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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范文

        時間:2023-08-14 16:41:39

        序論:在您撰寫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

        第1篇

        (一)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的概念。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是指發起人將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某種可預測現金收入屬性的資產或資產組合出售給特定的發行人,或者將該基礎資產信托給特定的受托人通過創立一種以該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持的一種金融工具或權利憑證在資本市場上出售變現該資產支持證券的一種結構性融資手段。

        證監會定義的證券公司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特殊目的載體,以計劃管理人身份面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受益憑證,按照約定用受托資金購買原始權益人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資產,將該基礎資產的收益分配給受益憑證持有人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二)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的特點。在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中,企業與投資者之間不直接形成融資關系,而是企業將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收入的自有優質資產獨立出來作為基礎資產,通過證券公司設立專項計劃向投資者發售受益憑證獲得資金,并以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收入向投資者償付本息的一種融資形式。

        其受益憑證有明確的期限和穩定收益率,具有固定收益產品性質;受益憑證可分為優先級和次級兩種,其作用在于向投資者明示風險收益差別;優先級受益憑證享有優先分配基礎資產收益的權利;該融資方式主要特征在于實現表外融資、優化資本結構、提高資產流動性等。

        二、資產證券化會計確認的方法

        隨著《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和《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等規定的頒布,又借鑒國際會計準則,我國引入了風險與報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及后續涉入法三種終止確認的方式,作為金融資產終止的判斷標準。

        (一)風險與報酬分析法。風險與報酬分析法強調的是“所有權”,在資產證券化業務中,由風險與收益是否被轉讓作為衡量會計確認的標志。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91年公布第40號征求意見稿《金融工具會計》首次明確提出的,以風險與報酬作為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終止確認標準。這種方法認為風險和報酬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資產證券化發起人在把風險和收益全部轉移給受讓方后,可視為銷售業務處理,將資產從在資產負債表中消除,所獲得的資金作為收入計入損益表中并同時確認相關損益。如果還保留部分風險和收益仍然要視為擔保融資業務處理,證券化資產組合仍然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中,所募集的資金作為負債處理。

        (二)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強調的是金融資產的“控制權”,即是以控制權轉移為證券化資產會計確認的前提。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96年頒布的第125號財務會計準則提出的,金融合成分析法將資產證券化合約視為標的物,其所有權決定會計處理方法。若證券化合約與原有資產剝離后,其所有權仍然由發起人控制,則視為銷售業務,進行表外處理,反之,則進行表內處理。

        (三)后續涉入法。后續涉入法從證券化資產的特征出發,將資產證券化合約視為可分割的部分,提出了“部分銷售”的觀點。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于2002年的IAS39修改意見的征求意見稿提出的,對證券化資產終止確認標準作為重大的修改,提出以沒有后續涉入代替控制權轉移為核心的后續涉入法,為資產證券化會計確認提供了新的方法。若資產證券化合約出售后,發起人能夠對其進行后續涉入處理,則將這部分發起人可介入的資產作為擔保融資業務進行表內處理,而發起人無法不干涉的那部分資產作為銷售業務處理。

        三、我國資產證券化會計確認方法的選擇及建議

        第2篇

        (一)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的概念。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是指發起人將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某種可預測現金收入屬性的資產或資產組合出售給特定的發行人,或者將該基礎資產信托給特定的受托人通過創立一種以該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持的一種金融工具或權利憑證在資本市場上出售變現該資產支持證券的一種結構性融資手段。

        證監會定義的證券公司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特殊目的載體,以計劃管理人身份面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受益憑證,按照約定用受托資金購買原始權益人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資產,將該基礎資產的收益分配給受益憑證持有人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二)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的特點。在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中,企業與投資者之間不直接形成融資關系,而是企業將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收入的自有優質資產獨立出來作為基礎資產,通過證券公司設立專項計劃向投資者發售受益憑證獲得資金,并以基礎資產產生的現金收入向投資者償付本息的一種融資形式。

        其受益憑證有明確的期限和穩定收益率,具有固定收益產品性質;受益憑證可分為優先級和次級兩種,其作用在于向投資者明示風險收益差別;優先級受益憑證享有優先分配基礎資產收益的權利;該融資方式主要特征在于實現表外融資、優化資本結構、提高資產流動性等。

        二、資產證券化會計確認的方法

        隨著《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和《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等規定的頒布,又借鑒國際會計準則,我國引入了風險與報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及后續涉入法三種終止確認的方式,作為金融資產終止的判斷標準。

        (一)風險與報酬分析法。風險與報酬分析法強調的是“所有權”,在資產證券化業務中,由風險與收益是否被轉讓作為衡量會計確認的標志。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91年公布第40號征求意見稿《金融工具會計》首次明確提出的,以風險與報酬作為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終止確認標準。這種方法認為風險和報酬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資產證券化發起人在把風險和收益全部轉移給受讓方后,可視為銷售業務處理,將資產從在資產負債表中消除,所獲得的資金作為收入計入損益表中并同時確認相關損益。如果還保留部分風險和收益仍然要視為擔保融資業務處理,證券化資產組合仍然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中,所募集的資金作為負債處理。

        (二)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強調的是金融資產的“控制權”,即是以控制權轉移為證券化資產會計確認的前提。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96年頒布的第125號財務會計準則提出的,金融合成分析法將資產證券化合約視為標的物,其所有權決定會計處理方法。若證券化合約與原有資產剝離后,其所有權仍然由發起人控制,則視為銷售業務,進行表外處理,反之,則進行表內處理。

        (三)后續涉入法。后續涉入法從證券化資產的特征出發,將資產證券化合約視為可分割的部分,提出了“部分銷售”的觀點。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于2002年的IAS39修改意見的征求意見稿提出的,對證券化資產終止確認標準作為重大的修改,提出以沒有后續涉入代替控制權轉移為核心的后續涉入法,為資產證券化會計確認提供了新的方法。若資產證券化合約出售后,發起人能夠對其進行后續涉入處理,則將這部分發起人可介入的資產作為擔保融資業務進行表內處理,而發起人無法不干涉的那部分資產作為銷售業務處理。

        三、我國資產證券化會計確認方法的選擇及建議

        第3篇

        關鍵詞:小額貸款公司;資產證券化;可行性及存在的問題

        2008年,銀監會下發了《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自此小額貸款公司在國內發展正式起步。從2008年至2014年,小額貸款公司經歷了數年的擴張性增長,無論是從機構數量還是貸款余額方面,都出現了逐年走高的趨勢,只是近兩年有所放緩和減少。根據央行的統計,截至2016年末,全國小額貸款公司從業人員數量108881人,機構數量8673家,實收資本8234億元,貸款余額9273億元。自08年以來,小額貸款公司的快速發展對中小企業具有重要意義,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但是另一方面,資金短缺同時也是制約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的一個難題。本文將對小額貸款公司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小額貸款公司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

        (一)資金來源不足

        《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小額貸款公司不吸收公眾存款,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這一規定限制了小額貸款公司無法像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吸收公眾存款,也限制了其從銀行獲得資金的金額和數量,從而制約了其發展。因此有必要盤活小額貸款公司的存量資產,加強其自身造血功能。

        (二)融資渠道不通暢

        根據《意見》,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渠道主要有以下兩個,一是股東繳納的資本金以及增資擴股;二是向銀行業等金融機構融資。股東增資擴股不具有持續性,不能完全解決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不足現狀,且不利于小額貸款公司的獨立經營,一旦股東自身發生經營困難,無法提供資金支持時,會導致小額貸款公司陷入經營困難,嚴重會引起資金鏈斷裂,導致破產。通過銀行融資的方式,一是融資金額受限,不得超過其資本凈額的50%,二是融資機構數量受限,融資機構數量不能超過兩家。且在實際運作當中,向金融機構融資存在很多附加條件,因此此種融資方式依然不能解決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不足的問題。為了解決小額貸款公司上述資金方面的問題,更好的服務中小企業的發展,盤活小額貸款公司的存量資產變得尤為重要,而資產證券化正好可以解決這一問題。

        二、小額貸款公司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

        (一)具備政策支持

        2012年5月,銀監會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8月,銀行間交易商協會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資產支持票據指引》;2013年,證監會了《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2014年《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明確了專項資產計劃作為SPV獨立于發起人、管理人、投資人的法律地位,擴大了開展資產證券化的業務主體及基礎資產范圍。相關部門關于資產證券化相關系列政策表明,作為盤活存量資產的一種重要手段,資產證券化將會有更好、更規范的發展。

        (二)具備資產證券化條件

        資產證券化簡單而言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具有可預期現金流收入的資產,通過一定資產組合,實現在資本市場上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資產證券化一般具有這些要素:一是擁有能產生穩定可控的現金流資產;二是該資產對于原始權益人來說缺乏流動性;三是需對基礎資產進行重組及風險分散;四是需設立特定目的機構(SPV)實現風險隔離;五是對基礎資產進行信用評級及必要的增級措施。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資產恰可以作為基礎資產,通過打包出售給設立特殊目的機構(SPV),SPV再對基礎資產中的現金流進行重組,打包成證券產品,同時引入信用評級等增信措施,最終實現小額貸款公司融資。因此小額貸款公司具備資產證券化的條件。

        三、小貸公司資產證券化存在的問題

        阿里小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國內第一只以小額貸款包作為基礎資產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該資管計劃成功募集資金規模約50億元,為小額貸款公司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借鑒。但在實踐當中,小額貸款公司資產證券化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點:

        (一)券商資產證券化中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在法律主體上存在一定缺陷券商資產證券化中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SPV)和信貸資產證券化不同,信貸資產證券化中的特殊目的機構一般是特殊目的信托(SPT),SPT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為法律基礎,信托法明確規定信托財產區別于受托人的財產。在此情況下,以信托形式進行的資產轉讓則可以實現完全破產隔離。而券商資產證券化中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一般是券商為了開展證券業務而設立的特殊目的機構,此類機構不具有信托法律主體地位,因而無法對基礎資產進行所有人的變更登記。雖然證監會《證券公司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中明確提出,專項資產計劃資產獨立于原始權益人、管理人的固有資產,當前述原始權益人、管理人發生破產的情況下,專項資產計劃不屬于破產清算資產。這樣來看,表面上似乎實現了隔離,但這僅僅是證監會的規定,而證監會的規定在效力上屬于部門規章,在訴訟時法院可以不使用。此種情況導致了券商資產證券化中的SPV在法律主體上存在一定缺陷。

        (二)會計處理上存在著納入合并報表的可能資產證券化設計

        SPV的目的,就是實現轉讓資產的破產隔離。但在實際中,資產證券化的某些條款有可能使SPV被判斷為發起人的準子公司,如果發起人實際控制著SPV,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關于金融資產轉移和終止的規定,須將其納入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一旦合并,實質就變成同一經濟主體的行為,先前通過真實銷售所搭建的資產隔離將變得毫無意義。因為,不論SPV和發起人原先的報表如何確認,從合并報表層面來講結果都是一致的,這樣就偏離了資產證券化風險隔離的精神,背離了資產證券化的初衷。

        四、結語

        綜上,本文對小額貸款公司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了分析,并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探討。資產證券化可以有效解決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不足的問題,其核心是SPV的設計,但在實踐中,存在著SPV法律主體瑕疵以及在產品設計時某些條款有可能導致并表的問題。因此,在實踐中應重點解決SPV法律主體的問題,并重點關注SPV的設計,實現真正的風險隔離。

        財參考文獻:

        [1]酈勇強.小貸貸款公司資產證券化模式探討[J].財會學習,2016,19:224一225.

        第4篇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 貸款

        [DOI]10.13939/ki.zgsc.2016.42.090

        伴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的迅猛發展,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迅速,為繳存人在購房時提供了資金保障,也帶動了住房公積金使用率的逐年提高。根據2016年5月30日住房城l建設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聯合《全國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顯示,截至2015年年末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89490.36億元,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53349.74億元,個人住房貸款率已達到80.80%,比上年年末提高11.91個百分點。其中天津市、江蘇省等6省市的個貸率已超過90%,全國住房公積金整體資金短缺風險與日俱增。

        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節資金的能力受到限制,制約了其住房金融功能的充分發揮。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屬地化管理,資金封閉運作。住房公積金不可以進行地區間的資金調撥,又不能與住房公積金體系之外的銀行信貸資金或資本市場相互融通;另一方面,資產流動性差,住房公積金資金貸款業務單一,只能發放個人住房貸款(部分城市試點保障房項目貸款)。一般來說,個人住房貸款期限長,一般實際還貸年限在 10 年以上,貸款資產的流動性較差。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資金調節能力差,在應對流動性不足的狀況時難以從外界獲得資金融通。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收益穩、風險小、信用好、小額分散的特點,正是理想的證券化資產類型,因此,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應運而生,用以拓寬籌集渠道和化解流動性風險。

        1 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

        第一,我國資本市場的逐步成熟和證券交易市場的逐漸規范,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提供了場所和技術手段。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已基本構建完成,銀行間債券市場和公司債市場發展迅速,這些都為公積金證券化提供了場所。

        第二,我國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居民儲蓄高速增長,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市場儲備了充足的潛在投資者。同時,隨著基本養老保險金覆蓋面的擴大,養老保險基金收繳率越來越高,資金的再投資問題將越來越突出;中國的保險業在開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業務后,參與住房抵押貸款證券投資將成為其新的投資領域。主要機構投資者包括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商業銀行、投資基金等,均可將收益安全、穩定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作為其投資方向的理想選擇。

        第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完全滿足證券化資產的基本條件:即可接受的信用特征(保持一定時期的低違約率、低拖欠率、低損失率的歷史記錄等),未來產生可預測的穩定現金流量,現金流量的期限結構清晰,本息完全分期攤還,借款者有廣泛的地域和人口等統計分布,資產有較高的變現價值,資產具有標準化、高質量的合同條款。

        第四,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運作的資本市場中介服務已有一定基礎,并有銀行類似成功經驗可借鑒,同時,資本市場在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方面已具備一定法律基礎。國家完全可以考慮將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作為一種政策性支持品種,在政策、稅收、服務費用等方面給予大力扶持。

        2 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的法律、制度安排

        2013年3月,證監會《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對資產證券化業務進一步明確,指以特定基礎資產或資產組合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通過結構化方式進行信用增級,在此基礎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業務活動。

        2014年9月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指出,增強金融機構個人住房貸款投放能力,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發行期限較長的專項金融債券等多種措施籌集資金,專門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貸款投放。2014年10月住建部、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提到要盤活存量貸款資產。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探索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

        2016年2月,人民銀行等八部委印發《關于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指出穩步推進資產證券化發展。進一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支持銀行通過盤活信貸存量加大對工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快推進住房和汽車貸款資產證券化。

        3 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實例

        武漢公積金中心依據住建部等的《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和湖北省《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規定,積極溝通有關方面,終于取得了支持。

        2015年6月底,“匯富武漢住房公積金貸款1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資產支持證券正式發行,以武漢市公積金中心為原始權益人。證券發行規模為5億元,其中優先級證券為4.75億元,次級證券為0.25億元,優先級證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次級證券由武漢市公積金中心自持。

        “匯富武漢住房公積金貸款1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將部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產收益權為償付支持,就其資產特點而言,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收益穩定、風險較小、信用好的特點,是理想的證券化資產類型;以武漢住房公積金中心為原始權益人,民生銀行為托管銀行和資產服務機構,民生加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計劃管理人,東方花旗證券為財務顧問和主承銷商,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和上海新世紀評級為本專項計劃提供法律和評級服務。發行規模為5億元,其中優先級證券為4.75億元,次級證券為0.25億元,優先級證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詳見下圖。

        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在將公積金貸款資產轉化為投資者可以購買的有價證券過程中,涉及原始權益人、計劃管理人、信用評級機構、主承銷商、托管銀行、投資者等各方面的利益。武漢市此次成功的探索,不僅考慮了技術層面,更重要的是制度建設方面的突破,為各地公積金中心提供了新的思路,提出了一條實施直接融資的可行途徑。

        參考文獻:

        [1]劉暢.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發展思路及方案研究[D].重慶:西南大學,2015.

        第5篇

        關鍵詞:上市公司 資產證券化 融資效果

        我國股票市場正在向全流通的規范市場轉變,上市公司原有的股權融資偏好將會受到抑制,股權融資將會成為一種非常昂貴的融資方式,按照優序融資理論(Myers,1984)的融資順序:企業首先選擇內源融資,其次是銀行貸款和發行債券,最后才是發行股票。然而我國相當多的上市公司內源積累速度遠遠跟不上自身發展速度,過多地依靠銀行貸款和債券發行導致破產風險和財務風險的增加,因此上市公司必須開辟新的融資渠道。資產證券化是一種精巧的結構性融資工具,可以有效地增加資產流動性、減少信息成本和委托成本、重新配置信用風險和利率風險,從而降低融資成本來創造價值。在我國企業推行資產證券化的初期,相對于非上市公司,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上市公司由于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資本市場融資經驗,并且具有證券化融資的優勢和實力,因此,上市公司在資產證券化融資方面具有相當大的潛力。

        上市公司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效果

        (一)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融資結構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表外融資方式,通過將缺乏流動性但未來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打包出售進行融資,這種融資可以使得上市公司減少對傳統股票融資和債務融資的依賴,從而改善資本結構。資產證券化可以在一定程度緩解股票融資產生的公司治理結構缺陷,最重要的是資產證券化的全過程與其基礎資產的質量和效率緊密掛鉤,這種機制對提升上市公司的資產質量有激勵作用,可以克服現行股票融資方式下上市公司惡意圈錢導致資產質量低下的后果。同時,資產證券化融資可以克服傳統債務融資產生的破產成本,使企業在維持一定水平的資產負債率和權益比率的狀態下籌集資金。

        (二)有助于拓展上市公司的融資渠道

        資產證券化充分利用未來能夠產生現金流的資產進行融資,使原先被閑置的資產價值被再度深挖掘,對企業來說就意味著融資空間的大幅提高。雖然很多上市公司本身的資信程度不一定能達到很高的評級,但自身有很多優良資產,以這些資產為基礎進行證券化,使得ABS本金和利息的償付直接以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為保證,并且通過破產隔離技術和信用增級機制使融資主體的信用等級退到了次要地位,這樣就較好地回避資信評級較低的問題。從整個金融體系看,資產證券化融資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我國企業融資過分依靠銀行貸款的被動局面,部分化解銀行金融風險,使整個金融體系不斷完善。

        (三)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融資成本

        資產證券化通過真實銷售與破產風險隔離機制降低成本和信息成本,使投資者對基礎資產擁有比較透明的信息,從而加強評價能力,這使得信息不對稱形成的檸檬市場折扣得到削減。同時,為確保預期現金流的可實現性而發展的信用增級機制使得發生風險時損失首先由發起人和第三方來承擔,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從而有效地降低了企業融資利息和相關費用等顯性成本。同時資產證券化相對于股票或債務等融資方式而言,在時間成本、尋租成本等隱形成本上也有很大的優勢。從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現實情況看,通過內部或外部信用增級,ABS基本上都達到了AAA的高信用評級,并且大部分ABS都在交易所掛牌上市使其流動性得以增強,這些都使其融資成本遠低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水平。隨著未來資產證券化的進一步規范,發行ABS的便利還會提高,隱形成本還將降低,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成本優勢將會更加突出。

        我國上市公司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潛力

        (一)上市公司具有符合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

        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實例中基礎資產的類型主要集中在企業大型設備租賃、高速公路收費、企業大額應收賬款、水電氣資產、市政基礎設施等,這些資產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具有穩定的現金流,權屬清晰,相對獨立,并且在基礎交易和結構設計方面也力圖保證現金流的安全性。我國上市公司從行業分布來看(如表1所示)處于電力、供水、供氣、交通運輸、倉儲業的上市公司為120家,且市盈率水平較低,虧損和ST、PT家數較少,反映其經營狀況良好,這些行業現金流穩定、主業清晰、未來前景明朗,這意味著有相當多的上市公司有適合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基礎資產或項目,這使得上市公司未來資產證券化面臨極大的潛力。

        (二)信息披露機制降低了資產證券化參與主體獲取信息的成本

        資產證券化融資中內部人相對于外部投資者對于被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擁有更多的信息,外部投資者為了減少信息不對稱帶來的損失,在購買證券時會給予一定的檸檬市場折扣,折扣的大小取決于信息不對稱的程度。相對與非上市公司和中小企業而言,上市公司總體經營情況比較透明,財務報表的定期披露使投資者已經知曉其歷史業績,甚至對公司的聲譽有了基本的定位,對公司的主要優勢和缺陷以及未來增長潛力或風險都有一定的了解,在此基礎上對上市公司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基礎資產的未來盈利能力和風險狀況更容易準確判斷,上市公司比較容易讓投資者,甚至是中小投資者了解資產證券化的整體狀況,從而降低信息成本,并使參與主體的深度和廣度可以擴大,使發行對象不僅僅局限在機構投資者范圍。

        同時上市公司的聲譽機制也能夠有效緩釋資產證券化中的信用風險。盡管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實現了真實銷售和破產隔離,但若ABS的實際收益低于發行時所承諾的水平,投資人不能達到預期收益,這將影響上市公司的市場聲譽,進而影響上市公司未來的融資成本,甚至是股價。所以在操作中,上市公司有動力選擇資產質量優良、未來收益率穩定可靠的基礎資產進行證券化以維持其長期市場聲譽,以便保持順暢的資產證券化融資渠道。

        (三)上市公司具有實施資產證券化的內在動力和良好外部環境

        隨著我國股票市場股權分置改革的推進,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已經實現了股權全流通,未來上市公司的股權市值將反映投資者對該公司的評價,上市公司也可以通過建立股票期權制度來完善對管理人員的激勵,如前所述,上市公司通過真實出售的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股權價值,因此上市公司具備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內在動力。從外部環境來看,隨著企業資產證券化試點的開展,證監會頒布了《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規定了券商開展ABS業務的基本特征和試點原則,券商資產證券化業務將迎來巨大的發展機遇。由于上市公司與券商關系密切,且券商十分了解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因此,上市公司資產證券化產品一般由熟悉的券商投行部門為其量身定做,且券商在安排ABS的流通性方面也具有天然的優勢,可以協助申請ABS在滬深交易所上市,因此上市公司資產證券化融資也具備良好的外部環境。

        總之,上市公司資產證券化融資具備一定的優勢和良好前景,合理運用這種融資方式必將帶來公司融資成本的減少和相關收益的增加,從而使公司利潤和每股收益得以增加,投資者對公司的投資熱情也會進一步增強,這樣整個資本市場將會出現投融資的良性循環。

        參考文獻:

        1.高保中.中國資產證券化的制度分析[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

        2.金高軍,楊保建.資產證券化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創新[J].商業研究,2005.4

        3.葉凌風.資產證券化中信息不對稱問題研究[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6.2

        作者簡介:

        第6篇

        而自2014年以來,央行、證監會等中央部委也陸續出臺一系列政策,鼓勵住房金融機構通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努力增強住房金融機構對個人住房貸款的投放能力。2014年9月,央行、銀監會又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發行期限較長的專項金融債券等多種措施籌集資金,專門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貸款投放”。 同年10月,住建部、財政部及央行也聯合印發了《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提出“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探索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梢哉f,這一系列文件的出臺,給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發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帶來了政策春風和前所未有的機遇。

        一、住房公積金發展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

        伴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的迅猛發展以及城鎮職工住房金融需求的日益增長,住房公積金作為我國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主體作用日益凸顯。但由于我國住房公積金仍實行屬地化管理的模式,導致區域之間的資金不能流動融通,限制了其住房金融功能的充分發揮。一些城市中心受限于資金規模,其個貸比率長期處于警戒高位,貸款發放排隊輪候的現象時有發生,流動性不足和融資手段匱乏已成為制約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的重要瓶頸。通過傳統的同業拆借等手段實現資金融通雖然可行,但存在著較大的局限性(如區域隔離、拆解利率定價及風險承擔問題等);然而通過發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則能夠有效地拓寬籌集渠道和化解流動性風險。從理論上講,住房公積金發展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選擇也有多種,如住房抵押貸款資產、歸集資產、廉租房投資建設項目貸款資產等。但從住房公積金管理實踐來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住房公積金發展資產證券化的首選。通過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可以將缺乏流動性的長期住房抵押貸款所形成的信貸資產從資產負債表中剝離出來,形成貸款組合,售給從事抵押貸款證券化業務機構的特殊目標公司(以下簡稱“SPV”),特殊目標公司再以這些資產作為抵押發行資產抵押證券,通過二級市場的中介機構(承銷商)將這些證券化的抵押貸款銷售給投資者(養老保險資金、企業年金等債券投資偏好者)。通過上述金融手段,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將低流動性的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轉化為高流動性的證券,在提高資產流動性的同時,還可以將集中在內部的信貸風險轉移和分散給不同偏好的投資者,從而達到拓寬籌集渠道、化解流動性風險以及實現信貸資產風險社會化等多重目的。而從國際經驗來看,住房抵押貸款資產證券化既是資產證券化最為典型的形式之一,也是發行最廣泛的證券化產品。我國首批資產支持證券產品“建元2005-1MBS”就是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產品??梢哉f,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助資產證券化技術改善住房信貸融資和風險管理既有可行性,也是大勢所趨。

        二、住房公積金發展資產證券化的難點和障礙

        1.住房公積金實現資產證券化的關鍵要素還不具備

        從理論上和技術上講,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發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是可行的,但從現有條件來看,實現這一目標還有較長的路要走。我們知道,完成一次資產證券化的流程主要有:首先,發起人將一塊具有良好現金流的信貸資產隔離出來作為證券化的標的;其次,中介機構將標的進行審計、評級和估價;再次,證券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并在相應市場上交易,發起人以標的未來收益權作為對價獲取一次性折現的現金;最后,標的資產產生的現金回流至投資者處還本付息。而實現上述流程的關鍵要素是:一是建立標的資產的法律結構;二是適當的資信評級及內部分級;三是實現較為準確的風險定價。就目前來看,住房公積金實現資產證券化的上述關鍵要素還均不具備,除在法律制度、組織體系方面還有待健全和完善外,還面臨著諸如怎樣實現成本收益平衡以及科學合理的風險定價等一些不容回避的技術問題。

        2.運作成本較高,產品收益率低,難以適應市場需求

        從近年來我國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情況來看,即使住房公積金在法律框架、組織體系成熟的條件下發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可能也將面臨可接受發行成本與投資者的預期回報無法撮合的尷尬。我們知道,由于市場認為我國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一般要高于同期限同級別的可比證券(如國債),因此,其到期收益率一般要高于可比證券的收益率。我們從2010年以來發行AAA級資產支持證券與同期限國債利差的波動趨勢情況分析來看(見圖1),各期限AAA級資產支持證券與同期限國債均保持1.50%以上的價差。如順德農商行于2014年8月發行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14順元CLO”,其優先A級資產支持證券(平均加權期限0.96年)的發行利率為5.45%,而2014年5月份發行的憑證式(一期)國債1年期年利率為3.60%(五年期為5.41%)。

        可以想象,住房公積金要順利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其AAA級產品要以不低于同期限國債產品的利率水平才可能被市場投資者認可。但由于目前住房公積金實行的是“低存低貸”的利率政策,其利率水平與市場相對脫鉤。目前,住房公積金五年期貸款年利率僅為4.00%,與五年期國債5.00%左右利率水平就有100 (Basis Point)的息差水平??梢哉f,住房公積金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還很難達到成本和收益平衡。此外,發行證券還存在各種傭金、稅費及各項管理費用,其綜合成本通常也很高。因此,住房公積金發展資產證券化面臨的另一突出問題就是如何實現成本和收益的平衡。

        3.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償付率較高,不利于證券發行

        即使解決成本和收益平衡問題,住房公積金發展資產證券化也將面臨其他技術問題。以發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業務為例,其定價方法主要涉及兩個部分,一是確定提前清償假設,二是選取定價模型。提前清償假設是前提,也是產品定價的基礎。實踐表明,貸款提前償付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提前償付率越高,越不利于產品定價。這是因為在MBS的交易過程中,在沒有提前償付的情形下,資產池的現金流相對穩定;但由于部分借款人提前還貸,資產池的貸款本金回收要快于預定的攤還速度,同時也造成利息收入的減少,從而直接影響資產池的穩定性。我們從“建元2005-1”和“建元2007-1”的歷史數據分析可知,兩只MBS產品的平均提前償付率分別達到18.07%和17.18%,而根據美國證券行業和金融市場協會(SIFMA)的統計,美國同類產品的提前償付率要遠低于我國,約為2.5%-8%之間。

        我們再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實際提前償付情況,由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共服務機構,其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更加便民、寬松的沖還貸政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可以選擇逐月批扣或按年(半年)批扣等多種方式沖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為緩解流動性不足,絕大部分管理中心一貫鼓勵職工提前還款。因此,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的提前償付率要遠高于商業銀行。筆者以江蘇省揚州市為例,通過整理和篩選 2009年至2012年委托建設銀行江蘇省揚州市國慶分理處發放的4組5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數據(見表1),可以看出,這4組貸款提前償付率還是相當高的,2009年和2010年的兩組貸款提前償還率甚至超過了30.0%,而如此高的提前償還率是難以構建穩定的證券資產池的。而從另一角度講,較高的提前償還率使得資產證券化產品加權平均期限相對較短,具有較低的期限溢價。我們根據2014年中國郵儲銀行發行的MBS產品“郵元2014”的測試情況可以估算,如果提前償付率高4個百分點,將使產品的加權平均到期期限縮短1年,而根據中國債券信息網資產證券化產品收益率曲線,1年的期限利差約為10bp-15bp??梢韵胂?,高達30.0%以上的提前償還率將面臨怎樣低的期限溢價??梢哉f,較高的提前償還率是住房公積金發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面臨的一個較大難點。

        4.各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差異較大,缺乏統一標準

        此外,住房公積金實現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需要將其持有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按照不同期限、不同利率、不同種類進行分解,然后對其重新組合、重新定價,并以此為依據發行具有不同風險和收益特征的信貸證券。但目前,由于住房公積金的屬地化管理,各地住房公積金個人抵押貸款在具體操作中尚未形成相對統一的、標準化的抵押貸款發放程序和貸款合同,一些城市的分中心和管理部之間所執行的貸款流程和標準也不盡相同,甚至有些分中心和管理部的標準化貸款業務近年來才剛剛起步。因此,就目前來說,大部分城市中心還缺乏相當規模的標準化的住房抵押貸款積累,難以形成具有相似條件、相似違約率及提前清償率的抵押貸款集合。此外,住房公積金還未實現省級統一管理,省內各城市中心采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也不盡相同。而且直至2014年,住建部才建立全國統一的住房公積金數據標準,各城市中心貫徹全國統一的數據標準還需要很長的過程??梢哉f,各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缺乏統一標準也是住房公積金發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所面臨的又一難點。

        三、對策和建議

        1.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各種制度安排

        住房公積金發展資產證券化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 在將信貸資產轉化為投資者有價證券持有權的過程中, 涉及原始債權人、貸款申請人、證券特設機構、信用評級機構、貸款服務商、證券投資者等方方面面的利益。由于目前我國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尚未釋放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相關融資功能,因此住房公積金發展資產證券化還缺乏最主要的政策依據。因此,我們應積極研究發展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所涉及的各種法律支持和政策依據,如《證券法》、《會計法》、《擔保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及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一是要對現行法律法規與住房公積金發展資產證券化相沖突的條款給予特殊的豁免或政策補充。二是逐步明確推行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的諸多制度安排,如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許可制度和審批程序、資產證券發行人發行條件、SPV構建、信用增級制度和信用保障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市場交易制度、稅收制度、財務會計制度與監管制度等。

        2.爭取國家重點支持,降低證券發行成本,提升市場競爭力

        實行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離不開國家的重視和支持。一是要發揮應有的作用,完善相關的制度安排,積極推動和促進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的規范和發展。二是要設立較高公信度的國有SPV(可以由國開行獨資成立,也可以由財政部或人民銀行牽頭、各金融機構合資成立),專責購買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資產,通過實現資產證券化,達到真實出售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資產和風險隔離的目的。三是要建立專門的政府擔保機構,為符合規定條件的住房公積金信貸資產提供必要的擔?;虮kU保證以提高發行評級,通過高評級增加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產品市場競爭力。四是要盡量降低或減免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的各種稅費、手續費和增級費用,以降低住房公積金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成本。此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證券發行過程中,也可以爭取兼當貸款服務商角色,負責貸款資產池的管理,從而進一步降低成本。

        3.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償付模型建模研究,增強提前償付測控能力

        前文所述,在MBS定價過程中,提前清償假設是前提,也是產品定價的基礎。因此,開展提前償付風險研究,探索構建符合住房公積金行業特點的提前償付模型是十分必要的。我們可以將影響提前償付的因素歸納在一起,引入計量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對提前償付率進行全面的預測。住房公積金提前償付影響因素主要有部分償還、再融資和重置等幾類。部分償還考慮的是貸款人的還款能力變化(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增長或新增家庭成員共同還貸)、還貸政策及借貸習慣等因素;再融資主要考慮的是利率變動或貸款政策的變化;重置考慮的是戶籍遷移、房產價格波動及房產交易等因素。實踐證明,在近年來我國一些商業銀行發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過程中,提前清償模型的完善和運用的確對防范提前償付風險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也應根據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特征,建立起具有行業特點的提前償付模型。在發展資產證券化之前,通過模型的積極試用,積累經驗,并不斷對模型加以完善和改進。

        此外,通過建設高效的信息數據庫,篩選符合證券資產池準入條件、有著較低提前償付率的貸款集合也是另一條途徑。有數據表明,住房公積金提前償付率與住房公積金借款人的月收入(具體反映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成正比。但如何篩選符合條件的貸款集合離不開資料詳實、功能強大的數據庫,只有建立一個龐大的貸款信息數據庫,形成對貸款提前償付行為的數據積累,并以此展開貸款提前償付建模研究和貸款數據篩選、集聚研究。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應該進一步加快對貸款數據庫的建設,致力打造一個完整、開放、高效的,能夠關聯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銀收付平臺、不動產登記查詢、人民銀行征信等系統的貸款信息數據庫,為未來發展住房貸款證券化奠定堅實的基礎。

        4.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和基礎數據標準化

        證券化資產的首要特征便是證券化資產的同質性及合同的標準化, 因此, 實現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和基礎數據標準化是發展住房抵押支持證券發行的必要條件。而推進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標準化就是要實現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貸款要件、貸款服務和信息管理的標準化。貸款流程標準化包括按照標準化的借款審核、統一標準的資料收集和信息錄入、統一標準的審批、質押擔保和放款流程等。貸款要件標準化則包括貸款申請表、所附材料、征信報告、借款合同、抵押或擔保合同等要件的標準化。貸款服務標準化主要針對還款的收集、催欠、資產保全等制度的標準化。信息管理標準化即是要推行住房公積金基礎數據的標準化,重點是盡快貫徹實施2014年住建部出臺的《住房公積金基礎數據標準》??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以超前的思維,加快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和基礎數據標準化進程,為未來開展資產證券化打下基礎。

        參考文獻:

        第7篇

        何為資產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是中國證監會監管下的結構性創新融資產品,具有表外融資、真實銷售以及低融資成本的特性,可以盤活公司資產,進一步擴大公司業務規模。ABS的實質是把未來具有穩定收益的獨立性資產作為支持發行證券的活動。原始權益人(賣方)將不流通的存量資產或者可預見的未來收入構造和轉變成為資本市場可以銷售和流通的金融產品的過程。理論上講,可產生穩定且能可靠計量的未來收益的資產都能作為資產證券化的原始資產,擁有這些原始資產的原始權益人都能開展資產證券化活動,從而達到融資的目的。

        資產證券化發源于20世紀60年代,進入21世紀,資產證券化在中國的發展漸入佳境。2005年,“中國聯通CDMA網絡租賃費收益計劃”掀開了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的序幕,兩年內,共有9支產品相繼發行,基礎資產涉及應收租金、高速公路收費、BT應收賬款、電費收益權等,累計融資262.85億元。

        2006年4月,遠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的首期租賃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獲得中國證監會正式批準,這是國內首只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計劃發行總規模4.86億元,其中優先級受益憑證總規模4.76億元,法定到期日2008年1月;次級受益憑證為910萬元,法定到期日2008年12月。

        試點期間,ABS的認購對象確定為有一定風險識別能力的機構投資者,包括大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社?;?、企業年金、信托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等。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受益憑證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掛牌交易。

        2007年,監管部門對試點成果進行總結,暫時停止對相關產品的審批。2009年4月,證監會下發了《證券公司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指引》,重啟企業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

        2011年8月,遠東租賃“遠東二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成功設立,募集資金人民幣12.79億元。本項目發行優先級受益憑證總規模為人民幣10.89億元,發行次級受益憑證總規模為人民幣1.90億元。

        2012年11月,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工銀租賃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已經獲得中國證監會審批通過,成為國內金融租賃企業首支獲批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計劃總規模16.3億元,優先級規模15.9億元,次級0.4億元。

        近年來,中國融資租賃行業伴隨整個經濟的發展有了突破性的發展,但資金來源較為單一等問題也日漸突出,成為行業亟待解決的主要矛盾之一。經過前期的試點與總結,該產品將逐漸成為企業常規融資品種,監管機關與市場投資者對該產品有了較為清晰的認識。

        資產證券化意義何在

        中航租賃近年來努力在融資方式上追求創新突破,不斷拓寬資金渠道,通過增資擴股、拓展境外融資、資本市場融資等方式,為飛機、船舶及設備等融資租賃業務開展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資產證券化作為當前深化金融改革重要的金融創新形式之一,將有效地為租賃公司開辟新的融資渠道,破解資金來源困局,進一步促進租賃資產流動性,為融資租賃業務發展打開更廣闊的空間。

        首先,實施資產證券化將有利于公司增強資產的流動性,迅速擴大業務規模,提升收益性。根據《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第九條的規定,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風險資產(含擔保余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的10倍。以現有發展速度,融資租賃行業在不立即增資的前提下,公司發展普遍將受到限制。另外,大量應收租賃款的未來現金流目前只能體現在資產負債表里,無法立即產生價值。

        資產證券化方案就是解決這些問題的創新性途徑,簡而言之,通過把這些應收賬款未來現金流打包銷售給市場上的投資者,以實現真實銷售應收賬款,應收賬款提前下表以給后期業務發展提供空間。即使資金加速回籠,又有效地鎖定了風險。公司可以利用這些資金,投入新一輪資產生息的業務當中,在做大自身收益的同時,為公司研發、生產和銷售等領域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和增值服務。公司要想迅速擴大業務規模,提升收益,須統籌運用多方資源,其中重要的一項內容就是盤活這些數額巨大的未來現金流,讓這只“金蛋”提前孵化。

        其次,實施資產證券化將有力地拓展公司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目前,融資租賃公司運營資金主要依靠銀行貸款,融資渠道較為單一。資產證券化方案,可以拓寬公司資金的來源渠道,提高公司資金的籌集能力,優化融資結構,使得資金更好地與租賃項目相匹配。目前該計劃產品利率成本普遍低于市場利率,這大大降低了公司的融資成本。

        再次,實施資產證券化將增強公司的知名度,提升公司在行業和客戶中的地位。能在資本市場實現融資,表明了公司在治理結構、發展潛力、盈利能力等方面均達到了較高的水平,符合了一個優秀企業的標準。與銀行保理、信托產品不同,資產證券化產品是一種直接融資產品,該產品向境內符合購買條件的機構投資者發行,發行后將在交易所掛牌上市。公開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可提升公司在資本市場知名度,擴大公司在行業內的影響力。

        如何實現資產證券化

        融資租賃公司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操作方式是通過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其資金流動方向是:租賃債權的擁有者租賃公司將其所持有的租賃債權賣給租賃債權證券化的機構,從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是指接受發起人的資產組合,并發行以此為支持的證券的特殊實體)那里取得銷售租賃債權的資金。SPV以這些債權為基礎發行租賃債券,由二級市場的中介機構把租賃債券銷售給投資者,并從最終投資者那里取得銷售租賃證券的資金。這種租賃債券可以通過證券發行市場公開發行或通過私募形式推銷給投資者。中航租賃本次發行的ABS以券商通道設立SPV,為標準產品,按照規定和流程于2014上半年拿到正式批文,也是在證監會資產證券化產品改為備案制之前被批準的最后一批標準項目。

        具體來說:假設原始權益人按5%(為商業銀行5年期貸款基準利率6.4%的78%)的折現率將余額為5億元(假設應收賬款的支付頻率為每月883萬元,共60個月)的應收賬款銷售給資產管理計劃,計劃付給原始權益人44,159萬元,具體計算過程參見下表:

        公司5億元應收融資租賃款實現真實銷售,在產品銷售完畢即可一次性獲得全部募集款項44,159萬元,同時需修改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賬戶,通知承租人直接支付給約定的支付管理計劃專項賬戶。

        該方案順利實施后將實現以下有利因素:

        1、表外融資,降低財務風險,減輕發展規模受限壓力。若利用銀行貸款負債融資,會使公司資產負債率不斷增加,財務風險漸大。資產證券化產品可使公司實現表外融資,在銷售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同時可以繼續新增租賃資產,即在不增加自身資產負債率的情況下實現大規模融資,有效降低財務風險,提高收益,以減輕注冊資本對租賃資產規模的限制壓力。

        2、節約融資成本,降低融資難度。發行相關成本費用為: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50萬元左右;信用評級機構出具信用評級報告50萬元左右;銀行托管費約0.1%每年;計劃管理費0.5%~0.9%每年。該產品取得的綜合融資成本為6%左右,等于取得銀行的五年期貸款利率下浮7%。

        3、真實銷售,違約風險轉移。租賃公司在做每一筆業務時都經過審慎決策,但無法確保每筆業務都會按時足額地還款,公司面臨著承租人的違約風險。本方案則是將租賃資產打包,通過資產管理計劃出售給投資者,將公司面臨的違約風險部分轉移,達到真實銷售。

        4、增加資本充足率,為業務發展打開空間。因為將風險權重的“應收租賃款”轉變為風險權重為0的“現金”,使得公司資本充足率有所增加,為公司未來業務打開更大的空間。

        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方案所隱含的不利因素:

        1、資產證券化提前實現收入的同時亦減小了公司租賃資產規模。資產證券化銷售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同時減小了租賃公司租賃資產規模,雖然提前實現收入,但公司總租賃資產規模也有所降低??赡軙驹谏鐣薪樵u級或行業資產排名等方面有所影響。

        2、產品發行失敗帶來的風險損失。由于方案設計、審批、銷售等環節出現問題,可能導致產品最終不能成功發售。前期需支付證券公司、律所及信用評級機構相關費用,如不能成功發售將成為公司損失。

        由此可見,資產證券化過程中蘊含一定風險,因此在必要的風險分析后還要對一定的資產組合進行風險結構重組,并通過額外的現金流對可預見的損失進行彌補,因此幾乎所有公開發行的資產證券化交易都使用了某種形式的增信措施來提高信用等級。證監會也《關于通報證券公司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情況的函》指出資產證券化項目應有外部信用增級措施,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選擇高資信等級的關聯企業為該產品提供擔保,一方面有利于主管機關對本產品的順利審批,提高發行成功率,另一方面能大幅提升本產品的信用等級。信用增級的手段有很多種,主要可以分為內部信用增級和外部信用增級。內部信用增級主要由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的自身設計來完成,外部信用增級主要由第三方提供信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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