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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美國次貸危機的全球性金融危機重創了國際社會經濟的發展,其波及范圍之廣、影響程度之深,都堪稱史上之最,由此也引發了人們對原有金融監管理論和監管體制的深入思考。金融監管理論對金融監管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中國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需要積極借鑒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理論與經驗。本文對金融監管理論的理論基礎和理論發展進行了梳理,并在此基礎上,結合現代金融危機爆發的特點,借鑒后危機時代國際金融監管的改進經驗,提出金融業監管要探索中國模式,而這一模式的基礎是穩健高效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業。
【關鍵詞】
金融監管理論;金融監管體制;金融監管改革
一、引言
金融監管是指一國政府或其機構對金融機構所實施的各種監督和管理,包括對金融機構市場準入、業務范圍、市場退出等方面的限制性規定,對金融機構內部組織機構、風險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合規性、達標性的要求,以及一系列相關的立法和執法體系及過程。金融監管包括金融監督和金融管制兩方面。金融監督側重于復雜的日常行為,而金融管制則側重于具有同一性規范的編制。
二、金融監管的理論基礎
(一)信息經濟學框架下的金融監管理論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系列的金融危機、特別是1997年的由新興市場經濟國家開始的亞洲金融危機后,新古典經濟學所倡導的金融自由化理論不斷受到批評。另外,監管代表說的主要觀點是,把金融監管看做是廣大投資者及儲戶對金融中介實施監督措施的代表。
(二)功能觀的監管理論
所謂功能觀的監管,即指依據金融體系基本功能而設計的金融監管體制,即一個給定的金融活動由同一個監管者進行監管。功能觀金融監管的概念主要是來自于有關金融體系的“功能觀點”學說。金融中介功能觀大大地拓展了金融監管理論的視野,從而把金融監管理論的研究推向了一個新的水平。
(三)監管激勵理論
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幾乎所有的監管經濟學研究都是經驗研究,而不是系統的、理論的,直到拉豐、梯若爾《政府采購與監管中的激勵理論》在1993年的出版:將激勵問題引入到監管問題的分析中來,將監管問題當作一個最優機制設計問題,在監管者和被監管者的信息結構、約束條件和可行工具的前提下,運用相對比較成熟的完備合約方法,分析雙方的行為和最優權衡,并對監管中的很多問題都盡可能地從本源上內生地加以分析。
三、金融危機后金融監管理論的變革
(一)加強審慎監管,預防系統性風險
審慎原則是金融監管的核心價值,但傳統的監管理念體現為微觀審慎,注重對特定金融機構風險的防范和控制,而缺乏對宏觀經濟環境的政策以及金融市場的關注。
(二)對順周期性金融監管的反思
金融系統的順周期性主要體現在對資本充足率監管的順周期性和公允價值會計引起的順周期性兩方面上。改革的方向主要是:建立逆周期資本緩沖機制,即在經濟發展繁榮時期,在金融形勢景氣時期,資本充足率要求應相應增加。
(三)薪酬激勵機制的變革
自危機爆發以來,針對金融業高管薪酬的評論和爭議不斷。二十國集團(G20)和金融穩定論壇(FSF)一致認為美國金融機構的高管為了領取高額薪酬,置股東和社會公眾利益與不顧,追求高收益同時具有高風險的金融產品,放任金融風險,是導致此次金融危機爆發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后金融危機時代金融監管理念變革的國際經驗借鑒
在全球金融監管政策選擇的大國博弈中,我們必須要把握兩個基本事實:一是任何一國的監管體制都必須與其經濟金融發展和開放的程度相適應,盡量做到風險的全覆蓋,最大限度地減少由于金融市場不斷發展而帶來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二是在現代市場條件下無論風險管理工具如何先進,都不能避免因為機構內部原因或市場外部的變化而遭受風險事件的影響,這是由其高杠桿率、高關聯度和高對稱性的特性所決定的。
五、后危機時代下探索金融業監管的中國模式
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體制是分業監管模式,其基本特征是: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分別對我國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實行分業監管,是典型的一級多頭的分業監管模式。但是,隨著金融業混合經營模式的發展和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斷創新,我國傳統的金融監管制度和監管理念難以適應金融風險管理的要求,通過借鑒各國的金融改革經驗,我們應該要總結出一條,適合自身發展的金融監管模式。
(一)形成一個中心指導
可持續發展金融監管目標的中心應是促進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大力支持金融業在低碳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中發揮積極作用,要積極探討金融環保機制、經營策略、激勵考核體系,從業務流程與政策上把好項目關,完善懲戒機制。
(二)強調宏觀審慎監管
危機的爆發表明微觀審慎監管不足以實現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的目標。因為單個金融機構的健康穩定并不能夠保證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單個金融機構可以將自身的風險轉嫁到別的金融機構上,或者將風險產品分割打包出售,但是整個市場上的系統性風險是不可轉移和分散的。正是由于缺乏一個機構在宏觀上對系統性風險進行監管,才導致此次危機具有如此大的規模,破壞力堪稱歷史之最。我國應吸取教訓,在微觀審慎監管框架下植入宏觀審慎監管,防范系統性風險。
六、結論
西方各國普遍認為市場價格信號是正確的,因此金融危機前主流的金融監管理念是讓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少監管或者不監管。同時,西方各國還認為對金融創新的監管也沒有必要,因為市場競爭的優勝劣汰機制會自動淘汰沒有必要或不創造價值的金融創新,因此能在市場上經營的金融創新產品都是“好”的。正是這樣的監管理念,導致了危機前金融監管的放松及金融監管功能上的重疊交叉與缺位并存,進而引發了波及全球范圍的金融危機。在危機過后,人們對原有的金融監管理論及機制所存在的缺陷及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并迅速提出了一系列相應的改革方案。我國應在危機中吸取經驗教訓,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構建適合我國金融發展的監管體制。
參考文獻:
[1]金夏中.金融監管體制的國際比較以及對我國的啟示[J].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1,(4)
[關鍵詞] 國際金融監管;合作監管;文獻綜述
中圖分類號: F832 文獻標識碼:A
1 引言
近年來,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迅猛發展使全球經濟和金融體系中的不確定因素增加,加大了全球的金融風險,對世界金融監管提出了新的挑戰。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不僅出現了對金融機構行為準則一致性的要求,而且也出現了對金融當局監管行為一致性的要求。本文從國內外學者所論述的金融監管理論出發,結合國際金融危機的特點,對國際金融監管合作理論進行了簡單歸納與評述。
2 國際金融監管合作產生的理論基礎和現實基礎
2.1 金融監管國際合作的理論基礎
(1) 國家管轄權理論。傳統的金融監管理論主要是在國家管轄權理論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其核心是國家單獨監管。國家單獨監管源于國際法中國家管轄權中的屬地管轄權,它是指一國對其領土范圍內的所有人、物和事都享有充分、排他的管轄權。賀力平(2001)從傳統國別金融監管的角度進行了研究,認為沒有一個國別性的金融當局能單獨對付發生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系統風險。
從本質上說,是各國經濟和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以及伴隨這種相互開放而來的金融市場一體化和全球化帶來了轉變國內金融機構經營方式和經營行為的需要,以及轉變金融當局監管方式和監管行為的需要。
(2)制度非均衡與制度變遷理論。建立金融監管國際合作機制是金融監管制度變遷的必然結果。在金融監管領域,制度均衡是指金融監管制度中的所有監管主體均不具備改變現狀的能力和動機,金融監管制度在總體上處于均衡狀態。同樣,制度非均衡在金融監管制度結構發展過程中也是常態,國家單獨監管制度隨著金融全球化的加深日益暴露出其局限性,此時全球金融監管處于非均衡狀態。根據制度變遷理論,如果能找到一種新的金融監管制度能最大程度的實現國際金融監管的潛在收益,各行為主體就會推動直至實現金融監管制度的變遷。
2.2 金融監管國際合作的現實基礎
Kern Alexander(2003)對國際金融監管的必要性進行了論證,認為只有加強國際金融監管,才能防止系統性風險。各國當局應該加強國際金融監管合作,建立全球協調一致的機制與體系。在國際金融監管合作與競爭并存的背景下,各國監管當局只有選擇長期的合作,才能將損失降到最低,獲得國際金融監管的最優狀態,而統一長效機制是獲得最優監管結果的最好選擇(李麗君,2010)。
國際金融危機凸顯國際金融監管合作的必要性。全球化有利于全球資源優化配置,但也擴大了危機的傳播范圍,加速了危機的傳導速度。目前,一系列體現世界向國際統一監管方向的努力已經開始,如IMF強調要加強政府金融監管部門間的協調;歐盟已開始加強成員國監管機構的合作;一些大型跨境金融機構還采取了監管團制度(楊文生、周立妍,2010)。
另外蘇焱(2006)對區域金融合作進行了研究。隨著區域性經濟發展的日趨高漲,作為跟進配套服務的金融領域,同樣也日趨凸現區域性的特點。東南亞金融危機,在本質上說明了在國際化背景下,單個國家的銀行監管法制在日趨擴大的金融活動中的缺陷,凸顯了金融活動國際化和銀行監管國別化之間的矛盾。
3 國內外學者的主要研究成果及簡單評述
3.1 金融衍生品的國際監管合作
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一國經濟和金融形勢的動蕩,通常都會通過日益通暢的資金渠道迅速傳遞給所有關聯國家。國際金融動蕩及其迅速產生的波及效應,使得任何一個國家,甚至國際金融組織,在市場抗衡中均處于弱勢地位。因此,為了維護全球金融安全,促進金融發展,各國和國際金融組織對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監管開展廣泛的國際合作成為歷史的必然。(潘曉岑,2010)
Lance Taylor 、John Eatwell(1991)提出創建一個擁有超國界監管權力的治理主體――世界金融監管局,并授予其在國際金融衍生品交易中進行強制信息披露和懲罰違約主體的權力。譚艷芝(2009)提出建立一個由雙邊治理機制、多邊治理機制、全球統一治理機制組成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監管的國際合作制度,以實現各國監管的合作與協調。陳欣(2006)認為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的國際監管合作應該從規則性監管協調與應對危機的監管協作兩方面著手,在統一監管目標的前提下,在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加強監管合作。鐘偉(2000)提出了一個國家監管和國際監管的合作協調框架,他認為在短期應該對國際金融組織進行有效監管,并對跨國金融機構實施統一監管;在中期則將金融監管區域合作作為金融監管國際合作的微觀基礎;遠期應該全球統一并賬監管。上述國內外學者的研究多偏重于具體規則協調或國際合作機制的構建,并沒有把兩者有機的結合起來進行系統的研究。如何圍繞金融衍生品交易監管國際合作這個主題,從構建制度和協調規則兩方面出發,深入探討現有國際的監管合作機制,可能是未來研究的一個方向。
3.2 證券市場的國際監管合作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的證券市場開放給傳統的監管體制帶來嚴峻的挑戰,使監管機構的國際合作成為現實的必然選擇(蔡佳秋,2008)。國內證券監管國際合作文獻的研究思路主要是以下三種:
(1)就證券市場監管合作的某一方面進行研究,如邱永紅(1998)論述了相關國際組織以及世界各國對證券跨國發行與交易行為的法律監管與合作,建議從監管機構、監管依據和監管措施三方面加強對證券跨國發行與交易的法律監管。
(2)從國際證券市場的監管與合作的角度展開論述。在證券市場國際化的背景下,各國證券監管當局不斷加強集中監管力度,強化市場一線監管者的作用,突出對證券發行、上市、交易等環節的全面監管以及信息的持續性披露。劉敢生(1997)對國際證券監管合作與協調的現狀、成果及有關理論和實務問題作了初步探討,并從資本充足率、衍生產品、國際清算與結算、多國披露和會計報表等角度對國際證券監管合作與協調的幾個主要問題進行了研究。
(3)從我國證券監管機構國際合作的角度進行研究。在近年證券市場國際化向縱深發展的同時,我國證券監管機構通過多種途徑加強了與境外監管機構的監管合作與協調。然而我國證券監管的國際合作與協調方面還存在著諸多的不足與缺陷,亟待改進與完善(邱永紅,2006)。
上述文獻從證券監管機構的國際合作的必要性及主要合作形式等角度作了深入的研究,但仍存在幾點局限性:在內容方面缺乏全面而系統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偏重于經濟方法,缺乏法學的理論分析,幾乎沒有對監管機構國際合作的理論基礎進行梳理,也很少有對證券監管國際合作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進行分析和構建。
3.3 國際游資的國際監管合作
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游資得到了迅猛發展并對全球金融穩定和經濟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在促進國際金融市場和資金吸收國金融市場、經濟發展的同時,也給相關國家乃至全球帶來金融風險。
李嵬(2009)認為國際游資具有很強的隱蔽性,經常能夠逃避法律的約束和監督,英、美、日等發達國家主要采用自律性和集中型監管模式,但實踐證明這些監管模式普遍存在監管滯后、監管失衡、監管成本較高等問題;阿根廷、韓國等發展中國家對國際短期資本的監管較為嚴格,但由于缺乏監管經驗,監管效果相對有限。
國際游資監管的國際合作與協調表現為國家之間的雙邊監管合作和多邊監管合作,但由于受到目前國際金融體系中的金融霸權主義、金融全球化利益分配等的影響,國際游資監管的國際合作與協調舉步維艱。國際合作與協調這種協調性的間接監管必須與國家監管有效結合,才能形成有效的國際游資法律監管體系(石磊,2007)。
4 文獻評述
金融監管國際合作是個全新的課題,上述研究絕大部分都認為加強金融監管國際合作具有其基礎,學者們從國際金融合作監管的主要機構、主要形式、具體內容、存在的問題等多方面、多角度研究了這個問題。但是目前國內金融監管理論主要是針對單個國家的金融監管,而很少涉及國際金融監管合作這個問題。同時這些研究大部分是從側面對金融監管國際合作進行研究,對其正面研究則不多見。通過對國內外學者對國際金融合作監管的相關文獻的綜述,個人認為未來的可能研究方向有:
4.1 創新國際金融合作監管理論
對國際金融合作監管理論的發展與完善,應充分考慮經濟金融全球化的背景及其影響,特別是要結合后金融危機時代的國際金融合作監管的新特點、新內容,圍繞國際金融監管的內在特殊性、必要性的這一核心理論展開。
4.2 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
如何對國際金融合作監管的實踐效果進行實證研究,如何通過數量模型進行模擬與預測國際金融合作監管的可能發展方向,如何將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有效結合起來,是值得學者們進行進一步地深入研究的。
4.3 法律分析與經濟分析相結合
對金融監管國際合作完整的法律制度框架進行分析和構建,理清國際合作的法律關系,利用法學的理論分析,對監管機構國際合作的理論基礎進行梳理和研究。
參考文獻:
[1]蔡佳秋.證券監管機構國際合作的法律問題研究[D].成都:西南財經大學,2008(12).
[2]陳欣.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的國際監管合作[J].法學,2006(3).
[3]賀力平.全球化和金融監管理論的創新[J].中國經濟信息,2001(19).
次貸危機暴露出的不監管理念和監管理論滯后與缺失,要求我們必須加強金融監管基礎理論的研究,為進一步的監管改革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支持。
金融危機本質上是理論危機,是經濟金融基礎理論危機。此次全球金融危機實質反映出了監管缺失是影響金融穩定和經濟增長的最重要風險,而金融監管的缺失又源于缺乏強有力的金融監管理論的支持?;仡櫚倌杲鹑诎l展史,金融監管理論落后于金融監管實踐的要求。截至目前仍然沒有一個普遍認同的占主導地位的核心理論。從強化金融監管的實踐看,金融監管無一例外是應對金融危機的直接產物,往往是危機后金融監管各種假說和流派相繼出現,其滯后性顯而易見。而分析既有的金融監管理論,無論是公共產品理論、信息不對稱理論、金融脆弱性理論等均有不同程度的缺陷和不足,監管的“利益沖突論“”尋租理論“”道德風險論“”監管失靈論”等“監管捕獲論“”成本論”也對政府的監管效應提出質疑。而在監管的完全性上,金融監管理論一直脫胎于政府對經濟干預的經濟學原理,只注意到了金融體系對整個經濟的特殊影響,卻往往忽略了對金融活動本質屬性和金融體系運作特殊性的研究,對金融體系或金融活動本身的風險關注不夠,比如對高科技發展和金融創新帶來的金融衍生品監管問題,混業經營趨勢下對那些雖無銀行之名,但卻行銀行之實的影子銀行體系(克魯格曼,2008)帶來的風險如何監管,事實上影子銀行系統的監管一直處于真空地帶,也是導致這場危機的主要原因,在資產證券化和金融衍生交易工具虛擬鏈條無限延伸中,影子銀行系統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在金融監管理論與實踐上,如何化“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使金融監管理論和實踐的發展擺脫危機導向的軌道,逐漸提高先驗性、事前性和靈活性,擺脫從慘痛的經驗教訓中才能獲得前行的動力的魔咒,建立強有力的金融監管理論是擺在金融理論工作者面前的緊迫任務。
二、迅速走出市場原教旨主義“監管理念迷失”的陷阱
凱恩斯在他的著名的《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結尾部分寫道:“無論禍福與否,世界始終由思想統治。”這句名言精辟地闡述了秉承什么樣的經濟金融學思想的重要性。市場原教旨主義強調個人自利行為的合理性和自由放任的必要性,其核心理念是對市場機制的頂禮膜拜,迷信市場是萬能的,可以自動實現均衡,不需要政府以任何方式的干預。在金融領域,市場原教旨主義表現為有效市場假說,即金融市場完全和正確地反映了所有與決定證券價格有關的信息?;谟行袌黾僬f,在金融監管上主張和放任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衍生產品等所謂的創新產品不受監管的無度虛擬化,完全理性人基于完全市場信息能夠無偏地反映市場價格,其無限套利行為使市場自動實現均衡。具體表現在:第一,認為市場價格是正確的,可以依靠市場紀律來有效控制有害的風險承擔行為;第二,認為問題機構會遭受破產清算實現市場競爭的優勝劣汰;第三,對金融創新不需要監管,市場機制自動淘汰不創造價值的金融創新,治理良好的金融機構不會開發風險過高的產品,信息充分的消費者理性選擇滿足自己需求的產品;對金融創新是否創造價值的判斷,市場優越于監管當局,監管可能抑制有益的金融創新。
然而,個人理性之和并不能導致集體理性之結果,薩繆爾森將其概括為“合成謬誤”。而博弈論將其稱為“囚徒困境”??v觀金融監管理論演進與金融監管實踐發展的歷史,在市場原教旨主義理念的羈絆下,在穩定與效率的抉擇中,金融監管一波三折,每當經濟金融劇烈波動甚至發生金融危機之時,金融監管才被重提和加強,一旦經濟金融回復平穩,金融監管就又被遺忘或棄之一旁?;仡欁笥医鹑诒O管與不監管的經濟基礎理論發展史,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由放任經濟自由主義一直都是西方世界指導經濟發展的主流思想。盡管中間穿插著凱恩斯的宏觀經濟理論和其他的針對市場失靈而主張的政府干預理論,但主張市場可以自動平衡的完美市場經濟假說始終占據統治地位,成為放松監管和不監管的理論基礎。美國監管當局正是在市場原教旨主義理念的支配下,在意識觀念上過度迷信自由市場是萬能的,因而造成實際行動中有效的金融監管的缺失。
反思金融危機,未來金融監管向何處去,是重蹈歷史覆轍,回到市場原教旨主義那里去,還是居安思危,始終堅持適度監管不動搖,是我們必須回答的重大問題。
三、探尋科學界定市場和政府干預邊界的理論與實踐突破口
值得肯定的是,20世紀80年代以后迅速發展起來的行為金融學的研究成果開始動搖了主流經濟金融理論的權威地位。行為金融學是運用心理學、行為學和社會學等研究成果與研究方式來分析金融活動中人們決策行為的一門新興的理論學科。該學科以真實市場中“正常”的投資者為理論基石代替主流經濟金融理論的“理性人”原則,結果表明現實市場不完美,有效市場假說不成立;現實市場中的投資者有限理性和有限套利,使證券價格達不到理性均衡水平,因而市場不能自動實現均衡。具體表現在:
第一,金融市場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金融消費中存在著欺詐,消費者可能購買了自己根本不理解的產品,比如迷信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受其誤導,表現出非理性行為,成為“龐氏騙局”中最后跟進的“傻子”。
第二,從微觀層面看單個金融機構是審慎理性行為,如果成為金融機構的一致行動,在宏觀層面反而可能影響金融系統的穩定,比如混業經營模式下,單個金融機構來看是理性的風險分散行為,但如果很多金融機構采取相同的混業經營行動,類似的風險敞口會導致系統性風險,即個體理性不意味著集體理性。
第三,市場紀律不一定能夠控制有害的風險承擔行為,比如華爾街獎勵短期財務業績的扭曲的激勵機制和鼓勵冒險的高管薪酬制度,促使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的高管們鋌而走險,進行過度的投機交易和追逐短期的高額利潤,助長了高管的過度風險承擔行為。
第四,“大到不能倒”的問題金融機構具有負外部性,很難通過市場出清的方法解決。比如如果問題機構有支付清算等基礎性業務,破產可能有損金融系統的基礎設施,構成系統性風險。第五,金融創新不一定創造價值,有可能存在重大風險。
內容摘要: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的協調是會計準則改革的新特點。而作為應對金融危機的舉措之一,對金融工具減值使用預期損失模型,實質上反映了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對金融監管為代表的外部壓力做出妥協,這破壞了準則本身的獨立性。本文以預期損失模型為研究對象,對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相互分離進行了理論分析,并提出了協調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的若干途徑。
關鍵詞:預期損失模型 會計準則 金融監管
預期損失模型的提出及含義分析
作為應對金融危機的舉措之一,2009年11月5日, IASB 了 IFRS征求意見稿《金融工具:攤余成本和減值》,建議對金融工具減值采用“預期損失模型”取代原《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規定的“已發生損失模型”。根據征求意見稿,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資產組合)的初始賬面金額,應在初始確認時即估計其未來存續期間的預計信用損失,并計提減值準備。而在后續的資產負債表日,需要對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估計值進行修正,由此產生的金融工具賬面差額計入損益。這一方法的核心是以對未來現金流量的預期為基礎,以金融資產整個存續期間為時限,在相關減值跡象發生之前,預先估計并確認損失提取減值準備,因此稱為預期損失模型。
預期損失模型與現行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存在著諸多不協調之處,因此在應用中不但可能因過于復雜和主觀而缺乏可行性,更有可能造成財務會計基本概念框架的混亂,甚至導致對信息操縱的縱容。這一模型實質上反映了會計準則的制定者對以金融監管為代表的外部壓力妥協,因此該模型在理論上立足于金融監管邏輯框架而非會計概念框架,這意味著會計監管的獨立性原則受到破壞,一旦采用將會對現有的會計基本理論體系造成沖擊。
預期損失模型引發的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相分離的理論分析
(一)強調金融監管的需要而背離會計的客觀真實性目標
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會計目標是“向財務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報告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其核心在于強調保護投資者利益,會計信息應真實公允、客觀公正。而金融監管盡管也考慮保護投資者利益,但其側重點與會計目標明顯不同。金融監管主要側重于控制和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與穩定,其目標強調存款人利益至上,把保障金融機構穩健經營、金融體系安全穩定作為監管的基本要求。會計目標與金融監管目標的不同,勢必影響到相關會計規定或者監管規定,為了滿足不同的目標,二者需要分離。從這個意義上,預期損失模型明顯背離了會計目標的客觀真實性要求,而為服從金融監管需要導致的這種背離,可能使會計信息質量難以保證,引起會計理論的混亂和會計信息質量的下降。
(二)與現行會計確認和計量基礎相沖突
預期損失模型以對未來信用損失的預計確認金融資產減值損失,顯然與會計普遍應用的“權責發生制”基本原則相沖突,而且這一沖突影響的并不僅限于金融工具,而是構成對財務會計基本概念框架的沖擊,從而產生財務會計究竟是面向過去還是面向未來的問題,傳統的會計概念將面臨嚴峻挑戰。另一方面,預期損失模型以金融資產在存續期內的預計未來信用損失來實現減值的提前確認,也可以在后續期間改變預期,這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可靠性原則不符。按照現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應當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金融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以確定是否需要計提減值準備,企業對減值損失的確認時點是在金融資產已經發生減值之后。然而,預期損失模型中減值準備計提自由度過大會降低會計信息的可靠性。
(三)對內外部環境要求較高帶來更多的實施成本
金融機構對預期損失的估計是建立在同類或類似貸款的現金流量和信用損失歷史數據基礎之上的。目前多數金融機構面臨著用以預計損失的歷史數據是否真實可靠的問題,所以其預估值的合理性也值得商榷。同時,由于采用預期損失模型不再需要減值證據的支持,而是要求主體根據自身會計職業判斷預估信用損失,這也會增加金融機構通過調整和管理預期來操縱利潤的可能性。
此外, 盡管預期損失模型主要是從金融機構自身的角度設計,但模型的可操作性還依賴于是否存在一個穩定可靠的軟件系統,能夠獲取必要數據以應用預期損失模型,然而目前很多金融機構尚不具有這方面的能力,估算預計損失對其軟件系統和數據基礎構成了巨大的挑戰。這些因素增加了模型的實施成本,阻礙了模型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
(四)增強了會計準則的復雜性和操作難度
預期損失模型要求報告主體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重新估計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未來現金流,在需要修訂時計入利得或損失,這會增加報告主體的工作量。該模型還要求披露大量的會計信息,包含金融資產信用質量、壓力測試等敏感信息,提高了報告主體的操作難度,這與降低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復雜性的改革目標背道而馳。對于中小投資者來說,對預計損失進行估計、現值計算等程序,以及涉及的各種利率、匯率等專業金融知識,遠遠超出了其理解能力和使用需求,使其很難明白財務報告中相應數字的含義,更難以增強投資者自身對金融市場的信心。
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相協調的理論基礎
(一) 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重要基礎
金融監管者不僅利用會計準則加強對金融市場的監管,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而且隨著金融創新的不斷深入,金融監管需要借助依據會計準則編制的會計信息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僅僅依賴金融監管的力量,難以維持金融穩定,而高質量會計準則為市場約束力量的發揮提供了基礎條件和重要標準。此外,無論是在金融穩定期還是金融危機時期,會計準則都是金融監管者維護金融穩定、提升市場信心的重要工具,這也間接地促進了會計準則的完善。因此,對于金融監管來說,會計準則既是金融監管的標準也是金融監管的重要條件,是金融監管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
(二) 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具有統一性
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在諸多方面存在著相似性和一致性,這使得兩者之間具有了統一性。首先,兩者有著相似的理論基礎。兩者都是源于解決市場失靈而產生并發展起來,都是促進市場效率提高的重要手段。盡管會計準則作為一門科學有著嚴密的理論基礎,但會計準則的產生和發展是為了解決金融市場失靈、提高金融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其次,兩者都具有政府管制的性質。兩者都是政府對市場實施監管的方式,都是為了彌補公共產品市場失靈而采取的措施。第三,兩者目標具有統一性。無論是會計準則還是金融監管,最終的目標都是為了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總之,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具有較高的統一性,并且隨著會計準則對于金融穩定影響程度的提高,這種統一性特征也越來越明顯。
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相協調的若干途徑
(一)尊重會計準則和會計監管的獨立性
會計準則和會計監管的獨立性,來自于會計所固有的基本概念框架。會計準則制定的基本目標,是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公允、客觀公正,具有較強的專業獨立性。在現有條件下,以投資者利益為基本出發點的會計目標最接近這一要求,滿足這一框架的信息可以滿足大多數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基本需求。在本次金融危機中,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盡管受到了來自銀行業和監管者的大量質疑,但最終公允價值會計準則沒有被廢止,其根本原因在于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是符合財務會計概念框架要求的。因此,必須在尊重會計準則獨立性的前提下,制定相關政策維護金融穩定。
(二)利用會計準則加強金融監管
會計監管規定具有基礎性和權威性,在認可這一前提的基礎上,金融監管可以與會計監管彼此支持、相互配合,同時金融監管可以根據自身的監管特性,在通用會計信息的基礎上做出有針對性的調整,包括要求商業銀行增加特定風險信息的披露要求,或者在會計減值準備的基礎上增加相應的撥備計提等,不僅可以對已經發生的損失計提專項準備,還可以對可能發生的損失計提一般準備,從而體現其特殊的審慎性和前瞻性要求,同時又不與會計監管出現矛盾。具體到金融資產減值方面,會計準則以發生資產減值跡象為依據,針對已發生的信用損失計提減值準備,既不推遲也不預計,可以采用已發生損失模型;而金融監管出于資本充足的要求,可能認為已發生損失模型審慎性不足且容易導致順周期性,因此可以采用預期損失模型,預期未來損失以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進而確定監管資本。
(三)積極完善金融監管體制和監管方法
首先,監管機構應當強化對金融機構信息質量的檢查力度,提高運用會計準則提升信息透明度的水平。其次,應當充分利用外部審計加強對金融監管的力度,提高監管的有效性。通過規范監管者與外部審計師之間進行信息溝通交流的方式,提高外部審計的有效性。第三,根據金融創新,完善金融監管機制。從金融危機的產生的根源來看,復雜衍生金融工具的過度使用,金融監管體制和監管方法落后于金融創新,是導致危機發生的根本原因。因此,正確處理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的關系,針對金融創新及時改進金融監管,建立與金融創新相適應的金融監管體制至關重要。
(四)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加強合作
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兩者具有較高程度的統一性,因此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應加強合作,共同促進金融穩定。兩者應加強合作提高信息透明度。會計準則專于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信息披露,而金融監管關注于所有有助于促進金融穩定和發展的信息。兩者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互補性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場信息透明度,提升市場約束在金融監管中的作用。兩者應加強合作發展高質量的會計準則,尤其是在完善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方面加強合作。對于銀行業金融機構來說,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實施非常復雜,公允價值的確定、貸款減值準備的計提方法等存在較大差異,在審慎性方面也存在不同的尺度。金融監管部門應該就這些重大問題同會計準則制定部門進行深入研究,加強合作。
結論
總而言之,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之間既存在差異性,也存在統一性。IASB提出的預期損失模型更多地反映了金融監管的需要,立足于使監管主體提前估計損失、多提準備以保證資本充足,體現了金融監管的“審慎性”要求。然而,這很可能會造成會計信息透明度降低,使投資者難以了解企業資產、負債的真實質量,無法做出合理的經濟決策。因此,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需要適度分離,才能既維護投資者利益,又保護存款人權益。另一方面,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的統一性決定了兩者之間存在協調的基礎,能夠保證兼顧會計目標和監管目標,隨著會計準則對于金融監管影響程度的提高,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的統一性也越來越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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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經濟全球化而來的是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的全球化發展從20世紀末到21世紀初的波及全球范圍的幾次大型金融危機中就可以看出,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還不夠完善還需要能夠有效的發現和防范金融風險。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規范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兩個方面的內容,在一定程度上兩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兩者是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的關系。
(l)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理論基礎。金融監管者需要利用會計準則來加強對金融市場的監管維護金融市場的公平有序競爭。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金融市場將會不斷發展壯大金融市場會出現越來越多的新情況新問題,為了加強金融監管金融監管者必須借助會計準則來提高金融監管的力度。對于金融市場的監管上僅僅依靠金融監管是不夠的是需要會計準則來約束企業的金融活動的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基礎是金融監管的重要工具。金融監管內容的制定是依靠會計準則來進行的,因為是先有會計準則接著才有金融監督和管理。所以說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理論基礎。
(2)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工具之一。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一種工具,比如說會計準則有對金融資產減值方面的相關規定對于企業金融資產減值的確認、計量和計提都有著詳細的規定那么企業在會計準則的要求下做好金融資產的減值計提金融機構可以根據情況增加大量的減值準備,以抵御在經濟衰退時資產價值降低帶來的損失媛解金融風險。
(3)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具有相似性。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雖然有著不同的目標,有著不同的監管層次和內容,但是這兩者之間還是有許多相似之處。首先,它們產生的背景是相同的沛場經濟的盲目性帶來的市場混亂為了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正常運作就需要對市場上的企業進行有效的監管,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就應運而生了。其次二者都有著政府管制的強制性這兩者是以一定的法律規范而存在的,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規范具有強制性的特點。再次啟們的最終目的是相似的,雖然說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的目的各不相同但是它們的最終目的都是維護社會公平捉進社會資源的合理優化配置捉進社會資金的合理流動。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是相輔相成的是市場經濟健康運作的重要工具將這兩者結合起來可以促進金融市場發展得越來越快并且能夠快速的發現金融風險并采取一定的措施防范金融風險。
二、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的協調發展
(l)尊重會計準則和會計監管的獨立性。將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結合起來不是說要將二者合二為一而是讓兩者協調發展。首先就要充分肯定會計準則的地位肯定會計準則在金融市場上的監管地位會計準則和會計監管是獨立存在的。會計準則的基本目標就是要實現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它具有專業獨立性。所以說會計準則和會計監管在企業的發展各個環節力求實現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捉進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啟是具有獨立性的。
(2)發揮會計準則對金融監督的基石作用。從前文中可知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基礎是金融監管制定的理論依據,金融監管是在會計準則的基礎上進行監管的,所以說要讓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自己的作用就需要會計準則發揮基石作用在制定的過程中充分考慮到金融監管務必做到對金融市場上每一個細節的監督和管理,讓金融監管能夠涉及到企業生產經營的每一個方面。在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客觀性時要將所有涉及到的內容以非常明確的形式制定出來能夠將企業的經營活動都納入到一定的監管體制中來。會計準則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啟是需要在市場經濟中與時俱進的要不斷創新和發展所以說要看到市場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進行會計準則的更正完善。
(3)積極完善金融監督。會計準則要不斷發展和完善金融監管也是如此金融監管需要在會計準則的基礎上不斷完善莊要是從以下一個方面進行完善第一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信息質量的檢查制度逐漸提高信息的透明度第二將金融監管與外部審計結合起來赴外部審計對金融監管進行監督捉進金融監管實施的到位和有效性第三完善金融監管機制沛場經濟的日新月異使得金融監管已經不能滿足需求了并沒有實現對金融市場的有效兼顧所以需要及時的完善和創新。
(4)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督加強合作。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要加強合作從不同的方面實現對金融市場的監管捉進金融市場的穩定。由于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又有著高度的內在同一性所以有合作的基礎兩者從不同的方面逐漸提高金融市場信息的透明度從不同的方面逐漸加強對市場的約束力,使得市場運轉更加審慎,促進市場經濟的有序進行捉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三、總結
關鍵詞: 金融衍生品;風險控制;金融監管
中圖分類號:F832.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2)16-0284-02
0引言
金融衍生品是金融資產證券化技術的集大成者。證券興盛的原因在于其作為擴充市場流動性技術的所具有的高效率,但與之相伴的金融危機也愈演愈烈,在金融危機爆發凸顯頻繁之際,適時地調整監管思路就尤為重要。
金融衍生品是風險控制技術的革命,其思路是將金融資產的風險剝離和重組。簡言之:首先、金融衍生品的價格是風險的價格,而風險是一種事實狀態,所以,衍生品的價格依托于人們對風險的預期;其次,金融衍生品所控制的風險是委身于后的基礎資產的風險,而衍生產品自身的風險是不可控的;最后,金融衍生品通過將基礎資產與其自身的風險相對立,抽離出風險單獨作為商品予以流通,實現風險轉移、分散的目的。所以,筆者認為金融衍生品的風險控制技術是對證券技術的揚棄,是通過剝離不同類型的金融資產的風險再將其組合、出售,從而達到風險分散的目的。其實質是一種零和博弈。
1對監管手段的分析
對金融衍生品監管的手段依然延續了傳統的金融監管經驗。
金融監管始于“貿易保護主義”背景下的國家金融管制,興盛于證券危機、銀行危機引發的金融市場動蕩。證券危機大都因證券欺詐的泛濫所致,并且,證券危機最早爆發在銀行混業經營的金融背景下,由于個別銀行投機證券失敗引發的破產倒閉極易造成擠兌,擠兌形成的社會恐慌心理能夠將危機迅速地傳導至其他銀行,產生連鎖反應,即系統性危機。所以,以防止證券欺詐和防止擠兌為目標的金融監管應運而生。其監管的目標在于杜絕欺詐、防止銀行倒閉、防止擠兌造成的系統性風險。其監管的手段依賴于對金融業務的限制,對欺詐行為的處罰、建立信息公開制度以及加強行業自律和完善銀行內部風險控制機制五個方面。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的歷史趨勢下,世界各國雖然普遍放松了對金融機構業務的限制,但金融監管依然延續了以控制風險為本和依靠信息公開的傳統思路和方式,唯一變化的是關注監管的成本,強調監管不應成為束縛金融效率的障礙。隨著金融衍生品的勃發,對衍生品的監管主要依靠準入制度、業務限制、對違規行為的處罰、信息公開、強化行業自律和完善銀行內部風險控制這些手段。兩相對比,并無太大的變化。所以,筆者認為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思路依然延續了以“完善市場信息”為主導的傳統方式,未見太多的新意。
2對監管失靈的分析
金融監管有其經驗基礎和理論基礎。監管的經驗基礎在于對市場失靈的認識,理論基礎來源于制度經濟學對市場失靈的經濟分析。制度經濟學將市場失靈的原因歸結為市場主體由于信息不對稱產生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金融監管就是對二者的糾正和改善,所以,在監管制度的輔助下市場機制應該近乎完美。但事與愿違,從美國次貸危機的爆發中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制度缺陷依然存在。筆者認為問題出自傳統的監管思路與全新的監管對象之間缺乏契合。
金融衍生品的最大問題并非出自市場信息的不對稱,所以,以信息披露為主旨的金融監管模式不適合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理由有三:
其一,傳統的證券監管奉行自由市場的原則,強調政府對金融市場的有限干預,政府的作用僅在于提供真實的“信息”。但由于信息的源頭在于被監管的金融企業,而過多的外部干預會影響到企業經營的秩序和效率,并且外部信息采集成本也是極其高昂的。所以,金融監管的路徑主要依賴于金融企業自身的信息披露,如定期的財務報告制度、公告制度等。并且,為了保障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和易讀性,金融監管機構還會輔以現場檢查的手段,通過對有欺詐行為的金融企業科以重罰,以確保信息的充分與真實。并且,證券作為公眾主要的投資渠道,相對于機構投資者而言,中小投資者往往需要法制提供額外的保護,其路徑主要集中于政府作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所保障的市場信息。但由于金融衍生品的價格其實質是市場流動性的現值,其風險價格往往基于社會對市場的預期,客觀上難以統一評價的標準,尤其是在流動性匱乏時,難以定價往往是進一步加劇危機的肇因,所以市場信息的滯后性是解決危機難以逾越的障礙。并且,金融衍生產品的開發和定價建立在金融工程學的基礎之上,而模型的建構主要依賴的以往的經濟數據,從而導致模型失靈的現象屢見不鮮。綜上,金融衍生品的定價問題不能簡單地歸咎于信息不對稱所導致,對金融衍生品所導致的危機,僅靠信息的供給是難以克服的。其二,信息不對稱(asymmetric information)現象易忽略一個事實,即對信息的易讀性。由于金融衍生品具有高度的技術性和復雜性,所以,如何判定信息披露的程度難以確定,信息公布的過多可能侵犯金融機構的商業秘密,信息披露的過少可能對于信息的理解毫無益處,所以對信息量披露的程度成為金融監管技術上的難題。其三,信息不對稱所引發的逆向選擇(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風險(moral hazard)是基于經濟效率的評判,而金融衍生品其實質為零和博弈,不符合納什效率甚至??怂剐?,故而因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對于金融衍生品監管而言其意義有限。以美國市場為例:據調查2005年美國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場中交易商主要是商業銀行,商業銀行的交易量占總體交易的99%以上,并呈現出集中的特點,最大的5家商業銀行的交易量占到總交易量的95%以上。由此可見游戲的主角早已發生變化,社會中小投資者基本被排除在交易之外,所以,對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機構投資者是否還應當由政府提供保障?值得商榷。如存款保險限額賠償制度的理論基石之一就在于“富人比窮人更會照顧自己”的社會共識之上的。
3重構金融衍生品監管思路的必要性
綜上,筆者認為金融衍生品監管的重心并非基于信息的不對稱之上。金融監管的無力以至于缺失其根源并非源于金融機構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的缺失,或者肇事者的庸碌無能,或者監管者的低效,其要旨在于轉變金融監管的思路,放棄主要依賴市場信息構建的路徑,在虛擬經濟條件下,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針對金融衍生品而言筆者認為主要的問題依然在于鞏固傳統的商業準則,切實落實穩健性經營的要求,通過外部的有限干預,消除經營者為應對經營壓力、風險壓力而過分依賴金融衍生產品的弊端,才是維護傳統的商業準則,實現穩健性經營的目標的唯一出路,是金融衍生品監管制度改革的方向。
最后,筆者認為金融衍生品監管失靈有其必然性,出路在于調整監管方向,重新設計監管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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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會計準則;金融監督;關系;協調發展;會計監督
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其實是維持市場競爭公平和有序化的兩個方面,但是又有所交叉。在社會經濟不斷發展中,為了促進市場經濟運轉的有序性,促進市場競爭的公平性,促進社會資金的合理流動和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將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有機結合起來,讓它們從不同的方面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規范管理,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一、會計準則概述
會計準則是規范會計帳目核算、會計報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會計處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礎之上,并使不同時期、不同主體之間的會計結果的比較成為可能。按其使用單位的經營性質,會計準則可分為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我國相關部門在會計準則上于2006年頒發出臺了新會計準則,新會計準則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擴大實施范圍。新會計準則是對舊會計準則的完善和改革,對舊會計準則中的很多部分的內容進行了更加明確系統的規定,比如說在資產減值的完善上,新會計準則提出了更多具體的資產減值計量方法。新會計準則在經過多方面的努力下,已經實現了新舊轉換和平穩實施,目前已經成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主要規范和準則。隨著經濟的發展,新會計準則將會面臨著更加復雜多樣的市場環境,將會不斷的進行更新和完善。
二、金融監管概述
金融監管就是金融監督和金融管理的總稱,金融監督是指金融主管當局對金融機構實施的全面性、經常性的檢查和督促,并以此促進金融機構依法穩健地經營和發展。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當局依法對金融機構及其經營活動實施的領導、組織、協調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動。金融監管是為了維持金融業健康運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銀行業的風險,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金融監管是為了確保公平而有效地發放貸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資金的亂撥亂劃,防止欺詐活動或者不恰當的風險轉嫁。中央銀行通過貨幣儲備和資產分配來向國民經濟的其他領域傳遞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可以保證實現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時的傳導機制。金融監管可以提供交易帳戶,向金融市場傳遞違約風險信息。
三、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的關系分析
伴隨著經濟全球化而來的是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的全球化發展,從20世紀末到21世紀初的波及全球范圍的幾次大型金融危機中就可以看出,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還不夠完善,還需要能夠有效的發現和防范金融風險。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規范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兩個方面的內容,在一定程度上兩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兩者是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的關系。(1)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理論基礎。金融監管者需要利用會計準則來加強對金融市場的監管,維護金融市場的公平有序競爭。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金融市場將會不斷發展壯大,金融市場會出現越來越多的新情況新問題,為了加強金融監管,金融監管者必須借助會計準則來提高金融監管的力度。對于金融市場的監管上,僅僅依靠金融監管是不夠的,是需要會計準則來約束企業的金融活動的,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基礎,是金融監管的重要工具。金融監管內容的制定是依靠會計準則來進行的,因為是先有會計準則,接著才有金融監督和管理。所以說,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理論基礎。(2)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工具之一。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一種工具,比如說會計準則有對金融資產減值方面的相關規定,對于企業金融資產減值的確認、計量和計提都有著詳細的規定,那么企業在會計準則的要求下做好金融資產的減值計提,金融機構可以根據情況增加大量的減值準備,以抵御在經濟衰退時資產價值降低帶來的損失,緩解金融風險。(3)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具有相似性。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雖然有著不同的目標,有著不同的監管層次和內容,但是這兩者之間還是有許多相似之處。首先,它們產生的背景是相同的,市場經濟的盲目性帶來的市場混亂,為了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正常運作,就需要對市場上的企業進行有效的監管,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就應運而生了。其次,二者都有著政府管制的強制性,這兩者是以一定的法律規范而存在的,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規范,具有強制性的特點。再次,它們的最終目的是相似的,雖然說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的目的各不相同,但是它們的最終目的都是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優化配置,促進社會資金的合理流動。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是相輔相成的,是市場經濟健康運作的重要工具,將這兩者結合起來可以促進金融市場發展得越來越快,并且能夠快速的發現金融風險,并采取一定的措施防范金融風險。
四、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管的協調發展
(1)尊重會計準則和會計監管的獨立性。將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結合起來,不是說要將二者合二為一,而是讓兩者協調發展。首先就要充分肯定會計準則的地位,肯定會計準則在金融市場上的監管地位,會計準則和會計監管是獨立存在的。會計準則的基本目標就是要實現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它具有專業獨立性。所以說,會計準則和會計監管在企業的發展各個環節力求實現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促進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它是具有獨立性的。(2)發揮會計準則對金融監督的基石作用。從前文中可知,會計準則是金融監管的基礎,是金融監管制定的理論依據,金融監管是在會計準則的基礎上進行監管的,所以說,要讓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自己的作用,就需要會計準則發揮基石作用,在制定的過程中充分考慮到金融監管,務必做到對金融市場上每一個細節的監督和管理,讓金融監管能夠涉及到企業生產經營的每一個方面。在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客觀性時要將所有涉及到的內容以非常明確的形式制定出來,能夠將企業的經營活動都納入到一定的監管體制中來。會計準則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是需要在市場經濟中與時俱進的,要不斷創新和發展,所以說,要看到市場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進行會計準則的更正完善。(3)積極完善金融監督。會計準則要不斷發展和完善,金融監管也是如此,金融監管需要在會計準則的基礎上不斷完善,主要是從以下一個方面進行完善:第一,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信息質量的檢查制度,逐漸提高信息的透明度;第二,將金融監管與外部審計結合起來,讓外部審計對金融監管進行監督,促進金融監管實施的到位和有效性;第三,完善金融監管機制,市場經濟的日新月異使得金融監管已經不能滿足需求了,并沒有實現對金融市場的有效兼顧,所以需要及時的完善和創新。(4)會計準則與金融監督加強合作。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要加強合作,從不同的方面實現對金融市場的監管,促進金融市場的穩定。由于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又有著高度的內在同一性,所以有合作的基礎,兩者從不同的方面逐漸提高金融市場信息的透明度,從不同的方面逐漸加強對市場的約束力,使得市場運轉更加審慎,促進市場經濟的有序進行,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總而言之,會計準則和金融監管既有高度的內在統一性又有著很明顯的區別,將這兩者結合起來,根據市場發展的情況不斷進行修正和完善,促進自身協調發展的同時加強對金融市場的監管,促進市場的和平穩定,實現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社會資產的合理流動,逐漸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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