個足夠大的空間,人們在互聯網上的行為具有相當的自主選擇權,正如互聯網名言“在互聯網上沒人知道你是這一只狗”所表達的,在互聯網上人們可以最大限度的表達自己,而不用考慮自己的身份、地位、金錢多寡等問題。二是創新性?;ヂ摼W天生具有較強的創新性?;ヂ摼W的發展表明,正是不斷的創新推動了互聯網的日益強大,互聯網創新推動了經濟社會的迅速變革。實踐證明,互聯網金融的開放性、包容性、普惠性和公平性能充分體現互聯網金融共享經濟和普惠金融特質?;ヂ摼W金融以大數據、云計算為代表的互聯網技術和金融的歷史性結合,推動了傳統金融和互聯網的優勢互補及有機結合。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成本大大降低,甚至可以通過移動互聯網將移動銀行拓展到傳統物理網點無法覆蓋到的區域,為金融普惠之路打開了機會窗口。同時,互聯網企業也基于互聯網金融開辟了新的產品領域,無論是企業和個人,享受金融服務都更加便捷和低廉。堅持市場化思維進行互聯網金融監管有利于保護和鼓勵有價值互聯網金融健康快速發展,符合國家“鼓勵創新、防范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互聯網發展的總體要求。

        二、金融業的高度市場化決定了互聯網金融監管市場化

        業界公認金融業是我國市場化程度最高,與國際接軌的程度最高的行業。作為國際金融業發展的前沿,互聯網金融的市場化程度也應當是最高的。在這一背景下,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必須堅持市場化。在信息和網絡時代,中國的網民超過了7億,世界互聯網十強企業中,中國占了四席:阿里巴巴、騰訊、百度、京東。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常態下,站上“互聯網+”風口的互聯網金融方興未艾,因此,有觀點認為“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處于全球前列”。改革開放30多年,中國一直在趕超歐美發達國家,有序有效發展壯大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我國搶占金融發展前沿,占據金融業發展有利位置的又一陣地。堅持市場化思維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有利于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保持我國互聯網金融業強勁的發展勢頭。

        三、供給側改革深入推進的需要互聯網金融監管市場化

        過去金融高度壟斷,對于小微企業和個人的金融服務嚴重缺位。這主要表現在產品缺失、價格不合理、便捷程度不高等方面,社會金融產品供給嚴重不足。種種因素造成的金融壓制,對經濟發展造成了很大的影響。這給了互聯網金融一個發展的機遇,使其能夠順風而起,迅速壯大?;ヂ摼W金融可以同時從資產端和負債端喚醒經濟體系中“沉睡的資金”,解決經濟轉型中供給側的失衡,讓資金流入實體經濟,盤活存量,刺激增量。供給端的改革使得金融產品效率更高、服務更便捷、成本更可控。這契合了供給側改革最大限度釋放市場主體的活力的目標,更能讓市場對資源的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大力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結合我國促進“互聯網+”快速發展的一系列產業政策和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要求,堅持市場化思維進行“互聯網+金融”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是順應經濟發展需要的必然之舉。

        四、經濟金融治理方式和手段變革需要互聯網金融監管市場化

        在治理整頓模式下,切忌正常的優勝劣汰進程被“一刀切”的行政化干預所替代。避免“一放就亂、一亂就抓、一抓就死”的循環在互聯網金融領域上演。監管和治理不等于一棍子打死?;ヂ摼W金融是代表高度趨勢性的新生事物,雖然在鼓勵創新和控制風險、在規范和發展、在好和快目標之間取得平衡很難,但一旦底線原則清晰,嚴格堅守底線原則,終將為互聯網金融監管探索出符合其發展方式的監管機制。堅持市場化思維,制定好政策框架,明確監管制度和監管措施,允許市場主體在不突破底線的前提下自由創新和發展,是社會治理模式變革的重要體現。例如2016年8月,銀監會出臺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規定P2P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小額分散的客戶定位、只能線上禁止線下等規矩都是底線,相關主體嚴格遵守這些底線既是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壯大的需要也是政府變革經濟金融治理方式和手段的需要。

        第6篇

        Analysys易觀智庫在報告中指出,互聯網旅游金融服務是指旅游業依托支付、云計算等互聯網及移動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服務。旅游服務提供商不僅為旅游者提供理財、支付、貸款、保險等旅游金融服務,也為旅游供應商提供保理、預付款理財等金融產品,從而實現旅游金融產業鏈的資金流動閉環。相比較線下的旅游金融服務模式,一般具有覆蓋用戶面更廣、服務更便捷高效等特點,尤其是提供面向供應鏈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是傳統線下旅游廠商所不具備的。

        Analysys易觀智庫數據監測顯示,2014年中國在線度假旅游市場交易規模為332.6億元人民幣,較2013年增長了36.2%。在2015年第二季度,市場交易規模已經達到124.1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超過60%,已接近2011年全年的交易規模。目前在線旅游企業利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加速整個旅游行業線上線下資源的進一步融合。未來,在線度假旅游市場的交易規模增速仍將保持較高水平。

        2014年中國在線度假旅游市場的用戶年齡呈現低齡化趨勢,30歲以下的用戶群體合計占比為52.9%,預計親子游、出國游學的高速發展將使低齡用戶的占比進一步提高;同時,在線旅游市場開始向二三線城市下沉,這部分用戶的占比高達53.8%,未來二三線及更基層的市場將成為在線旅游廠商的競爭重點。

        2014年中國互聯網旅游金融市場交易規模為19.7億元人民幣,滲透率為5.9%。預計到2017年,整體滲透率將超過30%,市場交易規模將達到221.9億元人民幣。

        在中國在線旅游用戶中,目前已經使用了旅游金融產品的用戶只占到8.6%,而準備嘗試相關產品的有36.1%,顯示目前旅游金融的滲透率還不高,整個市場才剛剛啟動,處于用戶培育階段。此外還有38.4%的用戶聽說過相關產品,但并不準備使用;16.9%的用戶未聽說過旅游金融產品。

        第7篇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市場準入;法律規制;市場準入;市場

        由于目前我國尚未針對互聯網金融市場建立相關的市場準入門檻及相關行業規則,因此其市場競爭較為自由,同時缺乏一定的公平性。市場準入規則作為防范金融市場風險的重要環節,一旦缺乏對此環節的有力監控,將極易導致金融市場動蕩,為后續的有效監管增加難度。因此,在法律層面圍繞互聯網金融市場建立多角度的市場準入機制迫在眉睫。

        1完善互聯網金融市場準入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目前,互聯網金融市場中主要包括P2P網貸、第三方支付以及大數據金融等6種發展模式[1]。本文將主要以P2P網貸以及第三方支付作為對象展開相關研究。十四中全會提出,要將中國建設成一個兼重形式與實質的法治國家。自此,法治一詞開始頻繁出現在網絡及報端。法治與人治相對應,指一種極為理想的社會組織狀態。亞里士多德認為,社會的運行應建立在良好的法律基礎之上,人民應普遍尊重并且服從法律。由此可見,亞里士多德關于法治的理論主要包含以下兩個層次:首先,建立良好的法律基礎;其次,民眾普遍服從法律[2]。法治國家作為一種極為理想的社會狀態,有助于充分保障國家及公民的利益。我國建立P2P網貸平臺的要求較低且手續簡單,成立P2P網貸平臺,僅需成立人到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注冊并依照相關法律登記,再去工信部申請經營許可證,并將經營范圍選為互聯網信息服務類,最后換領營業執照便可開展網貸業務。隨著新版公司法的出臺,成立公司的條件隨之降低,僅需一元錢便可簡單注冊一個開展金融類業務的公司。盡管成立P2P網貸平臺公司與成立普通公司的操作類似,但仍具有獨特性與新穎性,使其區別于傳統金融行業,不必接受傳統金融機構必須接受的嚴格監管。因此,P2P網貸行業亂象叢生,嚴重損害了公民與集體的利益,e租寶便為典型案例之一。目前,我國已形成了以銀行為主要監管機構、相關法律政策為主體的金融監管體系,對金融市場的市場準入規則進行了詳細規定,一定程度上保證了金融市場的穩定。但就P2P網貸行業而言,目前的金融法律體系難以對其進行有效監管與約束。近年來,第三方支付行業發展迅速,并快速在我國金融領域占據重要地位,對我國經濟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不僅改變了傳統金融業的發展模式,且推進了我國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但就整體而言,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體系難以滿足維護第三方支付市場金融安全的需求,且無法切實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顯然與建設法治社會的要求相違背。由此可見,應盡快對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市場準入機制進行明確規定。綜上所述,從法律層面盡快對以P2P網貸、第三方支付行業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領域市場準入進行規制已極為必要。

        2當下互聯網金融市場準入法律規制的不足

        2.1P2P網絡借貸平臺市場準入法治缺陷

        2.1.1金融監管法律法規有所欠缺目前,我國就P2P網貸平臺行業尚未設立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盡管P2P網貸行業已經歷了長時間的發展,但此前該行業長期處于欠缺相應市場準入規則的狀態。申請建立P2P網貸平臺的標準較低、且注冊程序簡單、資金成本低等因素均導致P2P網貸行業的不穩定性不斷累積。此外,由于P2P網貸平臺的準入門檻較低,且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的約束,而且我國對于進入P2P網貸平臺資金的管理較為寬松,導致P2P網貸行業各大網貸平臺質量良莠不齊,各類問題層出不窮,極易引發各種金融風險。

        2.1.2平臺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我國管理暫行辦法規定,P2P網貸平臺的全部信息數據及運行情況皆應及時報送相關監管機構。其中,審計報告由P2P網貸平臺自行聘請會計事務所進行年度審計獲取。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在該披露制度下,對P2P網貸平臺缺乏相對嚴格的監管,導致P2P網貸平臺所披露的數據及信息指標極易產生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況,從而引發道德風險[3]。因此,該披露制度并不具有充分的可行性。此外,部分平臺為獲得較好的評級而進行信息偽造,甚至可能在審計過程中出現欺瞞欺詐行為,導致監管部門對該平臺的市場準入資格的評估并不準確。

        2.1.3監管主體的身份有待明確P2P網貸平臺行業尚處于興起階段,其經營主體及性質尚不明確,P2P網貸平臺在作為普通工商企業的基礎上,由于其經營貨幣資產業務,因此具備部分金融機構的性質。由于其經營性質尚未明確,導致P2P網貸平臺長期以來缺乏明確的監管主體。盡管我國已于2017年將P2P網貸平臺明確規定為一種非銀行金融中介機構,并明確規定其監管主體為銀監會及其分支機構,但由于P2P網貸平臺在區域及市場發展背景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因此銀監會對該行業的監管標準仍需進一步修改。

        2.2第三方支付機構市場準入法治缺陷

        2.2.1準入條件設置不科學盡管我國已針對第三方支付市場初步制定了相應的市場準入規則,并在實施過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第三方支付行業長期處于動態變化中,加之我國現有的金融監管體系存在一定缺陷,導致先前設立的市場準入規則未能完全發揮應有的效用,且逐漸不再適應現實發展的需要。我國現行的非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僅對非金融機構的業務以及最低注冊資金進行了劃分,且僅將第三方支付機構簡單分為兩個等級,上述區分方式并不具有科學性。按照我國現行的管理辦法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可選擇從事的業務種類包括三種,申請機構可依據自身的實力狀況選擇一種或多種業務種類同時開展。由于不同形式的業務種類所需要的經營成本以及發展方向均有所不同,因此,不同的業務種類在我國金融市場中均發揮著不同的作用。例如,預付卡業務本身可自行形成一個封閉的資金循環系統,而網絡支付涉及多個主體,其中包括交易雙方以及第三方支付機構等,顯然,網絡支付相對于預付卡業務而言更具有風險性,更易導致違法犯罪行為的產生[4]。因此,在確定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注冊資本時,應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經營類型納入考量標準。

        2.2.2公眾守法意識較薄弱我國第三方支付市場中存在的問題與我國金融市場的構成存在缺陷以及相關主體守法意識的缺失密不可分。近年來,我國第三方支付市場的業務范圍逐漸擴大,且其業務形式更加多樣化。因此,出現了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經營業務超出原本市場準入規則所規定的范圍的現象,更有甚者為了追求高利潤而出現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首先,用戶備付金的數額巨大,普通人難以抵制其誘惑,外加市場監管的缺失,為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其次,我國關于守法方面的宣傳力度仍有待加強。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存在利用法律漏洞為自身謀取利益等行為,甚至存在利用法規漏洞進行詐騙等犯罪行為。因此,在建立并完善市場準入機制的同時,政府應加強對公眾守法意識的宣傳,可以利用互聯網技術進行守法意識的宣傳??傮w而言,我國針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相關體制的完善仍需長時間的努力。

        3互聯網金融市場準入法律規制的改進建議

        3.1完善市場準入法律依據,填補法律空白

        我國目前僅有一部《網貸辦法》為針對P2P網貸行業的市場監管制度而設立的。而P2P網貸機構的成立可參照《公司法》以及《投資基金法》等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因此,在《網貸辦法》的修訂過程中,首先應明確界定P2P網貸平臺市場準入規則,以及相關風險監控機制、注冊資金以及人員比例等方面的標準。而地方的監管機構應根據中央出臺的法律制定相關的網貸平臺監管制度,并在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制定既滿足中央要求又適應當地情況的監管標準。其次,應加強P2P網貸平臺的自我監管意識,制定相應的自律規定,明確其市場準入資格,實現P2P網貸平臺設立的規范化,提高P2P網貸平臺的準入門檻,進而實現整個P2P網貸行業質量的提高。完善P2P網貸行業的市場準入規定,有助于充分發揮市場準入規定在保護金融市場方面的作用,為P2P網貸行業的規范監管奠定基礎。完善P2P網貸行業市場準入的相關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步驟:第一,應加快完善互聯網金融業的法律體系。目前我國尚未對此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且其相關規定分散在各個針對傳統金融業的法律體系中。為適應互聯網技術的發展速度,為互聯網金融業的監管提供依據,政府應結合互聯網金融特征,及時對互聯網金融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并重點關注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的法律規定。就完善互聯網金融市場準入方面的法律法規而言,可根據《公司法》對互聯網金融企業與普通企業進行明確劃分,規定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經營范圍以及經營主體,并在此基礎上增加相應的法律條款。第二,應在刑法中設立與互聯網金融犯罪相關的法律條款,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犯罪的監管懲治力度,重點打擊利用市場準入規則漏洞進行投機犯罪的行為。P2P網貸平臺時常出現非法集資以及詐騙等犯罪行為。因此,應將上述行為列入刑法監控范圍,在刑法中明確滿足犯罪構成要件的具體規定,或單獨對此設立相關的法律條文。目前,P2P網貸平臺尚未在我國實現大規模發展,因此不應在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拓展過程中將其扼殺,在制定互聯網金融犯罪相關的法律條文時,應降低對P2P網貸平臺的打擊力度,避免出現影響互聯網金融業進一步創新發展的情況。

        3.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構建信用評價體系

        強化信息披露力度,可幫助降低因互聯網信息不對等導致的風險。投資主體只有在充分了解互聯網金融產品時,才可幫助投資主體作出正確的判斷以及正確的投資行為。因此,應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加強信息披露力度,實現信息透明化,對于未按規定及時作出披露或未能如實作出披露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應進行嚴厲的懲罰。此外,可充分借鑒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做法,要求金融機構對客戶進行有關風險的提示。同時,P2P網貸平臺相關的信息披露以及風險評估應立足于真實準確的數據,充分體現平臺的真實交易情況,維護投資者知情權以及財產安全。最后,應強制P2P網貸平臺定期披露審計報告及財務報告,對于進行審計工作的會計事務所,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同樣應對其加強監管,確保審計報告的真實性,以便為大眾披露準確、真實的P2P網貸平臺交易數據及財務指標,實現網貸平臺的信息透明化,從而更好地維護投資者的利益。除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之外,由于監管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監管力度的不足,導致線上虛假交易以及詐騙現象頻頻出現,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導致互聯網金融的信用危機愈發嚴重,若不加以監管,互聯網金融將難以實現長遠健康的發展。因此,應及時建立互聯網信用體系。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可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手段幫助監管部門進行監管,并結合云計算技術快速高效地整合數據資源以及信用信息,以便后續進行深層次的數據解析,推動互聯網信用體系得以完善,幫助互聯網金融業提高信用服務能力。與此同時,通過權威的信用評估機構,在規定時期內及時公布各個互聯網金融公司的信用評級報告,有助于實現對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有效監控。此外,監管部門應加強與P2P網貸平臺協會的合作,共同建立P2P網貸平臺信用評級機構,或聘請專業機構對P2P網貸平臺進行風險評估,并及時向公眾披露評估結果、風險預警,幫助公民更好地了解各個平臺的發展現狀。

        3.3明確P2P網絡借貸法律層面監管主體

        由最新的網貸辦法可以發現,今后應實行中央與地方相結合的監管模式。在中央部門層面,應主要以銀監會為監管主體進行監管,地方層面則應由銀監會派出的機構及地方財政司法部門進行監管。此前,在網貸辦法中并未對市場準入監管進行明確的規定,在具體進行監管時可根據監管主體進行變通。此外,可借鑒美國等發達國家的監管方式對P2P網貸平臺進行監管。同時,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形成行政監管與自律監管相結合的監管模式,保證網貸平臺的高質量發展,維護互聯網金融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3.4設置科學的第三方支付分級注冊資本標準長期以來,我國立法機關混淆了注冊資本與運營資本,但實際上維持一個機構正常運營的重要支撐為運營過程中的持續性資本。因此,可適當降低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準入門檻,在設定資本額度時,應將第三方支付機構所經營的業務類型以及地區因素納入綜合考慮。我國現行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的成立主要根據經營業務的種類確定最低注冊資本金,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市場準入金同樣可參照此標準實施。例如,經營單一的預付卡業務的機構可降低準入金額,而對于經營多種業務或經營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業務的金融機構可適當調高準入資金門檻。此外,我國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資金要求始終處于靜態層面,但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始終處于動態變化過程中。因此,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風險以及經營范圍將隨著整個行業的變化而變化。對此,國家應及時建立一個動態的資金要求機制,如保險金制度。建立保證金機制,有助于用戶在第三方支付機構出現財務危機時,可向相關機構索取保證金以維護自身利益。為建立行之有效的保證金制度,需引進一定比例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自有資金作為保證金,保證金的具體額度應根據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業務種類及范圍進行調整。

        3.5加大第三方支付機構與用戶守法宣傳力度

        為真正實現第三方支付機構市場準入的法治,機構自身及使用者應自覺建立強烈的守法意識。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建設法治中國。一個法制國家不僅要求國家具備完善的法律體系,而且要求全體公民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營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因此,相關部門應加大對守法意識的宣傳力度,促進全社會公民樹立法治思想,以便更好更快地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此外,立法者應及時更新立法理念,以保證出臺的政策法規適應時展的需求。因此,對于立法者而言,其自身首先應具備較高程度的專業素養,以確保所立法律條文的可行性與科學性。對于執法者而言,應不斷提高自身素養,共同打造一支專業的公務員隊伍。而身為司法者,則應明確司法標準,努力營造良好的法律氛圍,幫助公民樹立守法意識。就普通民眾而言,可采取社區講座等方式對其進行法律宣傳,且應確保宣傳的內容緊跟時展趨勢,具有較強的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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