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 id="3h3f5"></form>
      <noframes id="3h3f5"><listing id="3h3f5"><nobr id="3h3f5"></nobr></listing>

      <noframes id="3h3f5">
      <sub id="3h3f5"></sub><sub id="3h3f5"></sub>

      <listing id="3h3f5"><nobr id="3h3f5"><menuitem id="3h3f5"></menuitem></nobr></listing>
      <address id="3h3f5"></address>
      <address id="3h3f5"><listing id="3h3f5"><menuitem id="3h3f5"></menuitem></listing></address>

        歡迎來到優發表網!

        購物車(0)

        期刊大全 雜志訂閱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經濟責任審計法范文

        時間:2023-11-24 11:13:18

        序論:在您撰寫經濟責任審計法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經濟責任審計法

        第1篇

        一、 中國奴隸制時期的經濟責任審計法律制度

        我國奴隸制社會經歷了夏、商、周和春秋四個時期,有關夏、商的文獻記載傳世不多,因此當時的經濟責任審計狀況無法掌握,經濟責任審計的開端要追溯到西周時代。周王設置宰夫,具體負責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據周禮記載:“宰夫之職,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敘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復,萬民之逆?!雹僭追颉皻q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旬終,則令證日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時舉者,以告而誅之”②,“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縣鄙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③??梢?,周王朝就已經知道了經濟責任審計和憑官員的功過進行任免、賞罰的重要意義??梢哉f宰夫是歷史上最早記載的審計官員。美國學者邁克爾?查特菲爾德在其《會計思想史》一書中指出:“在內部控制、預算、和設計程序方面,周代在古代世界是無與倫比的”④

        二、 中國封建制時期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中國封建社會經歷了較長的歷史時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經歷了機構更迭、制度變異的不斷演化過程,其功能也處于不斷變遷中。

        (一) 戰國時期的“上計”制度?!吧嫌嫛笔且阅杲K送審報表的方式,考核地方行政官吏政績的制度。這種制度實質上是從經濟責任的角度來考核官吏,并根據考核結果按功過進行賞罰。

        (二) 秦代的御史制度。御史輔助帝王掌管政治和財政的稽查工作,代表皇帝直接審理每年由中央和郡縣上報的財政收支報表,對貪污瀆職的官吏進行懲處,行使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雙重監督職能,豐富了經濟責任審計監督的內容。如秦法中規定:如果會計賬目被審計出錯誤、漏記錯記和隨意注銷等情況,不僅要罰款,而且會責令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審出倉庫過多超儲、虧空不足、以多報少、瞞而不報非法注銷而造成損失的,要進行賠償和責任追究。而且秦律還特別規定了,新舊官員交接之時,對于經管的庫存實物要進行清查,賬實不符,造成差錯事故的,不論問題輕重都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 西漢的受計制度。各級地方官吏定期將其轄區內有關戶口變遷墾田增減、錢谷收入等造冊,逐層逐級匯總上報審核,君王聽取報告,謂之“受記”?!吧嫌嬄伞敝幸幎嗽敿毜纳嫌嫹芍贫?,使上計制度具有了強制的法律效力。如果上計報告有內容不實、計算不準、呈報不及時等情況,經“受記”發現,均會依照相關法律條文治罪。史料記載,漢武帝層處理過許多上計中出現問題的官員。

        (四) 隋朝的公務費管理制度。在《大業律》、《開皇律》中均有涉及財務出納及財務管理方面的相關責任制度。對于厲行節儉并善于理財的官吏,考核后給予獎勵,對于貪污腐化的官吏,從嚴處置。隋朝的公務費管理,改領用報銷為“咸置廨錢,收息自治”⑤,公務費的管理由隋文帝親自抓,實行由國家撥付各部門一筆金錢用作本金,收取利息作辦公費用的制度,并規定不許濫用利息。

        (五) 唐代的比部與御史臺制度。唐律許多方面有涉及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且規定更為細化,對一些具體的違反內容例如造假或者篡改報告文書、違反報告期限、丟失簿書而至賬面誤差等具體細節規定了詳細的刑罰標準。唐朝的比部具有了一定的專業性,唐律規定,官員犯法要報御史臺彈劾,凡經濟上發生的犯罪行為,要報刑部中的比部勾復核實,再由御史臺上奏彈劾加以處罰。而政府部門的上計報告,均先送戶部和度支部審查,再由比部復核,如果在復核中發現由于違法、失職或者是差錯等情況,可按照情節輕重處以笞杖、賠償、革職查辦、流放甚至死刑。

        (六) 宋朝的審計院建制。宋朝更加強了對百官職責履行情況的審計考核,太祖乾德三年詔:“諸州支度經費外,凡金帛悉送闕下”,又命“上一級軍政官員或束官監臨”,于是“外權削而利歸上,并據以考核官吏政績之優劣”。宋太祖又詔令由朝官充任的各路府、州通判官、轉運使,到任后要親自審核財務賬籍,使官吏無法舞弊。十五路轉運使,專主一路財賦“巡查轄境,稽薄考籍,舉劾官吏”。其后宋朝設置了審計院,對政府財政收支進行稽查??上У氖?,宋朝中期撤下了審計機構,財政收支久未檢查,造成“錢帛、約粟、積虧不可勝計”。宋朝的經驗從反面證明不實行嚴格的經濟責任審計,財政制度就如同虛設。

        (七) 明代的戶部制度。據《古今圖書集成》記載:“郎中等官,遇有升遷及吏役滿日,一應經手錢糧案卷,本部委司務公同清查明白,方許離職起送。如有不明、侵欺等項殲弊,叫部參究?!庇纱丝梢?,明朝我國的官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已經比較完善,對審查的范圍和內容都有了規定,對審查的要求和處理的規定也較為具體。

        (八) 清朝督察院戶工兩科的審計制度。戶科賦有支領財物、直省錢糧交盤、鹽課考核、考核秋收成分等審計職權,如發現有“浮冒、蒙混、違限”都要揭發其罪狀。在“直省錢糧交盤”職權中規定:“凡藩司交代,必將其任內收放錢糧交盤,出級造冊。若州縣錢糧完欠不清,長官提同捏報,或抑勒放任接收,許接人官清理,直揭戶科題參?!庇纱丝梢?,在清朝對地方行政長官的經濟責任同樣要進行審計。

        三、 總結和對我國現階段的啟示

        我國歷史上的皇權過于集中化使得法律具有很大的隨意性,破壞了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法律依據,總結歷史上各個的發展與漸變,可以得到以下結論:

        首先,古代統治者為了維護自身統治地位,向來重視吏治,而加強吏治的手段之一就是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因此我國的審計法律制度向來比較發達?,F階段,還是應當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構建,維護群眾利益。

        第2篇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以下簡稱任中審計),是指審計機關根據有關規定和有關部門的委托、授權,對被審計對象任職中間所在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其履行經濟責任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的審計監督、評價和鑒證活動。

        第三條領導干部是指州直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及下級政府、派出機構、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主要負責人。

        第四條逐步建立以任中審計為主、離任必審、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的經濟責任審計機制。領導干部任職滿2年,即可安排任中審計。

        第五條領導干部任中審計納入計劃管理。組織部門根據干部管理及監督工作需要,結合干部任職和年度審計任務情況,經與紀檢監察及審計機關協商后,提出年度任中審計項目名單,向審計機關出具任中審計委托書,由審計機關納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實施。遇有特殊情況確需追加任中審計項目的,由組織部門與審計機關協商,出具任中審計委托書后,由審計機關組織實施。

        第六條審計機關應充分利用審計資源,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領導干部任中審計可以專門進行,也可以結合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預算執行審計、財政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進行。

        第七條領導干部任中審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確定審計管轄范圍。上級審計機關可以將其審計管轄范圍內的任中審計事項,授權下級審計機關實施審計。

        第八條審計人員應當根據《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審計署《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以及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有關規定,實施任中審計。

        第九條任中審計后,審計機關應向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干部通報審計結果,同時向本級黨委、政府或者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提交任中審計結果報告,抄送委托、授權部門等相關單位。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處理、處罰的,由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意見;需要移交紀檢、司法機關的,按照法定程序辦理。

        第十條審計機關接受干部管理監督部門委托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后,應結合任中審計結果報告,提交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

        第十一條審計機關提交任中審計結果后,組織部門應將任中審計結果作為對被審計干部業績考評、職務任免和獎懲的重要參考依據,并將任中審計結果存入被審計干部本人檔案。同時,根據審計發現問題的性質和情節,與紀檢監察機關協商,對有關干部進行談話、誡勉或采取其他處理措施。審計結果利用情況應及時反饋審計機關。

        第十二條經本級黨委、政府或者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審計機關可以將任中審計結果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告。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州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3篇

        關鍵詞:規范 經濟責任審計 企業發展 良好環境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企業干部任免的重要環節,已經逐漸顯現其特殊的作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是提高企業領導責任感和正確、客觀評價領導干部任職期內功過是非的重要衡量條件。為保證企業正常運營,需要企業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加大監督力度。切實規范經濟責任審計,保障責任經濟審計更加完善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條,已經是眾多企業人共同關注的話題。那么,如何能夠更好的規范經濟責任審計,為企業未來的后續發展營造良好運營環境?針對此問題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操作程序

        規范經濟審計責任首先要規范審計操作程序。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操作程序要依據我國依據頒布實施的《審計法》開展,與本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有機結合,將企業內人事部門下達的審計委托書為依據,審計部門應該組建聯合審計組,對審計工作進行工作方案的編制。在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時,要將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目標和審計要求進行明確。劃分審計組長和審計員職責,結合審計工作方案的內容下達審計通知書。通知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審計工作開展前的各項資料準備妥當。

        在審計過程中,要注意將證據的收集、鑒定等作為工作的重點,并且要求所有參與會計資料提供的人員或者經辦人簽字確認,保證審計證據能夠真實、可靠,落實責任。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鍵是嚴謹的態度和嚴肅的作風。

        二、強化審計質量控制,防范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質量關系到企業未來的發展。為了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就要保證每一次經濟責任審計嚴密謹慎,對每一次的經濟責任審計都要實行審計項目組長責任制,在審計內部還要將內部兩級審計復核制度運用到其中,審計負責人和審計人員要在制度、數據、文字等各個方面嚴格把關,而且每個審計項目切忌個人單獨進行研究,所有項目都要進行集體研究,最終下達審計結論。這樣做的目的在于提高審計的嚴謹性,同時也保證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三、加強審計執法程序的完善度

        制定健全的審計執法程序,加強執法建設,并建立審計責任制度。將審計工作的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個人。保證有錯案時能夠有根據的將責任落實到人。例如審計人員或者審計工作發生一定問題時,可以按照建立的審計責任制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以及行政賠償等處理。審計工作要有特定的部門進行復核。我國依據對審計法和審計準則進行了統一的規范,各地審計機構要根據本地審計工作的實際情況建立與之相符合的審計執法程序。用制度的形式來規范每一個審計項目的全過程,并對整個過程實施全程跟蹤。根據審計項目的各個階段制定操作標準,來規范審計人員的審計行為。同時,審計組一面也要出具書面保證書,進一步保證審計工作始終嚴格按照審計程序進行,依法執行其審計監督功能。若出現違反法律法規的現象,應當負法律責任或行政責任。

        四、建立客觀的評價體系,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為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正常進行,取得客觀、公正的審計結果,要使審計工作獨立于其他管理。審計工作易受其他因素的影響而增加了審計工作的風險。我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已經指出“審計機關中經費要單獨列項”。保證審計的獨立性,是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的有效措施,應建立一套健全、客觀、公正的責任評價體系。通過評價體系,正確的分析審計工作,進一步降低審計評價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同時,還要針對同行業內不同工作崗位的不同特點,制定一套分類考核指標,并在實踐中不斷對其進行完善和修改。

        要將傳統思想中對審計的獨立性所定義的單獨性進行更新。獨立性不同于單獨性。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客觀、公正都來自于獨立性。因為審計工作很容易受到其他各種因素的影響,這樣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審計風險。我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已經指出“審計機關中經費要單獨列項”。保證審計的獨立性,提高審計質量,能夠進一步確保審計結果的公正、客觀。

        五、科學的利用審計方法

        對于審計技術,應該做到靈活運用,科學利用。傳統的審計法包括審閱法、核對法、順查法、逆查法,通過將傳統的審計方法與科學的審計方法,例如抽查與詳查、比率分析、經濟指標計算等,進行有機融合,再采取必要的計算機信息技術綜合的進行比較與分析,能夠得出更加正確的審計結論。

        六、結束語

        審計工作是為促進國家經濟發展服務的。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是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重要先決條件。審計工作的目的在于嚴肅財經法紀,維護國家正常的財政秩序,我們在重視審計結果的同時,更應該規范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將審計工作的每個環節和所涉及到的各個方面,都做到嚴謹嚴密,嚴格按照審計程序依法執行審計監督職能,凈化企業財政環境,為企業的未來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是我們的共同目標。

        參考文獻:

        [1]苗澤惠.以審計實施方案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行為,會計之友[J],2011(08)

        [2]余芳、朱學良.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的幾點思考,商情·科學教育教[J],2007(04)

        第4篇

        第二條本辦法中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為局屬各單位正職領導干部、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干部,以下簡稱局管干部

        第三條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對局管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的監督和評價。根據干部管理監督的需要,一是對任職5年以上的局管干部在任職期間進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二是對局管干部不再擔任所任職務時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第四條局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任職期間,局管干部依法履行對本單位經營活動管理職責情況,遵守國家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制度、內控制度和領導干部廉政規定的情況。

        (二)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重要經濟事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主要包括基建項目工程、大宗設備采購、大額經費支出和各類專項資金使用管理;

        (三)預算執行、單位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管理情況;國有資產采購、使用、管理及處置情況;

        (四)任期內主要工作目標或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和效益狀況;

        (五)其他應當審計的事項。

        第五條根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或局工作安排,局管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由局審計組具體組織實施。

        第六條在實施審計前,審計組向被審計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或者原任職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如遇特殊情況,經局主要領導批準,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第七條 審計組在實施審計時,被審計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或者原任職單位應當積極予以配合,及時、如實向審計組提供與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下列資料:

        (一)財務收支的相關資料;

        (二)工作總結、會議記錄(紀要)、經濟合同等資料;

        (三)被審計局管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述職報告;

        (四)其他有關資料。

        第八條被審計局管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應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

        第九條審計組人員在審計中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審計回避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審計實施結束后,審計組應根據審計查證或者認定的事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行業管理要求以及責任制考核目標等,對被審計局管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作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并提交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審計評價應與審計內容相統一,評價結論要有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

        第十一條在審計報告提交前,審計組應當書面征求被審計局管干部和所在單位或者原任職單位的意見。被審計局管干部和所在單位或者原任職單位,自接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10個工作日內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

        第十二條 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及書面反饋意見報經主管領導同意或有關會議研究決定后,由審計組出具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并附審計對象及其所在單位的書面意見,同時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審計意見或建議。

        第十三條 對被審計局管干部和所在單位或者原任職單位存在的問題,衛生局將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涉嫌違法、違紀問題的,移送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四條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制度,審計結果將作為考核局管干部工作業績和實施獎懲、任免或者聘用的重要依據。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等結論性文書存入被審計局管干部本人檔案。

        第十五條建立健全局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通報制度,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問責評議工作,提高審計結果運用的有效性。

        第5篇

        【正文】

        蘇州供電公司的多經企業在向系統以外的領域伸展,并取得很大的市場。它擔負著為主業分流人員,提高電力系統職工的收入的重擔,因為這些企業都是全體職工通過投資入股成為股東,依法享有多經企業經營成果的收益權、剩余財產索取權和重大經營活動知情權??梢灾v,多經企業在系統內占著半壁江山,多經企業如此重要的地位也就決定了股東-全體職工所在企業的各級領導和我們內審機構應對多經企業重視的程度。

        一、經濟責任審計是對法人及其代表實施監督、咨詢、服務的途徑

        公司的全體職工通過投資入股成為多經企業的股東,但他們中間的絕大多數人不直接參與經營,他們將通過什么途徑依法享有多經企業經營成果的收益權、剩余財產索取權和重大經營活動知情權?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主要的信息渠道。

        1、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進行檢查評價和驗證

        多經公司的經營活動由職業經理班子來組織進行。職工股東希望的是:通過經營班子的工作,所投資公司可以長期存續經營,并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所以一般來說企業價值的最大化與職工股東平時所講的利潤最大化是一致的。但是部分企業價值最大化并不一定是經理們想要的,經理們需要的可能是他們利用在職所能支配的資源以滿足個人需要。在利益的驅動下,他們或直接、或間接地要為自己服務。社會中介事務所對經理們的每一項活動是沒有辦法監督的,因為會計核算資料常常很難說得清他們是為自己的利益服務,還是為職工股東的利益工作。所以在國企的文化氛圍內,職工作為股東也希望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希望上級主管部門對多經企業派出審計小組對該企業的財務情況、經營情況、經營成果進行檢查評價和驗證,對投資的企業起到防護性和建設性的作用。

        2、內審機構的職責和目的決定了內審對企業的保護作用和建設作用

        我們系統內有一支較強的內部審計隊伍,據以控制和保障所管理的多經企業的健康發展。例如蘇州供電公司均已設立市縣公司的內審機構,說明國家電網企業各級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內部審計工作是很重視的,希望通過強化審計隊伍,強化審計隊伍的素質,去提高內部審計的工作水平。

        由于內審人員和被審計企業同屬一個系統,審計人員和其他職能部門又朝夕相處,較多地了解企業情況,檢查和建議較能切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內審機構的職責和目的決定了內審對企業的保護作用和建設作用。聰明的企業投資者理應主動請內審機構幫助檢查企業的內控制度和經營情況,對經營者的責任做出評價,對內部控制的缺陷提出改進的咨詢意見和建議。所以對于多經企業進行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期望在職工投資者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者來說目的是吻合的。

        3、蘇州供電公司多經企業審計業務委托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實施管理

        為規范蘇州供電公司多經企業審計業務委托公司審計部實施的審計行為,加強對委托審計業務的管理,根據《國家電網公司經濟責任審計辦法》、《江蘇省電力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準則》等制度,資產投資有限公司根據董事會的決議將多經公司各單位內部審計業務委托公司審計部實施,由蘇州公司審計部統一歸口管理。內部審計業務委托公司審計部實施是指委托審計部所進行的審計鑒證、審計咨詢與審計評價等活動。委托審計業務的范圍包括:經濟效益審計;任期經營責任審計;內部控制的專項審計及調查;其它可委托的審計事項。這時內部審計就具備了外部審計的權威和獨立性。

        4、內部審計業務委托公司審計部實施的內容

        蘇州供電公司審計部接受委托后,根據《中國內審協會具體準則》及其他相關審計法規,代表委托方進行審計,向委托方提交審計報告及有關查證資料,并對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審計部在業務實施過程中應定期與委托方溝通信息,對審計中發現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委托方匯報。

        審計部應根據《協議書》的要求對委托單位及時出具審計報告,在審計報告形成后,由審計部直接遞交給委托方審計部門,并對審計報告承擔責任。審計部在出具審計報告時,可以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意見(決定);可以根據委托方的要求同時出具管理

        建議書。管理建議書應詳細披露審計中發現的所有問題、問題形成的原因和管理建議,對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應有具體的分析。審計部可根據需要進行后續審計,監督檢查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意見(決定)的情況,同時征求被審計單位對項目審計的意見。二、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做法和要點

        我們對多經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應包含而且實際上正在實施如下做法和要點:

        1、檢查管理層對股東的誠信度和績效

        公司管理層必須對股東負責,制定有長期的公司戰略觀念,以確保股東長期價值的增加成為公司的首要考慮。審計小組依據此項要求,對其以及公司班子的績效進行持續的評估。

        2、檢查經理的薪酬

        建立可信賴性的一種最有效的方法是使經理人員的利益與股東的利益保持一致。管理層的薪酬應與公司的長期業績表現掛鉤。電網多經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將管理層的薪酬和經營業績列表對增長幅度進行分析并提出報告。

        3、檢查管理層在同股同酬是否公平

        在所有的市場對所有的股東均應以公平相待的方式一視同仁,無論是個人股還是集體股。多經公司應特別注意尊重少數股東的利益,并且不采取對各個投資者具有實質性損害的行為。

        4、檢查上級機構是否建立“最佳行為準則”

        各個企業均應建立適當的“最佳行為準則”,使公司的董事和經理人員能據此對自身的行為進行規范,并使其明確其與股東的關系及其對股東負有的責任。在企業的同業對標中國家電網公司就建立了《國家電網公司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管理暫行辦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對所任命的企業負責人進行管理并強化其責任意識、約束其經營行為的管理方式,電網多經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關注被檢查的公司是否遵守這一準則并向股東報告其對這一規則的任何違反行為。

        5、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注重內部控制評價的作用

        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控制環境是整個內控系統的基石,支撐和決定著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傳遞和監督,是建立所有事項的基礎;監督位于頂端的重要位置,是內控系統的特殊構成要素,它獨立于各項生產經營活動之外,是對其他內部控制的一種再控制。企業有必要組織評估以直接監視控制系統的有效性,可以通過內審部門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對持續性的監控程序進行審計評價,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加以健全。

        我們公司近年來開展了國際比較和同業對標,在此過程中內審部門也在尋找先進的審計質量理念和提高審計工作質量的做法。不斷提高企業內部審計質量是必然的過程,它有利于內部審計的行業規范,增強內部審計的自我健康機制。我們把“執行《內部審計具體準則》,開展內部控制審計評價”定為內部審計同業對標的“最佳實踐”項目。期望通過內部控制審計評價項目的理論和實踐,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實施中認真執行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和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建立完善的公司內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發揮內審在規范企業經濟行為方面的作用的觀點,為提高企業的內部控制水平和經濟效益作出努力。

        6、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向投資效益審計延伸

        多經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向效益審計延伸,是多經企業內部審計由“經濟監督”向“價值增值”職能轉變的重要標志之一。內部審計的監督著眼點要放在促進企業加強企業治理,加強內部控制和提高資源效益上。目前內部審計一般尚未與公司治理緊密結合,成為公司治理的有機部分,對風險管理也不夠關注。為此,要逐步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明確企業外部和內部的委托關系,培養管理者的競爭意識和風險意識,形成內部治理審計的需求市場,為內部審計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同時,要順應內部審計科學發展的客觀規律,在實踐中有意識地推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發展。從強調確認和測試控制的完整性,逐步轉向強調確認和測試風險是否得到有效管理;從傳統的強調關注風險因素,逐步轉向關注前景規劃。內部審計的建議應不再僅是強化控制、提高控制效率和效果,而應該包括規避風險、轉移風險和控制風險,通過風險管理的有效化,評價并改進組織的治理程序,提高公司整體的管理效率和效果。

        7、注重對公司治理和風險的檢查和評價

        在新的內部審計定義下,內部審計參與到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中,幫助組織發現并評價重要的風險因素,促進組織改進風險管理體系;評價并改進組織的治理程序,為組織的治理做貢獻;同時繼續原有的對控制效率和效果的評價作用,幫助組織保持有效的控制。此時的內部審計人員是風險專家,通過對風險的把握來評價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并促進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改善,從而實現對風險的掌握與駕馭。在風險管理這一統一的核心下,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實現了一定程度的整合,為組織增加了價值;同樣,在風險管理這一統一的核心下,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實現了整合。我們從強調確認和測試控制完整性,逐步轉向強調確認和測試風險是否得到有效管理,從傳統的強調關注風險因素,逐步轉向關注情景規劃。內向型管理審計的建議應不再僅是強化控制、提高控制效率和效果,而應該是規避風險、轉移風險和控制風險,通過風險管理的有效化,提高整體管理效率和效果。

        三、內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增加公司價值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

        公司的內部審計通過評價多經公司治理的好壞、評估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效率性等方面,為多經企業提供增值服務,它符合電網企業內審實踐和發展的要求。我們認為應順應內部審計科學發展的客觀規律,在實踐中有意識地推動企業管理審計,甚至治理審計的更多發展。

        1、委托內審對法人代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會增加企業價值

        我們要鼓勵國有企業職工投資的多經企業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引入以價值為基礎的制度和標準,宣傳資本運作高效率的重要性和效應,并把經營管理者的任期經濟責任、相應的報酬與經濟增加值的效果掛鉤。

        首先,內部審計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幫助組織預防和減少損失,當內部審計成本小于損失的減少時,公司價值就增加了,我認為,這是內部審計創造的直接價值,也是顯性價值。除此之外,內部審計還會產生“威懾價值”,即無論內部審計是否發現了問題,但因為在公司管理結構設計中有內部審計的存在,因而,客觀上會對組織內的經營管理者和其他職能部門產生威懾作用,使他們知道因為要不斷地接受內部審計的監督與檢查,不得不維持良好的控制系統和工作秩序,并努力改善他們的工作績效。這種被動的“自律”行為客觀上導致了組織價值的增加,它也是因為內部審計職能的存在才會得以實現的,這種威懾價值的實質也是潛在價值,間接價值。如何看待公司的價值,是根據每個人的價值觀而定。但內部審計工作在增加公司價值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則是不容質疑的。

        2、管理審計仍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方面

        隨著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革命和經濟國際化的蓬勃發展,國企職工投資的多經企業不僅內部分權管理關系更加復雜,而且企業之間的競爭也更加激烈。為了增強國內外市場的競爭能力,企業迫切需要對影響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的一切因素都進行深入分析、客觀評價和嚴密控制。這就要求內審部門順應潮流,突破傳統的財務審計范疇,進一步深入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廣闊領域開展審計工作,以協助管理當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因而內審部門將工作重點致力于改進管理效率、增加企業利潤的管理審計上,實際已經是內部審計對企業治理的邊緣化。

        3、經濟責任審計可以鍥入公司治理,優化公司企業文化

        第6篇

        【關鍵詞】全程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的方式;審計監督

        一、實施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1)從目前領導干部擔負的經濟責任的重要性和自身出現問題的復雜性上看,有必要實施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當前,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指導思想日益貫徹縱深,經濟工作已經成為政府各部門的第一要旨,領導干部擔負著組織、管理、協調經濟工作的重大任務,經濟責任越來越重,怎樣評價其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如何判斷國有資產增值或損益情況,必須通過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來量化和確定。(2)從目前干部管理和監督工作的局限性上看,有必要通過全程經濟責任審計來彌補這方面的不足。僅依靠干部考核和其它監督的形式很難將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和深層次的經濟問題進行區分和定性。因此,將全程審計融入干部管理中去,就可彌補干部考核中的不足,達到“水沒來,先筑壩”的效果。

        二、實施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的方式方法

        (1)確定審計對象是開展好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的前提。一個地區各個部門的工作有側重,部門內領導干部的分工也各不相同,所以在確定審計對象時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分輕重主次,各有側重,從以往工作的實踐上看,審計對象應確定任前負責經濟工作或從事經濟活動的干部,任期的正職領導干部及經濟部門或主管財經工作的領導干部,離任的正職領導干部及經濟部門或主管財經工作的領導干部。(2)明確審計內容是開展好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的基地。對領導干部任前、任期、離任審計的內容既有統一又各有側重,任前重點審計干部過去所從事的經濟活動中資金支出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看有無違紀的失職行為;任期重點審計干部分管的重大經濟活動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看有無隱瞞、漏交、截留、挪用問題,審計所在部門或分管工作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看有無虛報、浮夸等在群眾中產生不利影響的問題;離任重點審計本人在任期間使用公款公物情況,看是否全部償還歸還清楚,是否登記或辦理移交手續。(3)規范審計方法和程序是開展好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對領導干部實行全程經濟責任審計的一項系統工程,不是單一部門的事情,相關部門必須密切配合,按程序辦事。

        三、實行全程經濟責任審計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1)要注意依法辦事,堅持客觀公正。審計部門作為審計監督的執行者,其審計評價結論,不僅關系到領導干部個人的榮辱得失,更重要的是為組織部門全面、正確評價使用干部提供依據。所以,審計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審計法》及其它法規為準繩,既不能隨意發揮,又不可含糊其辭,對于一時證據不足、性質不明或政策法規未明確的事項,應只擺事實不做評價,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審計評價的客觀公正性,最終的審計評價應力求科學嚴謹。(2)要注意掌握政策界限,正常處理好幾種關系。組織部門作為審計的組織者和干部的管理者,在對審計中發生的有關問題進行處理時,要注意把握三個政策界限,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要劃清前任領導與現任被審計對象的責任界限。二是要正確分析主觀原因與客觀原因的界限。三是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個人責任與領導責任的界限。同時還要正確處理嚴格執法與解放思想、堅持“三個有利于”標準之間的關系;工作失察失誤與違法亂紀、的關系;因堅持原則得罪人而受到誣陷與設置障礙、干預審計工作等。審計過程中要做好調查研究,去偽存真,分清是非,還其本來面目,還要注意把審、幫、促、有機結合起來。(3)要注意執行干部管理制度與依法獨立審計相結合。實施對領導干部的全程審計,應遵循黨管干部的原則和組織程序,而審計的具體實施,則由審計機構依法獨立地進行,不受個人和其它行政機關的干涉,以保證審計結論的客觀公正性。同時要注意協調好全程審計中各階段審計與其它類型審計的關系,以避免重復審計,加重各部門的負擔。

        第7篇

        一、創新制度建設的主要做法

        1.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經濟責任審計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

        健全領導機制,是完善經濟責任制度,夯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基礎的首要環節,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相關規定,我市及時成立了由市政府、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審計局組成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并確定了實行定期聯席會議制度,以加強各相關部門的溝通和配合,交流通報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出現的問題。并對難以進行評價的審計事項進行責任認定。市審計局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制定了《萍鄉市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管理辦法》,該辦法從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確定、安排、實施、工作質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詳細而具體的規定,為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規范審計行為,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的健康實施。

        審計是一種執法行為,必須遵循嚴格的法定程序和操作規范,才能保證審計工作的健康實施。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相比其他專業審計起步較晚,制度和操作規范不夠健全,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工作實際,2008年相繼出臺了《任中審計實施辦法》、《經責審計實施辦法》,這兩個實施辦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幾個重點環節。

        一是通過制定辦法,建立上報和審批制度,完善計劃管理,科學組織運作等有效措施,使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工作逐漸步入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軌道。審計項目的確定是搞好經濟責任審計的第一個關口,針對過去委托程序和委托形式不規范等問題,出臺的《任中審計實施辦法》規定,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含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需要審計的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原則上任期內必審一次?!督涁煂徲媽嵤┺k法》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市、縣(區)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根據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任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初步打算,由市紀委、組織、監察、人事、審計5部門聯席會共同研究商討確定,再由同級審計機關將其納入年度審計計劃,上報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領導干部離任審計、擬提拔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以及其他臨時提請的經濟責任審計,由組織人事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出具委托書,由審計機關依法組織實施。這樣有效地克服了審計立項的隨意性,嚴肅了委托程序,有利于審計部門準確把握審計方向和工作目標,更好地解決審計任務重而審計資源有限的問題。

        二是審前準備階段注重審計調查。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具有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風險大的特點,搞好審前調查極其關鍵。因此,在制度設定上注重要求審計人員把握好三點:首先了解、熟悉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把握好政策界線;其次被審計對象及所在單位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數;再次在實施審計之前,聽取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的意見及建議,以確定審計重點。

        亚洲福利一区二区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