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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收征收管理的概念范文

        時間:2023-09-12 17:03:48

        序論:在您撰寫稅收征收管理的概念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稅收征收管理的概念

        第1篇

        正文:稅收征收管理是稅務管理的重要內容,稅收檢查又是稅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統一規范的稅制需要科學有效的稅收征收管理來實現,而科學有效的稅收征收管理又需要科學有效的稅收檢查來保證??茖W有效的稅收檢查就是規范化的稅收檢查。可見,稅收檢查的規范化問題是稅收征管規范化的重要內容,實現稅收檢查規范化,對于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征稅人履行征稅職責,防止稅源流失,保證稅款及時足額人庫,維護稅收法紀,減少稅收執法的隨意性,實現科學有效的稅收征管,推進以法治稅,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下面我就稅收檢查規范化問題談幾點粗淺的認識,供同行們參考。

        一、“稅收檢查”概念的規范化問題

        明確稅收檢查的概念,是理解和掌握稅收檢查規范化問題的起點。哲學認為,事物的概念,應當反映事物的本質屬性和社會屬性,是對事物本質內容的理論抽象。因此,我們應當從稅收檢查的表象中去研究其本質屬性和社會屬性,從而給它確定一個科學的概念。

        然而,在稅收理論界,對稅收檢查的概念表述眾說紛壇,各抒己見。有的同志認為,稅收檢查是“稅務機關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主要方法”。有的認為,稅收檢查是“稅務

        機關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檢查和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稅務機關執行稅收政策情況的一種手段”。有的認為,“納稅檢查,又稱稅收檢查或稅務查帳”,等等。從這些觀點和表述可以看出,人們對稅收檢查的本質認識和本質內容缺乏理論抽象和科學概括,既不統一,也不規范。眾所周知,概念是“反映對象的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從對象的許多屬性中,撇開非本質屬性,抽出本質屬性概括而成”。因此,作者認為,根據稅收檢查活動的本質的屬勝,可以給稅收檢查下一個這樣的概念。稅收檢查是對稅收經濟活動依法進行審查和監督的一種方法。稅收檢查人員通過對征納稅雙方的稅收資料和財會資料的審查來確定征納雙方的稅收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理、真實,最后得出結論,作出公正的處理和評價,并寫出書面報告供征納

        稅雙方執行和參考。

        這個概念包括以下含義:

        1、稅收檢查是一種經濟監督的方法。經濟監督包括財政監督、財務監督、稅務監督、銀行監督、審計監督等等,稅收檢查屬于稅務監督的范疇。

        2、稅收檢查的主體不僅僅是稅務機關,也可以是稅務機關以外的依法享有稅收檢查權的機關單位(如財政、審計、檢察等),還可以是納稅單位和個人(如稅收自查)。

        3、稅收檢查的對象既是納稅人,又是征稅人;既檢查納稅人依法納稅情況,又檢查稅務征收機關依法征稅的情況。

        4、稅收檢查對被查對象的監督是一種間接的監督,事后的監督。因為它只能是對被查對象進行了的稅收經濟活動進行審查監督。

        5、稅收檢查的程序和內容是依法進行的檢查機關和檢查人員不能隨心所欲,肆意檢查。

        6、稅收檢查的范圍是隨著稅收檢查目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清晰地知道,稅收檢查與稅務檢查、稅務查帳、納稅檢查等不是等同的概念。它們之間既有內在聯系,又有外在嘔別。稅務檢查對稅收事務管理的檢查監督活動,它既包括稅務工作制度的檢查、稅收計劃的檢查、稅收工作紀律的檢查。稅收征收管理的檢查等等,還包括各級政府對稅務機關工作的檢查和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的檢查、稅收檢查、稅務查帳和納稅檢查,都屬于稅務檢查的范疇。稅務查帳是對納稅人的涉稅帳簿憑證資料等的檢查監督活動。它通過對納稅人帳務的審查,確定其帳務所反映的稅收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它是稅收檢查的組成部分。納稅檢查是對納稅人是否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的檢查監督活動。它既是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組成部分,又是稅收檢查工作的重要內容。稅收檢查是對稅收經濟活動的審查監督活動。它既包括對整個稅收征收管理活動內容的檢查,也包括與稅收征收管理活動有關的經濟活動的檢查。由此可知,稅收檢查與稅務檢查、稅務查帳和納稅檢查等概念的相互關系,可以用

        二、稅收檢查主體的規范化問題

        稅收檢查主體是指依法享有行使稅收檢查權利的單位和組織。稅收檢查主體分為稅收檢查權利主體和稅收檢查義務主體。稅收檢查工作人員代表稅收檢查主體行使檢查權,不能稱作稅收檢查主體。目前,從法學角度看,巳經行使稅收檢查權利的單位和組織有:①稅務主管機關;②財政機關;③審計機關;④檢察機關;⑤各級政府“三大檢查’協公室;③納稅人。其中①至⑤項為稅收檢查權利主體,第③項為稅收檢查義務主體(如納稅人自查)。在現實稅收檢查活動中,這些稅收檢查主體之間存在著重復檢查。交叉檢查的現象,有的以“提前介入”為由,參與了正常的稅收檢查;有的以職能分離和改革為由,重復派人對同一被對象進行多次檢查、同時,稅收檢查主體的檢查范疇、檢查效果都不相同,有的只注意查補稅款;有的稅收檢查結論不告知稅務機關,也不把稅款交由稅務機關人庫;有的只進行檢查不作檢查結論,走走過場而已。所有這些造成稅收檢查主體多元化,各檢查主體之間以及與被查對象之間的紛爭和矛盾。既不利于減輕納稅人負擔,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征納雙方,更不利于實現稅收征收、管理和檢查的專業化.不利于提高稅收征收管理工作水平。為此,作者認為,宜從法律上規范稅攸檢查主體,明確各主體的檢查層次、范疇、職責,使它們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減輕不必要的重復檢查和交叉檢查,提高檢查工作效率。初步設想是把稅收檢查主體規范為三個層次,即:

        1、基本的一般性稅收檢查主體——①稅務主管機關,負責日常稅收檢查工作;②各級政府“三大檢查”辦公室,負責突擊性的綜合檢查;③納稅人,負責自身的稅收自查補報

        作。

        2、輔稅收檢查主體——①財政機關和審計機關,負責稅務機關年度內日常檢查之后的稅收審查監督;②受托的社會團體,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稅務機構等,負責委托機關授權范疇內的稅收檢查。

        3、特殊性稅收檢查主體——①檢察機關,負責達到立案標準的偷稅案件以及稅務人員瀆職、營私舞弊案件的查處;②行政監察機關,負責違犯政紀人員造成稅收流失案件

        的查處。

        三、稅收檢查程序的規范化問題

        程序就是步驟、次序。稅收檢查的程序是指稅收檢查工作從開始到最近結束,一步一

        步有條不紊地順序進行的過程。規范稅收檢查程序,不僅便利進行稅收檢查,而且有利實

        現稅收征管公平,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目前多地方的稅收檢查程序都不夠規范。有的愿意查誰就查誰,愿意怎么查就怎么查,愿意什么時間查就什么時間查;有的只用電話或口頭通知被查單位,往往產生被查單位辦稅人員外出等因素而影響檢查計劃或進度。有的只作檢查不作結論,檢查結果不通知被查對象。凡此種種都直接影響著稅收檢查工作效果,進而影響征管工作水平。有鑒于此,筆者認為,宜將稅收檢查程序規范為三個階段,同時對這三個階段的工作內容也作相應的規范。

        (一)稅收檢查的準備階段

        1、收集被查對象的帳簿憑證及一切稅收資料,學習稅收政策和財會制度,分析了解被

        查對象的業務范圍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有關稅收的情況資料。

        2、制定稅收檢查計劃。其主要內容包括;

        ①被查單位的名稱和概況;②稅收檢查的目的與范圍;③稅收檢查的所屬時期;④稅收檢查的內容和日程安排;⑤安排稅檢人員。

        3、稅務主管機關分管領導審批稅收檢查計劃。

        4、通知(書面形式)被查對象。

        (二)稅收檢查的進行階段

        1、做好稅收檢查工作記錄和復制有關證據;

        2、深入實際,實地檢查;

        3、分類匯總,核實數據;

        4、組織座談,聽取被查對象意見。

        (三)稅收檢查的終結階段

        1、做好稅收檢查工作總結;

        2、寫出稅收檢查報告書,其內容包括;①是否達到原定稅收檢查計劃的要求?②闡明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為其定性。③說明處理決定事項。④提出建設性意見。⑤主管領

        導審批。

        3、送達——將稅收檢查報告書送達被查對象簽收。

        第2篇

        正文:稅收征收管理是稅務管理的重要內容,稅收檢查又是稅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統一規范的稅制需要科學有效的稅收征收管理來實現,而科學有效的稅收征收管理又需要科學有效的稅收檢查來保證??茖W有效的稅收檢查就是規范化的稅收檢查。可見,稅收檢查的規范化問題是稅收征管規范化的重要內容,實現稅收檢查規范化,對于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征稅人履行征稅職責,防止稅源流失,保證稅款及時足額人庫,維護稅收法紀,減少稅收執法的隨意性,實現科學有效的稅收征管,推進以法治稅,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下面我就稅收檢查規范化問題談幾點粗淺的認識,供同行們參考。

        一、“稅收檢查”概念的規范化問題

        明確稅收檢查的概念,是理解和掌握稅收檢查規范化問題的起點。哲學認為,事物的概念,應當反映事物的本質屬性和社會屬性,是對事物本質內容的理論抽象。因此,我們應當從稅收檢查的表象中去研究其本質屬性和社會屬性,從而給它確定一個科學的概念。

        然而,在稅收理論界,對稅收檢查的概念表述眾說紛壇,各抒己見。有的同志認為,稅收檢查是“稅務機關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主要方法”。有的認為,稅收檢查是“稅務

        機關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檢查和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稅務機關執行稅收政策情況的一種手段”。有的認為,“納稅檢查,又稱稅收檢查或稅務查帳”,等等。從這些觀點和表述可以看出,人們對稅收檢查的本質認識和本質內容缺乏理論抽象和科學概括,既不統一,也不規范。眾所周知,概念是“反映對象的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從對象的許多屬性中,撇開非本質屬性,抽出本質屬性概括而成”。因此,作者認為,根據稅收檢查活動的本質的屬勝,可以給稅收檢查下一個這樣的概念。稅收檢查是對稅收經濟活動依法進行審查和監督的一種方法。稅收檢查人員通過對征納稅雙方的稅收資料和財會資料的審查來確定征納雙方的稅收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理、真實,最后得出結論,作出公正的處理和評價,并寫出書面報告供征納

        稅雙方執行和參考。

        這個概念包括以下含義:

        1、稅收檢查是一種經濟監督的方法。經濟監督包括財政監督、財務監督、稅務監督、銀行監督、審計監督等等,稅收檢查屬于稅務監督的范疇。

        2、稅收檢查的主體不僅僅是稅務機關,也可以是稅務機關以外的依法享有稅收檢查權的機關單位(如財政、審計、檢察等),還可以是納稅單位和個人(如稅收自查)。

        3、稅收檢查的對象既是納稅人,又是征稅人;既檢查納稅人依法納稅情況,又檢查稅務征收機關依法征稅的情況。

        4、稅收檢查對被查對象的監督是一種間接的監督,事后的監督。因為它只能是對被查對象進行了的稅收經濟活動進行審查監督。

        5、稅收檢查的程序和內容是依法進行的檢查機關和檢查人員不能隨心所欲,肆意檢查。

        6、稅收檢查的范圍是隨著稅收檢查目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清晰地知道,稅收檢查與稅務檢查、稅務查帳、納稅檢查等不是等同的概念。它們之間既有內在聯系,又有外在嘔別。稅務檢查對稅收事務管理的檢查監督活動,它既包括稅務工作制度的檢查、稅收計劃的檢查、稅收工作紀律的檢查。稅收征收管理的檢查等等,還包括各級政府對稅務機關工作的檢查和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的檢查、稅收檢查、稅務查帳和納稅檢查,都屬于稅務檢查的范疇。稅務查帳是對納稅人的涉稅帳簿憑證資料等的檢查監督活動。它通過對納稅人帳務的審查,確定其帳務所反映的稅收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它是稅收檢查的組成部分。納稅檢查是對納稅人是否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的檢查監督活動。它既是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組成部分,又是稅收檢查工作的重要內容。稅收檢查是對稅收經濟活動的審查監督活動。它既包括對整個稅收征收管理活動內容的檢查,也包括與稅收征收管理活動有關的經濟活動的檢查。由此可知,稅收檢查與稅務檢查、稅務查帳和納稅檢查等概念的相互關系,可以用

        二、稅收檢查主體的規范化問題

        稅收檢查主體是指依法享有行使稅收檢查權利的單位和組織。稅收檢查主體分為稅收檢查權利主體和稅收檢查義務主體。稅收檢查工作人員代表稅收檢查主體行使檢查權,不能稱作稅收檢查主體。目前,從法學角度看,巳經行使稅收檢查權利的單位和組織有:①稅務主管機關;②財政機關;③審計機關;④檢察機關;⑤各級政府“三大檢查’協公室;③納稅人。其中①至⑤項為稅收檢查權利主體,第③項為稅收檢查義務主體(如納稅人自查)。在現實稅收檢查活動中,這些稅收檢查主體之間存在著重復檢查。交叉檢查的現象,有的以“提前介入”為由,參與了正常的稅收檢查;有的以職能分離和改革為由,重復派人對同一被對象進行多次檢查、同時,稅收檢查主體的檢查范疇、檢查效果都不相同,有的只注意查補稅款;有的稅收檢查結論不告知稅務機關,也不把稅款交由稅務機關人庫;有的只進行檢查不作檢查結論,走走過場而已。所有這些造成稅收檢查主體多元化,各檢查主體之間以及與被查對象之間的紛爭和矛盾。既不利于減輕納稅人負擔,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征納雙方,更不利于實現稅收征收、管理和檢查的專業化.不利于提高稅收征收管理工作水平。為此,作者認為,宜從法律上規范稅攸檢查主體,明確各主體的檢查層次、范疇、職責,使它們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減輕不必要的重復檢查和交叉檢查,提高檢查工作效率。初步設想是把稅收檢查主體規范為三個層次,即:

        1、基本的一般性稅收檢查主體——①稅務主管機關,負責日常稅收檢查工作;②各級政府“三大檢查”辦公室,負責突擊性的綜合檢查;③納稅人,負責自身的稅收自查補報

        作。

        2、輔稅收檢查主體——①財政機關和審計機關,負責稅務機關年度內日常檢查之后的稅收審查監督;②受托的社會團體,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稅務機構等,負責委托機關授權范疇內的稅收檢查。3、特殊性稅收檢查主體——①檢察機關,負責達到立案標準的偷稅案件以及稅務人員瀆職、營私舞弊案件的查處;②行政監察機關,負責違犯政紀人員造成稅收流失案件

        的查處。

        三、稅收檢查程序的規范化問題

        程序就是步驟、次序。稅收檢查的程序是指稅收檢查工作從開始到最近結束,一步一

        步有條不紊地順序進行的過程。規范稅收檢查程序,不僅便利進行稅收檢查,而且有利實

        現稅收征管公平,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目前多地方的稅收檢查程序都不夠規范。有的愿意查誰就查誰,愿意怎么查就怎么查,愿意什么時間查就什么時間查;有的只用電話或口頭通知被查單位,往往產生被查單位辦稅人員外出等因素而影響檢查計劃或進度。有的只作檢查不作結論,檢查結果不通知被查對象。凡此種種都直接影響著稅收檢查工作效果,進而影響征管工作水平。有鑒于此,筆者認為,宜將稅收檢查程序規范為三個階段,同時對這三個階段的工作內容也作相應的規范。

        (一)稅收檢查的準備階段

        1、收集被查對象的帳簿憑證及一切稅收資料,學習稅收政策和財會制度,分析了解被

        查對象的業務范圍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有關稅收的情況資料。

        2、制定稅收檢查計劃。其主要內容包括;

        ①被查單位的名稱和概況;②稅收檢查的目的與范圍;③稅收檢查的所屬時期;④稅收檢查的內容和日程安排;⑤安排稅檢人員。

        3、稅務主管機關分管領導審批稅收檢查計劃。

        4、通知(書面形式)被查對象。

        (二)稅收檢查的進行階段

        1、做好稅收檢查工作記錄和復制有關證據;

        2、深入實際,實地檢查;

        3、分類匯總,核實數據;

        4、組織座談,聽取被查對象意見。

        (三)稅收檢查的終結階段

        1、做好稅收檢查工作總結;

        2、寫出稅收檢查報告書,其內容包括;①是否達到原定稅收檢查計劃的要求?②闡明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為其定性。③說明處理決定事項。④提出建設性意見。⑤主管領

        導審批。

        3、送達——將稅收檢查報告書送達被查對象簽收。

        第3篇

        正文:稅收征收管理是稅務管理的重要內容,稅收檢查又是稅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統一規范的稅制需要科學有效的稅收征收管理來實現,而科學有效的稅收征收管理又需要科學有效的稅收檢查來保證??茖W有效的稅收檢查就是規范化的稅收檢查。可見,稅收檢查的規范化問題是稅收征管規范化的重要內容,實現稅收檢查規范化,對于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征稅人履行征稅職責,防止稅源流失,保證稅款及時足額人庫,維護稅收法紀,減少稅收執法的隨意性,實現科學有效的稅收征管,推進以法治稅,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下面我就稅收檢查規范化問題談幾點粗淺的認識,供同行們參考。

        一、“稅收檢查”概念的規范化問題

        明確稅收檢查的概念,是理解和掌握稅收檢查規范化問題的起點。哲學認為,事物的概念,應當反映事物的本質屬性和社會屬性,是對事物本質內容的理論抽象。因此,我們應當從稅收檢查的表象中去研究其本質屬性和社會屬性,從而給它確定一個科學的概念。

        然而,在稅收理論界,對稅收檢查的概念表述眾說紛壇,各抒己見。有的同志認為,稅收檢查是“稅務機關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主要方法”。有的認為,稅收檢查是“稅務

        機關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檢查和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稅務機關執行稅收政策情況的一種手段”。有的認為,“納稅檢查,又稱稅收檢查或稅務查帳”,等等。從這些觀點和表述可以看出,人們對稅收檢查的本質認識和本質內容缺乏理論抽象和科學概括,既不統一,也不規范。眾所周知,概念是“反映對象的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從對象的許多屬性中,撇開非本質屬性,抽出本質屬性概括而成”。因此,作者認為,根據稅收檢查活動的本質的屬勝,可以給稅收檢查下一個這樣的概念。稅收檢查是對稅收經濟活動依法進行審查和監督的一種方法。稅收檢查人員通過對征納稅雙方的稅收資料和財會資料的審查來確定征納雙方的稅收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理、真實,最后得出結論,作出公正的處理和評價,并寫出書面報告供征納

        稅雙方執行和參考。

        這個概念包括以下含義:

        1、稅收檢查是一種經濟監督的方法。經濟監督包括財政監督、財務監督、稅務監督、銀行監督、審計監督等等,稅收檢查屬于稅務監督的范疇。

        2、稅收檢查的主體不僅僅是稅務機關,也可以是稅務機關以外的依法享有稅收檢查權的機關單位(如財政、審計、檢察等),還可以是納稅單位和個人(如稅收自查)。

        3、稅收檢查的對象既是納稅人,又是征稅人;既檢查納稅人依法納稅情況,又檢查稅務征收機關依法征稅的情況。

        4、稅收檢查對被查對象的監督是一種間接的監督,事后的監督。因為它只能是對被查對象進行了的稅收經濟活動進行審查監督。

        5、稅收檢查的程序和內容是依法進行的檢查機關和檢查人員不能隨心所欲,肆意檢查。

        6、稅收檢查的范圍是隨著稅收檢查目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清晰地知道,稅收檢查與稅務檢查、稅務查帳、納稅檢查等不是等同的概念。它們之間既有內在聯系,又有外在嘔別。稅務檢查對稅收事務管理的檢查監督活動,它既包括稅務工作制度的檢查、稅收計劃的檢查、稅收工作紀律的檢查。稅收征收管理的檢查等等,還包括各級政府對稅務機關工作的檢查和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的檢查、稅收檢查、稅務查帳和納稅檢查,都屬于稅務檢查的范疇。稅務查帳是對納稅人的涉稅帳簿憑證資料等的檢查監督活動。它通過對納稅人帳務的審查,確定其帳務所反映的稅收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它是稅收檢查的組成部分。納稅檢查是對納稅人是否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的檢查監督活動。它既是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組成部分,又是稅收檢查工作的重要內容。稅收檢查是對稅收經濟活動的審查監督活動。它既包括對整個稅收征收管理活動內容的檢查,也包括與稅收征收管理活動有關的經濟活動的檢查。由此可知,稅收檢查與稅務檢查、稅務查帳和納稅檢查等概念的相互關系,可以用

        二、稅收檢查主體的規范化問題

        稅收檢查主體是指依法享有行使稅收檢查權利的單位和組織。稅收檢查主體分為稅收檢查權利主體和稅收檢查義務主體。稅收檢查工作人員代表稅收檢查主體行使檢查權,不能稱作稅收檢查主體。目前,從法學角度看,巳經行使稅收檢查權利的單位和組織有:①稅務主管機關;②財政機關;③審計機關;④檢察機關;⑤各級政府“三大檢查’協公室;③納稅人。其中①至⑤項為稅收檢查權利主體,第③項為稅收檢查義務主體(如納稅人自查)。在現實稅收檢查活動中,這些稅收檢查主體之間存在著重復檢查。交叉檢查的現象,有的以“提前介入”為由,參與了正常的稅收檢查;有的以職能分離和改革為由,重復派人對同一被對象進行多次檢查、同時,稅收檢查主體的檢查范疇、檢查效果都不相同,有的只注意查補稅款;有的稅收檢查結論不告知稅務機關,也不把稅款交由稅務機關人庫;有的只進行檢查不作檢查結論,走走過場而已。所有這些造成稅收檢查主體多元化,各檢查主體之間以及與被查對象之間的紛爭和矛盾。既不利于減輕納稅人負擔,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征納雙方,更不利于實現稅收征收、管理和檢查的專業化.不利于提高稅收征收管理工作水平。為此,作者認為,宜從法律上規范稅攸檢查主體,明確各主體的檢查層次、范疇、職責,使它們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減輕不必要的重復檢查和交叉檢查,提高檢查工作效率。初步設想是把稅收檢查主體規范為三個層次,即:

        1、基本的一般性稅收檢查主體——①稅務主管機關,負責日常稅收檢查工作;②各級政府“三大檢查”辦公室,負責突擊性的綜合檢查;③納稅人,負責自身的稅收自查補報

        作。

        2、輔稅收檢查主體——①財政機關和審計機關,負責稅務機關年度內日常檢查之后的稅收審查監督;②受托的社會團體,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稅務機構等,負責委托機關授權范疇內的稅收檢查。

        3、特殊性稅收檢查主體——①檢察機關,負責達到立案標準的偷稅案件以及稅務人員瀆職、營私舞弊案件的查處;②行政監察機關,負責違犯政紀人員造成稅收流失案件

        的查處。

        三、稅收檢查程序的規范化問題

        程序就是步驟、次序。稅收檢查的程序是指稅收檢查工作從開始到最近結束,一步一

        步有條不紊地順序進行的過程。規范稅收檢查程序,不僅便利進行稅收檢查,而且有利實

        現稅收征管公平,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目前多地方的稅收檢查程序都不夠規范。有的愿意查誰就查誰,愿意怎么查就怎么查,愿意什么時間查就什么時間查;有的只用電話或口頭通知被查單位,往往產生被查單位辦稅人員外出等因素而影響檢查計劃或進度。有的只作檢查不作結論,檢查結果不通知被查對象。凡此種種都直接影響著稅收檢查工作效果,進而影響征管工作水平。有鑒于此,筆者認為,宜將稅收檢查程序規范為三個階段,同時對這三個階段的工作內容也作相應的規范。

        (一)稅收檢查的準備階段

        1、收集被查對象的帳簿憑證及一切稅收資料,學習稅收政策和財會制度,分析了解被

        查對象的業務范圍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有關稅收的情況資料。

        2、制定稅收檢查計劃。其主要內容包括;

        ①被查單位的名稱和概況;②稅收檢查的目的與范圍;③稅收檢查的所屬時期;④稅收檢查的內容和日程安排;⑤安排稅檢人員。

        3、稅務主管機關分管領導審批稅收檢查計劃。

        4、通知(書面形式)被查對象。

        (二)稅收檢查的進行階段

        1、做好稅收檢查工作記錄和復制有關證據;

        2、深入實際,實地檢查;

        3、分類匯總,核實數據;

        4、組織座談,聽取被查對象意見。

        (三)稅收檢查的終結階段

        1、做好稅收檢查工作總結;

        2、寫出稅收檢查報告書,其內容包括;①是否達到原定稅收檢查計劃的要求?②闡明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為其定性。③說明處理決定事項。④提出建設性意見。⑤主管領

        導審批。

        3、送達——將稅收檢查報告書送達被查對象簽收。

        第4篇

        正文:稅收征收管理是稅務管理的重要內容,稅收檢查又是稅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統一規范的稅制需要科學有效的稅收征收管理來實現,而科學有效的稅收征收管理又需要科學有效的稅收檢查來保證??茖W有效的稅收檢查就是規范化的稅收檢查??梢?,稅收檢查的規范化問題是稅收征管規范化的重要內容,實現稅收檢查規范化,對于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征稅人履行征稅職責,防止稅源流失,保證稅款及時足額人庫,維護稅收法紀,減少稅收執法的隨意性,實現科學有效的稅收征管,推進以法治稅,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下面我就稅收檢查規范化問題談幾點粗淺的認識,供同行們參考。

        一、“稅收檢查”概念的規范化問題

        明確稅收檢查的概念,是理解和掌握稅收檢查規范化問題的起點。哲學認為,事物的概念,應當反映事物的本質屬性和社會屬性,是對事物本質內容的理論抽象。因此,我們應當從稅收檢查的表象中去研究其本質屬性和社會屬性,從而給它確定一個科學的概念。

        然而,在稅收理論界,對稅收檢查的概念表述眾說紛壇,各抒己見。有的同志認為,稅收檢查是“稅務機關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主要方法”。有的認為,稅收檢查是“稅務

        機關按照國家稅法規定,檢查和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稅務機關執行稅收政策情況的一種手段”。有的認為,“納稅檢查,又稱稅收檢查或稅務查帳”,等等。從這些觀點和表述可以看出,人們對稅收檢查的本質認識和本質內容缺乏理論抽象和科學概括,既不統一,也不規范。眾所周知,概念是“反映對象的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從對象的許多屬性中,撇開非本質屬性,抽出本質屬性概括而成”。因此,作者認為,根據稅收檢查活動的本質的屬勝,可以給稅收檢查下一個這樣的概念。稅收檢查是對稅收經濟活動依法進行審查和監督的一種方法。稅收檢查人員通過對征納稅雙方的稅收資料和財會資料的審查來確定征納雙方的稅收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理、真實,最后得出結論,作出公正的處理和評價,并寫出書面報告供征納

        稅雙方執行和參考。

        這個概念包括以下含義:

        1、稅收檢查是一種經濟監督的方法。經濟監督包括財政監督、財務監督、稅務監督、銀行監督、審計監督等等,稅收檢查屬于稅務監督的范疇。

        2、稅收檢查的主體不僅僅是稅務機關,也可以是稅務機關以外的依法享有稅收檢查權的機關單位(如財政、審計、檢察等),還可以是納稅單位和個人(如稅收自查)。

        3、稅收檢查的對象既是納稅人,又是征稅人;既檢查納稅人依法納稅情況,又檢查稅務征收機關依法征稅的情況。

        4、稅收檢查對被查對象的監督是一種間接的監督,事后的監督。因為它只能是對被查對象進行了的稅收經濟活動進行審查監督。

        5、稅收檢查的程序和內容是依法進行的檢查機關和檢查人員不能隨心所欲,肆意檢查。

        6、稅收檢查的范圍是隨著稅收檢查目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清晰地知道,稅收檢查與稅務檢查、稅務查帳、納稅檢查等不是等同的概念。它們之間既有內在聯系,又有外在嘔別。稅務檢查對稅收事務管理的檢查監督活動,它既包括稅務工作制度的檢查、稅收計劃的檢查、稅收工作紀律的檢查。稅收征收管理的檢查等等,還包括各級政府對稅務機關工作的檢查和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的檢查、稅收檢查、稅務查帳和納稅檢查,都屬于稅務檢查的范疇。稅務查帳是對納稅人的涉稅帳簿憑證資料等的檢查監督活動。它通過對納稅人帳務的審查,確定其帳務所反映的稅收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它是稅收檢查的組成部分。納稅檢查是對納稅人是否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的檢查監督活動。它既是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組成部分,又是稅收檢查工作的重要內容。稅收檢查是對稅收經濟活動的審查監督活動。它既包括對整個稅收征收管理活動內容的檢查,也包括與稅收征收管理活動有關的經濟活動的檢查。由此可知,稅收檢查與稅務檢查、稅務查帳和納稅檢查等概念的相互關系,可以用

        二、稅收檢查主體的規范化問題

        稅收檢查主體是指依法享有行使稅收檢查權利的單位和組織。稅收檢查主體分為稅收檢查權利主體和稅收檢查義務主體。稅收檢查工作人員代表稅收檢查主體行使檢查權,不能稱作稅收檢查主體。目前,從法學角度看,巳經行使稅收檢查權利的單位和組織有:①稅務主管機關;②財政機關;③審計機關;④檢察機關;⑤各級政府“三大檢查’協公室;③納稅人。其中①至⑤項為稅收檢查權利主體,第③項為稅收檢查義務主體(如納稅人自查)。在現實稅收檢查活動中,這些稅收檢查主體之間存在著重復檢查。交叉檢查的現象,有的以“提前介入”為由,參與了正常的稅收檢查;有的以職能分離和改革為由,重復派人對同一被對象進行多次檢查、同時,稅收檢查主體的檢查范疇、檢查效果都不相同,有的只注意查補稅款;有的稅收檢查結論不告知稅務機關,也不把稅款交由稅務機關人庫;有的只進行檢查不作檢查結論,走走過場而已。所有這些造成稅收檢查主體多元化,各檢查主體之間以及與被查對象之間的紛爭和矛盾。既不利于減輕納稅人負擔,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征納雙方,更不利于實現稅收征收、管理和檢查的專業化.不利于提高稅收征收管理工作水平。為此,作者認為,宜從法律上規范稅攸檢查主體,明確各主體的檢查層次、范疇、職責,使它們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減輕不必要的重復檢查和交叉檢查,提高檢查工作效率。初步設想是把稅收檢查主體規范為三個層次,即:

        1、基本的一般性稅收檢查主體——①稅務主管機關,負責日常稅收檢查工作;②各級政府“三大檢查”辦公室,負責突擊性的綜合檢查;③納稅人,負責自身的稅收自查補報

        作。

        2、輔稅收檢查主體——①財政機關和審計機關,負責稅務機關年度內日常檢查之后的稅收審查監督;②受托的社會團體,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稅務機構等,負責委托機關授權范疇內的稅收檢查。

        3、特殊性稅收檢查主體——①檢察機關,負責達到立案標準的偷稅案件以及稅務人員瀆職、營私舞弊案件的查處;②行政監察機關,負責違犯政紀人員造成稅收流失案件

        的查處。

        三、稅收檢查程序的規范化問題

        程序就是步驟、次序。稅收檢查的程序是指稅收檢查工作從開始到最近結束,一步一

        步有條不紊地順序進行的過程。規范稅收檢查程序,不僅便利進行稅收檢查,而且有利實

        現稅收征管公平,提高征管工作效率。目前多地方的稅收檢查程序都不夠規范。有的愿意查誰就查誰,愿意怎么查就怎么查,愿意什么時間查就什么時間查;有的只用電話或口頭通知被查單位,往往產生被查單位辦稅人員外出等因素而影響檢查計劃或進度。有的只作檢查不作結論,檢查結果不通知被查對象。凡此種種都直接影響著稅收檢查工作效果,進而影響征管工作水平。有鑒于此,筆者認為,宜將稅收檢查程序規范為三個階段,同時對這三個階段的工作內容也作相應的規范。

        (一)稅收檢查的準備階段

        1、收集被查對象的帳簿憑證及一切稅收資料,學習稅收政策和財會制度,分析了解被

        查對象的業務范圍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有關稅收的情況資料。

        2、制定稅收檢查計劃。其主要內容包括;

        ①被查單位的名稱和概況;②稅收檢查的目的與范圍;③稅收檢查的所屬時期;④稅收檢查的內容和日程安排;⑤安排稅檢人員。

        3、稅務主管機關分管領導審批稅收檢查計劃。

        4、通知(書面形式)被查對象。

        (二)稅收檢查的進行階段

        1、做好稅收檢查工作記錄和復制有關證據;

        2、深入實際,實地檢查;

        3、分類匯總,核實數據;

        4、組織座談,聽取被查對象意見。

        (三)稅收檢查的終結階段

        1、做好稅收檢查工作總結;

        2、寫出稅收檢查報告書,其內容包括;①是否達到原定稅收檢查計劃的要求?②闡明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為其定性。③說明處理決定事項。④提出建設性意見。⑤主管領

        導審批。

        3、送達——將稅收檢查報告書送達被查對象簽收。

        第5篇

        一、稅收征收管理及稅務稽查的概念、意義及其作用

        (一)稅收征收管理的概念及意義

        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以法律、行政法規,強制地、無償地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形式,其基本職能是滿足國家的基本財政需要和對經濟運行實施有效的調控。稅收征收管理是國家以法律為依據,根據稅收的特點及其客觀規律,對稅收參與社會分配活動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組織、協調和監督控制,以保證稅收職能作用得以實現的一種管理活動,也是政府通過稅收滿足自身需求,促進經濟合理化的一種活動。稅收征收管理是稅務管理的核心,在整個稅務管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強稅收征收管理,對于完成稅收收入計劃,保證財政收入和實現對經濟運行的調控及監督,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⒈稅收征收管理,可以使稅收法律得到貫徹實施。

        ⒉稅收征收管理可以實現稅收財政職能。

        ⒊稅收征收管理可以實現稅收調控經濟的職能。

        ⒋稅收征收管理可以實現稅收監督的職能。

        ⒌稅收征收管理,可以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提高納稅的自覺性。

        (二)稅務稽查的概念、意義及作用

        稅務稽查是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所進行的稅務檢查處理工作的總稱。

        首先稅務稽查的意義具體講是稅收經濟職能得以實現的重要手段;是稅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稅收征收的重要補充和保證;是監督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履行納稅義務和扣繳義務的有效工具;是完成稅收任務,保證財政收入的重要環節;是嚴肅稅收法紀,保證稅收法律、法規順利貫徹的有力保障。

        其次稅務稽查有以下作用:

        ⒈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⒉有利于保證稅收組織收入和調節經濟職能的正常發揮。

        ⒊有利于稅收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

        ⒋有利于促進納稅人強化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⒌有利于提高稅務機關征管工作水平

        稅務稽查作為稅收征收管理的主要環節,在整個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二、目前征管、稽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征管規范管理工作不到位,對涉稅企業監控不力

        ⒈申報不實,難以監控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稅制改革的要求,我市稅務系統進行了征、管、查三分離及取消稅務專管員制度的征管改革,普遍建立了征收服務廳,實行了納稅人自行申報。征管改革雖然改善了企業納稅環境,但增加了稅務部門掌握納稅企業動態信息的難度。因為納稅人集中在每月1至10日進行納稅申報。而有限的征收人員只能就企業的納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的對應關系進行書面的形式核審,對其申報的納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不能作更深入的實質考證,所以對納稅企業的檢查只能依靠稅務稽查,但稅務稽查又受到稅務人員的數量、業務能力以及稽查時限等條件限制,因此對納稅企業稅務稽查的深度和廣度不能保證,造成對納稅企業監控不力。

        ⒉對稅源監控不力,產生漏征漏管

        對涉稅企業信息掌握不足必然導致稅源不請。首先,對一些不申報的“地下經濟活動”和一些外地來津無證經營活動的個體業戶無法掌握,產生了漏征漏管;其次,對一些零散稅源戶缺乏全面、深入和詳細的了解,只能簡單定額收稅,極易形成漏征漏管;再次,缺少對重點稅源戶的長期跟蹤監督,不易獲得足夠的企業信息,對納稅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情況不能較透徹分析,對企業的納稅情況不能進行準確的預測,形成漏征漏管。由于稅源不清監控管理弱化,不僅增加了稅務稽查選案的盲目性,弱化了對納稅企業的日常管理,同時也使偷稅、逃稅問題不能得到有效的遏止。

        ⒊異地征收不利于稅收征收管理規范化

        全市開始實行新的征管模式,為了實行模式改革的平穩過度,新的征管模式繼承了條塊管轄形式。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各種經濟形式的企業越來越多,這種新興企業經營手段靈活,行政管理薄弱,異地申報納稅不僅給經營者帶來諸多不便,也給稅務機關在管理上造成困難,形成“看的見管不著,管得著看不見”怪現象。另外,異地征收極易形成漏征、漏管。如坐落在紅橋區的企業需要到南開區申報納稅,而有的稅種(車船使用稅、房地產稅、印花稅)按稅法規規定應在企業坐落地進行申報納稅。異地申報納稅造成企業只能在其主管稅務局進行所管稅種的納稅申報,卻漏掉了在座落地應該進行的納稅申報。

        異地交叉管理造成了稅源管理混亂,增加了規范征收工作的難度,也給偷稅者創造了機會。

        (二)稽查管理工作不規范,缺乏監督

        ⒈選案盲目性強,缺乏監督

        稽查選案工作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掌握納稅企業完全、真實的信息基礎之上的。由于對企業的監控不到位,對納稅人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不能全面掌握僅靠企業會計報表的表面數據和工作經驗進行選案很難抓住重點。選案的針對性和準確性都很低,并帶有較強的盲目性。另外,由于“人情”關系和“同事”效應的干擾,加上選案工作崗位長期不變,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往往使有背景、有關系的大戶免于檢查,造成稅負不公平。

        ⒉檢查面寬,不能體現重點稽查的原則

        由于缺少對納稅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不得不把工作重點放在對企業的日常檢查上。而稅務稽查又受到稽查人員的數量和稽查人員本身業務能力等因素影響,不可能在有限的時限內將眾多的納稅企業查深、查透。不能體現稽查工作以點線為主,通過對少數違法行為的查處來影響廣大納稅人的行為的目的。同時,大面積、拉網式稽查不僅加大了稅收成本,也增加了納稅人的負擔。

        ⒊個別稽查人員素質不高,造成種種不規范現象

        個別稅務人員素質偏低,執法能力差,不能適應偷稅與反偷稅,騙稅與反騙稅,避稅與反避稅斗爭日趨尖銳復雜的新形勢。面對納稅人高智能的偷騙稅手段,束手無策,聽之任之,加上責任心不強,造成該查的不查,該管的不管,或查的不深,管的不嚴,只得讓稅款白白流失。不僅助長了納稅人偷騙稅行為,也使原本依法納稅的企業產生不平衡心態,抱著僥幸心理竟相偷逃稅,導致違法案件屢禁不止。稅務稽查人員每天都與納稅人打交道,經常接觸錢和物,一些稽查人員意志薄弱,為私利所趨,執法犯法,置國家利益于不顧,為蠅頭小利出賣國家賦予的權利與納稅人私下拉手,參與違法行為。有的利用自己對稅收法規的熟知能力及業務技能幫助納稅人作假帳或通風報信、包庇縱容,查而不報,查大報小,避重就輕,嚴重破壞稅法的嚴肅性,干擾了稅收工作,給國家的財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損失。

        ⒋稅務文書不統一,不規范

        現行的稅收法律對每一個執法環節都規定了相應的執法文書。然而,一些單位井未完全準確使用。那種“重組織收人,輕法律文書”的思想大有人在。他們認為使用規范的文書只是“畫蛇添足”,認為工作太煩瑣,所以常出現以口頭告知或“便條”代替“法律文書”的現象。或者責令納稅人限期納稅時,不下達《限期納稅通知書》查封(扣押)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時,不使用查封扣押證,不開具《查封商品、貨物、財產清單》或者《扣押商品、貨物、財產專用收據》。即使使用了執法文書也有不規范的現象,如:使用過期稅務文書;文書填寫不規范、不完整;漏填項目;字跡潦草,反復涂改。還有的沒有加蓋稅務機關的印章對于應當登記備(立)案的資料不登記備(立)案等等。

        鑒于稅收征管和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我認為,應根據企業本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積極采取有利措施,盡快加以規范和解決。

        三、規范稅務征管、稽查管理工作的幾點措施

        (一)規范稅務征管工作,加強對納稅企業的動態監督

        ⒈強化稅源管理的基礎地位

        對稅源戶的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很多部門(工商、銀行、公檢法、技術監督局、國稅局、地稅局等),稅務部門只是這一管理系統的一個子系統。因此,要強化對稅源戶的管理,必須建立與其他管理部門相聯系的協調機制。為此,首先應加強計算機網絡建設,盡快完成與其他子系統的計算機聯網,形成信息資源共享,最大限度的采集和掌握納稅企業信息。建立納稅企業的信息庫,對各類信息進行科學的對比、分析、整理、生成各項指標和數據,測定企業應稅額,并與企業的納稅申報進行比較,以核定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對有意瞞報的企業要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稅法的統一公平。其次,強化對稅源的監控管理。稅源監控管理是稅收管理的基礎,通過規范稅務登記管理和網絡信息資源共享,有效的減少漏征漏管,使無稅務登記的“地下經濟組織”得到監控。

        ⒉規范稅務稽查選案

        稅務稽查的準確性是建立在稽查選案針對性的基礎之上,因此規范稽查選案工作是至關重要的。首先,要對納稅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進行全面、準確的了解多渠道掌握納稅企業動態信息;其次,必須建立健定期輪崗制和監督機制,對稅務稽查的全過程進行跟蹤監督,還必須加強上級對下級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對有意讓企業欠稅、瞞報欠稅和有意漏選的要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稅法統一與稅負公平。

        (二)提高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稽查執法監督,完善執法制度和復查制度

        ⒈提高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

        搞好稅收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努力建立一支素質高、業務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潔的稅收隊伍。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稅務干部的業務技能、執法水平。各級稅務部門在普遍重視稅收業務技能培訓與提高的同時,認真學習稅收法規、政策及刑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條例以及其他涉稅法律法規和執法程序等,要求稽查人員較系統的熟悉法律理論知識,準確把握具體條法,正確理解實體法與程序法的辯證關系,深刻認識依法治稅的含義,逐步提高執法者的法律素質。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實行分類等級制,拉開收入分配距離,對不稱職的人員予以下崗培訓或辭退,形成可上可下、優勝劣汰的競爭局面。以全面促進稅收隊伍素質的提高。

        ⒉加強對稽查人員的執法監察

        執法監察制度稅務是指稅務監察部門通過多種形式落實各項制度,對各級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作執法情況進行監控,以確保執法隊伍的廉潔。如制定稅務稽查人員廉潔自律規定、職業道德規范、設置群眾舉報箱、舉報電話,開展向稅務干部家庭發放公開信征意見書等活動,強化家庭監督。通過有效的監督機制及時發現處理稅務稽查人員執法不嚴、、徇私王法、等嚴重破壞稅法貫徹執行的行為。加強執法監察首先要進一步規范稽查工作的內容、程序。確定稽查程序四環節本意是強化對稽查權利的制約。但就目前實際情況看,各環節尚未完全實現相互制約。從取證到執行由一個或兩個包辦的現象仍然存在。只有嚴格落實四環節徹底分離才能確保準確有效地執行稅收政策,規范稽查行為,促進稽查工作健康發展。其次,不斷完善,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度。通過建立執法責任制,做到執法權力和責任的統一。執法責任制可把建立錯案追究制度作為突破口。目前面臨的關鍵問題是抓落實,應設置執法過錯追究委員會,制定較全面的操作辦法和處罰決定,并將各項辦法、規定公示于眾,接受群眾的監督。對于違法不究者,除對違規人員進行處罰外,對其直接領導也要進行連帶處罰。而且還要通過開現場會、發簡報等形式子以曝光,加大警示力度。

        ⒊完善稅收執法檢查制度和復查制度

        稅收執法檢查制度對保證稅法的嚴肅性是非常必要的措施??梢詮膬蓚€方面著手:一是本級稅務機關組織自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稅收政策進行對照檢查,自我糾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自覺改進、提高。二是由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組織開展的稅收執法專項檢查,幫助下級稅務機關糾正深層次問題。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明確責任,按照規定進行懲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或處分和誡免甚至撤職。就目前執法檢查制度而言,其檢查頻率,檢查力度仍有局限性,還不能真正及時發現隱蔽問題。做好基層稅務機關干部思想工作,端正自查態度,放下思想包袱,確實認清稅收執法檢查制度的重要性。鼓勵基層稅務機關就實際工作中的問題提出具有創新性建議和措施,并配以相應的獎勵制度,形成一條上下結合的執法檢查陣線。

        復查制是抽查部分已審查的稽查案件進行重新檢查。這項制度推行以來收效并不明顯。從我國國情出發,借鑒國際稅收管理的先進做法和經驗,對我國依法治稅將有很大的推動作用。比如:對稅務稽查監督制約分兩個方面:一是稅務稽查稅前制約,即在處理前,通過稽查對案情事實及適用法律進行審核。二是稅務稽查事后制約,即在檢查內部設有一個質量檢查處。其職責是對已結案的稅務案件進行案頭抽查復審,不面對納稅人。我國的復查制度可參照美國事前事后制約方法,挑選有較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能、具有豐富稽查工作經驗的人員組成較穩定的機構,從事稽查事前規范工作以及事后的案件質量檢查工作。在此基礎上,建立相關的獎懲制度,促使稽查人員深入學習業務知識和法律知識,規范執法行為,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三)建立完善的計算機管理體系

        隨著計算機在稅收領域的廣泛應用,開發研制規范、統一的計算機應用程序,擴大計算機在稅收工作中的應用范圍,盡量以計算機代替手工操作,在稅務征收管理、稽查過程中減少人員的執法隨意性日益重要。

        ⒈強化計算機功能

        進一步開發軟件應用系統,使計算機的稅控功能涵蓋稅務登記、納稅申稅、稅源動態、稅款征收、納稅檢查、減免稅管理等全部內容,對納稅人的涉稅事項進行全方位監控。進一步強化稅務稽查監控功能,開發運用稅務稽查應用系統,強化專用發票監控功能,對專用發票的發售、管理、使用、交叉稽核和防偽稅控,全部納入計算機管理。只有使計算機各項監控功能齊全,系統開發建設模式科學、合理,信息采集、加工輸出和儲存真實、準確,才能充分實現對征、管、查全過程的有效監控。

        ⒉完善計算機網絡

        第6篇

        【關鍵詞】非居民企業 稅收 管理

        一、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的相關概念

        1、非居民企業是相對于居民企業而言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就是關于非居民企業的稅款征收與其納稅事宜的管理。

        2、非居民企業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計征方法

        第一,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第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

        3、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所得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收企業所得稅

        第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第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第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稅收管理現狀

        1、大量稅源在稅收監控體系外流動

        非居民稅收管理涉及面廣,管理的難點在于繁、亂、散、變?!胺薄笔巧婕笆马椂?涉及外國公司或外籍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或勞務所得,以及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權益性投資所得、債權性投資所得或財產轉讓等收益,其中,既有單純的投資、服務、勞務,又有混合、兼營業務?!皝y”是涉及的業務聯系多,分清境內所得與境外所得很難,管理部門較多,信息歸集處理和實際形成合力難。“散”是涉及的稅源大小不均衡,地域分布零散,具體業務發生時間、空間不固定,突發性、偶然性強,稅源監控管理的可預見性差。“變”是涉及的對象多變,個案情況復雜多變,難以及時找到準確對應的依據、標準。對非居民稅收管理而言,不僅存在涉稅事項發生時間的不確定性和業務本身復雜性所帶來的固有風險,還存在信息獲取、征免稅判斷等方面的不確定風險。稍有疏忽,很容易造成國家稅收的流失和外國企業或外籍人士對我國法制環境和投資環境的負面評價。而傳統的非居民稅收征收管理模式是各級稅務機關在被動受理售付匯稅務憑證開具的申請時,才能從審查合同、協議、發票、付款通知等相關資料中發現信息,再按照國際稅收協定和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征稅、免稅或不予征稅的納稅義務判定。在這種傳統的非居民稅收征收管理模式下,稅務機關稅源信息來源渠道單一,必然形成大量非居民稅源在稅收監控體系外流動的局面。

        2、合同避稅方式日趨多樣化

        合同是實施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礎性資料,其內容詳略、真偽直接關系到稅收執法的合法性與合理性。當前納稅人利用合同避稅的方式越來越多樣化:一是利用常駐機構的期限界定避稅。雙方在合同中明確境內勞務時間不足六個月,以逃避境內納稅義務。二是利用勞務地點避稅。非居民企業通過合同將勞務地點規定為境外而避稅。三是通過境內外收入的劃分避稅。非居民企業通過合同任意界定收入境內外收入,把境內收入劃歸境外收入,以減輕稅收負擔。四是通過分解特許權使用合同避稅。非居民企業將特許權使用合同分解為特許權使用合同與勞務合同,甚至在劃分收入時將大部分收入劃歸勞務所得,從而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3、非居民稅收管理缺乏部門間的相互配合

        非居民稅收管理工作,各政府職能部門間的相互配合十分重要。涉及對外支付款項的需要外匯管理部門進行審批;涉及權益性投資中外方股東發生股權轉讓和股權變動的需要對外經濟貿易部門進行審批;涉及變更法人代表等變更營業執照事宜的需要工商部門進行審批;涉及境外人員入境提供勞務的需要出入境管理部門和勞動部門進行審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非居民企業繳納的稅款(包括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目前,我市各政府職能管理部門之間并沒有建立起非居民稅收管理的相關信息的共享渠道,非居民稅收都是以源泉扣繳的方式征繳入庫的,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是通過企業自行申報實現的,如果企業不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很難了解涉稅事宜的發生情況,無法跟蹤非居民稅收的扣繳情況。

        三、對非居民稅收管理工作的建議

        非居民稅收管理是當前國際稅務管理部門的工作重點,也給從事國際稅收工作的人員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發展機遇,為了提高目前的非居民稅收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幾方面的意見。

        1、提高對非居民稅收管理的認識

        “兩稅”合并后,我們要克服國際稅源難管理的畏難情緒,樹立信心,迎接挑戰,務必進一步提高對非居民稅收管理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增強非居民稅收管理職業敏感性。認真做好國家稅務總局最近下發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的學習貫徹和宣傳輔導工作,切實加強非居民稅收管理的責任心和使命感,達到有效控管跨國稅源的目的。

        2、強化培訓,提高稅務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

        面對專業性極強的非居民稅收管理工作,我們要強化稅務人員政策業務的培訓輔導,特別是在實際工作中,通過開培訓班組織稅務人員進行案例解剖分析討論,逐項分析非居民稅收管理的方法、過程和結果,總結出較好的管理手段,使稅務人員對非居民稅收管理的水平在相互探討中得以共同提高。通過系統的組織學習、培訓、交流、考核,進一步提高稅務人員的綜合素質,把非居民稅收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3、關注源泉扣繳大戶,找準非居民稅收管理的基點

        實行源泉扣繳的最大優點在于可以加強我國對非居民企業的稅收管理,有效防止稅款流失、有效降低稅收征收管理成本,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簡化納稅手續。關注源泉扣繳大戶,關注有跨國業務的大企業和有重大項目、追加投資、股權變化、外籍專家參與設計和參與監督管理等業務的企業,掌握這些源泉扣繳大戶對外支付項目(包括:租金、利息、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各種勞務所得)支付金額、稅款扣繳情況和涉及企業名單,關注重大項目實施單位、外國企業參與招標投標情況及中標情況、合同、協議簽訂的涉稅條款和價款構成及價款支付進度,核查企業的合同、協議、票據,分清境內收入、境外收入等,提前介入,及時掌握,有針對性地進行政策宣傳和業務輔導,提醒扣繳單位關注外方應納稅義務、了解自身代扣代繳扣繳稅款法律義務,了解不熟悉政策、了解不履行扣繳義務可能發生的風險。稅務機關應在充分掌握上述信息的情況下,判定相關事項是否符合征稅、免稅或不予征稅條件,查核是否存在偷稅、避稅事實,是否有跨國稅源漏征漏管情況,有效控管稅源。

        4、提高匯算清繳工作質量,規范非居民稅收管理

        提高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質量,是有效提高非居民稅收管理質量的有效方法。主管稅務機關應切實做好宣傳輔導、明確職責、建立非居民稅收征管臺賬和備辦文書等準備工作,掌握非居民企業的基本情況,對非居民企業自行報送的申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進行認真審核,辦理稅款多退少補事宜,并嚴格按照規定對未按規定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的非居民企業實施處罰,進一步規范非居民稅收征收管理。

        5、融合滲透,促進非居民稅收管理新發展

        非居民稅收管理作為國際稅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特別納稅調整、稅收情報交換和稅收協定緊密相連。對外支付款項的真實性、合理性關系到所得稅稅基是否受到侵蝕,關系到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對特別納稅調整管理起著重要的作用;境內、外費用發生的真實性與情報交換工作相關聯,非居民稅收管理信息為專項情報交換工作提供線索;非居民納稅人取得各種所得征(免)稅涉及稅收協定的條款。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應該把握好非居民稅收管理與國際稅收工作各環節的相互關系,抓好各環節的相互融合滲透,形成整體合力,不要總停留在表面,要更深入細致的工作,監控非居民稅收管理的全過程,促進非居民稅收管理新發展。

        6、加強部門協調,開展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合作

        建立健全協稅護稅網絡組織體系,加強與工商、地稅、外經貿局、招商局、支付銀行、外管局等部門的協作和溝通,優勢互補,及時獲取合同簽訂、資金支付、外匯支付情況等第三方信息,形成合力,齊抓共管,放大管理效應,不斷提高非居民稅收征收管理水平。

        7、加強交換情報,加大評估和檢查的工作力度

        在管理員實地考察核查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對有疑點或有異常的支付項目逐級實施情報交換,以堵塞漏洞。與此同時,要從扣繳義務人、境內機構兩個層面上開展對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的專項評估和檢查。要立足分析巡查相結合,立足案頭評估與實地評估相結合,立足日常納稅評估與年度匯算清繳情況相結合,立足評估與稽查相結合,立足評估檢查與事后整改相結合,著力解決申報信息不實問題,有效化解征管難點、疑點和盲點,充分發揮納稅評估“以評促管”的功效,充分發揮稽查打擊力度,切實維護稅收的公正性。

        【參考文獻】

        [1]深化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的思考[EB/OL]..

        [2] 尹淑平:稅收流失原因的制度經濟學分析[J].廣東技術師范學院學報,2006(1).

        [3] 毛志江:稅收管理中信息不對稱及其解決途徑研究[D].鄭州大學,2006.

        第7篇

        一、以征管效率為核心的單一目標評價方法及指標設計

        在20世紀70年代以前,稅務行政效率研究基本上嫁接管理學效率研究的概念、模式,這種以征管效率為核心的稅務行政效率評價體系基本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為基礎,這種評價方法將稅務部門的人力資源投入視為稅務管理活動的成本,將稅務部門籌集的稅收收入作為稅務管理的收益,兩者指標的比較值為稅務行政效率。

        (一)評價方法及內容

        稅收行政效率一般包括征管制度效率和征管機構效率兩個方面。征管制度效率則指稅收征管的有效性,即稅收征管制度及實施對于提高納稅人遵從稅法的影響力及稅務管理人員對稅法的執行程度。征管機構效率是指稅務部門以較少的征管費用和執行費用籌集較多的稅收收入。[2]

        (二)指標設計及含義這類評價方法主要用稅收征收成本率、人均征稅額、稅收成本收入變動系數等指標來加以評價。

        1.稅收征收成本率稅收

        征收成本率是指一定時間的征收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重。隨著征收費用支出的增加,稅收收入也逐漸增加,但稅收來源于經濟,在經濟總量與稅收制度一定的條件下,稅收收入總量會達到一個最高值,到了該值之后,無論支出增加到多大,稅收收入都不會增加。圖1反映了稅收收入與稅收征管成本的非線性關系。

        2.稅務人員人均征稅額人均征稅額是指一定時期的稅收收入總量與稅務人員之間的比例,人均征稅額越低,征收效率就越低;人均征稅額越高,征收效率就越高。在圖2中,在征收經費一定的情況下,當稅務人員達到一定數量即到B點時,人均征稅額也最多,即達到最高點,此時人均征稅效率最高,稅收征管成本相對也低;當人員數超過一定規模即B點時,人均征稅額隨人數增加而減少。稅務人員的數量對稅收征管成本與稅收征管效率有很大影響,人員過少滿足不了正常工作需求,過多加大稅收征管成本,降低稅收征管機構效率。

        3.稅收收入成本變動系數收入成本變動系數是指一定時期內稅收收入增長幅度與征收成本增長幅度的比值。通常情況下,收入成本變動系數小于1,表明增加成本時,引起收入增加的幅度高于成本增加的幅度,征管效率提高;反之,增加成本時,引起收入增加的幅度低于成本增加的幅度,稅收效率下降。這一指標能為稅務部門控制稅收征收成本提供判斷依據。

        二、以征管績效為核心的多元目標評價方法及指標設計

        隨著公共部門績效管理的理論與實踐在20世紀80年代的英美國家盛行,許多政府和學者開始用“績效”概念來衡量政府活動的效果,稅務管理作為一項政府管理活動,稅收征收績效評價體系也不再是以征收效率為核心的單一指標體系,而發展成為一個以征管績效為核心的,包括3E、質量、公眾滿意度等在內的多元目標的綜合性評價體系,是一個比效率更寬廣、更復雜的概念。

        (一)“3E”要素為內容的績效評價方法及指標體系

        績效用在公共部門中來衡量政府活動的效果,是一個包含多元目標在內的概念,20世紀80年代英國財政部提出的經濟、效率、效益標準最為著名,即“3E”結構,使用這一方法體系可以對稅收行政效率進行較為系統的評估。

        1.評價體系及內容“3E”結構中經濟指標是指在稅收管理效果評估中是指在一段時間內為促進納稅人依法納稅而投入的人力、物力及財力總量;效率指標是指稅收管理投入與稅收收入產出之間的比例關系;效益指標是指納稅人依法納稅的實現程度,或者是對稅收流失的控制程度。

        2.指標設計及含義根據以“3E”要素為內容效果評價體系,這類指標設計除征收效率可用上文中的征收成本率衡量外,還需要增加經濟指標和組織收入能力兩類指標體系(見圖3)。(1)經濟指標———單位征收成本征收成本是指稅務部門在組織稅收收入的過程中所花費的單位各種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稅務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支出、辦公設備支出、和其他相關支出(如對稅務人員的培訓費、涉稅案件協作費、納稅人的宣傳輔導費用等)。間接成本是指納稅人及社會有關部門為配合稅務機關征稅而花費的稅收奉行費用。這類指標可以細分為人均稅收收入(全年稅收收入與當年平均工作人數之比)、每百元稅收收入征稅成本、每百元納稅人奉行成本等指標。(2)效益指標———組織收入能力在稅源一定和稅制不變的前提下,稅源轉化為多少稅收收入主要取決于稅務機關組織收入能力。因此,評價稅務機關效益指標可以歸納為組織收入能力,這類指標可以細分為申報率(已申報納稅戶數與應申報納稅戶數之比、入庫率(已入國庫稅款與應入國庫稅款之比)、檢查率(已檢查納稅戶與應檢查戶數之比)、查補率(查補稅款與正常申報稅款之比)、處罰率、滯納金加收率、稅收預測準確率等指標。

        (二)以“3E”+質量要素為內容的績效評價方法及指標設計

        上世紀90年代以來,“質量(quality)”指標也逐漸成為評價政府績效的又一個重要標準。英國學者奧克蘭指出:“不管政府還是私營部門,全面質量管理都是整個組織改進競爭、高效、韌性的一種好的途徑?!狈召|量”作為考慮績效問題的基礎得到廣泛的認同,并有可能在今后成為改進績效的主要推動力。因此,將質量要素納入稅務行政效率評估體系可以適應當代政府管理實踐的需要,進一步優化稅務行政評估體系。

        1.評價方法及內容按照公共管理“質量”標準,稅務部門應當加強稅收管理質量過程控制,這里所說“管理質量過程控制”有三個重要含義:一是“質量”,即公平、公正、公開、高效、廉潔、忠誠地執行各類稅收制度和提供納稅服務;二是“過程”,即包括稅收征收管理的全過程;三是“控制”即按稅收征收流程進行管理就應達到對應的質量要求,否則將進入責任追究程序。為實現這樣的目標,它必須依托在一個事先規定好的科學、嚴密、規范、便捷的稅收征收業務流程的基礎上。[3]

        2.指標設計及含義在這評價方法下,稅收征收效率的評價指標除征收成本、征收效率、組織收入能力三個方面外,還應包括征收過程的質量類指標。這類過程類質量指標主要包括[4]:(1)納稅人基本信息管理質量。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基本信息管理質量主要反映轄區內納稅人獲得的全面性,以及納稅人各項基礎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具體由稅務登記率、發票使用率、戶均發票使用量、稅控裝置數據采集率等指標來評價。(2)核定戶管理質量。在稅收管理工作中,主要指采取定期定率和定期定額兩種征收方式。加強對核定征收戶的管理和評價,可以實現核定工作的公正、公開,進而提高稅收征收率。具體由定額調整率、雙定戶平均稅負、定額戶轉查賬戶比率、停業復業率等指標來評價。(3)納稅申報管理質量。納稅申報的質量,是促使和保證納稅人依法、及時、足額納稅的基礎。具體包括由及時申報率、申報準確率、低稅負申報率、零稅申報率等指標來評價。(4)欠稅管理質量。欠稅管理是組織收入的重要環節,有效的欠稅管理能減少欠稅,增加稅收收入,具體由包括新增欠稅率、清理欠稅率、滯納金加收率等指標來評價。(5)稽查案件管理質量。稅務稽查是組織稅收收入的保障,對稽查案件的有效管理,能依法、科學、及時的處理稅務違法案件,具體由包括案件移送率、保全或強制執行率、結案率、復查覆蓋率、復查準確率等指標來評價。

        (三)以“3E”+質量+滿意度等要素為內容的績效評價方法及指標設計

        自20世紀末開始,許多國家紛紛樹立起服務型政府的執政理念,使得政府績效指標評價體系不僅包括投入、產出、結果和效率等定量指標,還應包括公平、民主、服務質量以及公眾滿意度等一些定性的指標。在政府改革中的“顧客至上”原則要求政府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確定應首先與顧客、公眾溝通,明確公眾的需求與愿望,在此基礎上共同確定政府績效評估的各項指標,而不是由政府單方面決定。[5]

        1.評價方法及內容在政府“顧客導向”原則下,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日漸成為稅務部門的重要任務。從納稅人的角度出發,稅務部門需要開展多種形式來滿足納稅人的正當需求,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但在征納關系中,納稅人的定位不僅是“顧客”,還是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因此在實際工作中,既要避免忽視納稅人的正常需求,同時也不應過分強調納稅人的滿意度,否則不利于稅收征收目標的實現。從征稅人角度出發,美國國內收入局戰略規劃(2009—2013年)中提出要鼓勵每一位稅務部門雇員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保持和提高員工的高滿意度和參與率,使國內收局成為最好的政府部門,以吸引和留住優秀、多樣化的人才。[6]

        2.指標設計及內容這類評價方法的指標設計除上述指標外,還應包括反映納稅人對服務質量滿意度的評價指標和稅務部門工作人員對工作環境的滿意度的評價指標,具體包括程序公開度、有效投訴率、納稅服務質量(可以細分為納稅人服務滿意度、稅法認知程度以及納稅服務效率等指標)、稅法宣傳效果、納稅人綜合滿意率、員工滿意度和員工對工作環境的認同感等評價指標。

        三、對兩類稅務行政效率評價方法的評析

        對稅務行政效率的評價方法,實際上可以歸納為兩類:一類是主要以成本—收益法為基礎的評價方法,另一類是以成本—績效法為基礎的評價體系,前者應用于早期的稅務管理實踐中,后者隨著公共管理理念的深入而還在不斷發展完善,并成為稅務行政效率評論的主流發展趨勢。兩類方法雖然在時間上存在發展與被發展的關系,但如果考慮稅務管理活動的特殊性和實際運用情況,兩者并不存在簡單的替代關系,因為效率與公平目標兩者往往不能統一,在實際應用中,要根據不同環境和條件而靈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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